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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红尘散仙因大赛之事大闹读者论坛是否合适? [打印本页]

作者: ......    时间: 2011-1-8 19:23
标题: 红尘散仙因大赛之事大闹读者论坛是否合适?


继红尘散仙的  因一头驴而来--拜读者山门贴  之后,又一“力作”在读者论坛闪亮登场。


红尘散仙在读者论坛的帖子全文转载:

如果奖品是没洗的花裤头……

如果奖品是没洗的花裤头,我就不会身兼甲工厂的副主席又身兼乙单位的副厂长,然后光着膀子带着甲工厂的大妈们打着“公平公正”的小旗去趟混水。
如果奖品是没洗的花裤头,我就不会撒泼打滚、吵闹撒娇去争去抢。

如果奖品是没洗的花裤头,我就不会把一些斗地主偷菜的杂碎都拉到文学大会。
如果奖品是没洗的花裤头,我就不会竖着文雅的牌坊来公开拉票。
如果奖品是没洗的花裤头,指什么的也不会因为有人说分低就急头酸脸退赛。
如果奖品是没洗的花裤头,若什么的也不会抻着脖子等着入围。
如果奖品是没洗的花裤头,青什么的也不会窦娥似的四处喊冤。
如果奖品是没洗的花裤头,凤什么的也不会量出英雄救啥的架势去拼命。
如果奖品是没洗的花裤头,又怎么会厚颜到连蒲公英主动让出的一个名额,也要派马甲发主贴去为鲜什么的争来夺去。
如果奖品是没洗的花裤头,还会有人为文字这样痴迷这样执着吗?
如果奖品是没洗的花裤头,还会像要饭的一样丢人现眼吗?
如果奖品是没洗的花裤头,我们能像现在这么贪得无厌不要啥吗?
  如果奖品是没洗的花裤头,我先摘下来蒙自己脑袋上,让我不要看到这些“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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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论坛的人一向不喜欢与人争斗,论坛组队参赛也是应六星大赛组委会邀请而来,初次合作本应本着相互支持的态度进行,却为何读者人屡遭该版主的中伤,而不见组委会对其进行任何约束?这样没完没了的纠缠要到何时算一站?
作者: 香姐    时间: 2011-1-8 19:35
这个能惹事儿的家伙
作者: 慕容秋水    时间: 2011-1-8 19:38
散仙的言论,不能代表我们版块的言论,我们做了一个很艰难的决定。。。。。。。
作者: 木门长子    时间: 2011-1-8 20:16
万事和为贵!散仙秉性如此不必计较太多!何况他愈斗愈勇,便宜他算了!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1-1-8 21:04
哦,我五年前就注册读者会员了。
同时是蒲公园论坛会员。
华林红枫论坛会员。
六星论坛会员。
本次参赛所评,是代表蒲公英论坛来赞助的,所以都标明了“赞助评选。”
读者论坛的事,应该读者论坛来解决吧。
福建的事,你能找湖北省长来解决吗?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1-1-8 21:05
我新学的梨花体,写得不错,发诗歌合适吧。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1-1-8 21:07
我将接受读者论坛管理层的调查及处理。如果有不妥之处,回读者论坛解决。
楼主不要把读者论坛的事,扯到六星来,这是破坏我们读者论坛的生育。
作者: 木门长子    时间: 2011-1-8 21:24
回复 7# 红尘散仙


    无言!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1-1-8 21:35
我将接受读者论坛管理层的调查及处理。如果有不妥之处,回读者论坛解决。
楼主不要把读者论坛的事,扯到六 ...
红尘散仙 发表于 2011-1-8 21:07



   生育————————————无言!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1-1-8 21:42
我也玩好几个论坛,个人认为,还是哪个论坛的事,哪个论坛解决的好~
作者: 真水无香    时间: 2011-1-8 21:49
本帖最后由 真水无香 于 2011-1-8 22:06 编辑

散仙散仙,以后自带胶布,贴住嘴还要捆住手。一天不见,又跑哪里去闯祸了呀?!我知道你是读者论坛的,论理不该多说,但也希望你对读者论坛的人客气点呀。
作者: 墓歌    时间: 2011-1-8 22:41
哪个论坛的事儿我不管,说实话也管不了
对与错也未必容易讲清楚,因为事物很难做出非此即彼的选择
比如,散仙的点评对于文字本身或许没问题,但换成我就会考虑一下对象。对林黛玉说话,总不能和对 王熙凤一样的方式
回到“臭袜子”,说啥呢?还是打个比方,刘翔轻易不会参加街道委员会的比赛的,但奥运会肯定是他的向往
那有人会说了,这还是名利啊
可是,我们这里还真的要说“重在参与”了,有些小国的运动员明知与名次十万八千里,不是也去了吗?
做事看对象,自己也能成长
与散仙兄共勉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1-1-8 22:55
街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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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咳嗽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1-1-9 05:17
哪个论坛的事儿我不管,说实话也管不了
对与错也未必容易讲清楚,因为事物很难做出非此即彼的选择
比如, ...
墓歌 发表于 2011-1-8 22:41

对林黛玉说话,总不能和对王熙凤一样的方式-- 我听懂了……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1-1-9 09:32
对林黛玉说话,总不能和对王熙凤一样的方式-- 我听懂了……
红尘散仙 发表于 2011-1-9 05:17



听见没散仙,老大说了,以后对我说话不能用对王熙凤一样的方式 
作者: 君雅    时间: 2011-1-9 09:42
哦,我五年前就注册读者会员了。
同时是蒲公园论坛会员。
华林红枫论坛会员。
六星论坛会员。
本次参赛所评,是代表蒲公英论坛来赞助的,所以都标明了“赞助评选。”
读者论坛的事,应该读者论坛来解决吧。
福建的事,你能找湖北省长来解决吗?

...
红尘散仙 发表于 2011-1-8 21:04


散打兄,嫩是吕奉先啊,认了这么多的“义父”。
作者: 君雅    时间: 2011-1-9 09:44
听见没散仙,老大说了,以后对我说话不能用对王熙凤一样的方式 
莫冉 发表于 2011-1-9 09:32


用对贾母一样的方式,小冉,绝对没意见吧。
作者: 君雅    时间: 2011-1-9 09:49
本帖最后由 君雅 于 2011-1-9 09:57 编辑

应散打兄推荐,昨天俺去了读者,一直想说话,可读者不像六星,回帖要审核,每次回帖间隔时间要一小时。
读者N多的美女,人手一根棒棒糖哄着散打:“大仙,嫩好威猛哦。”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1-1-9 09:58
用对贾母一样的方式,小冉,绝对没意见吧。
君雅 发表于 2011-1-9 09:44


没问题。对元春的态度我也不反对~
作者: 君雅    时间: 2011-1-9 10:02
没问题。对元春的态度我也不反对~
莫冉 发表于 2011-1-9 09:58



   俺比较喜欢晴雯。


作者: 朵朵    时间: 2011-1-9 10:18
关于大赛的种种,在六星发帖说事还不够吗?用得着堵着人家门口去骂吗?这种做法挺令人不齿的!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1-1-9 10:29
关于大赛的种种,在六星发帖说事还不够吗?用得着堵着人家门口去骂吗?这种做法挺令人不齿的!
朵朵 发表于 2011-1-9 10:18

谢谢赞美,我尽量做好。

另:大赛很好,本人对结果非常理解,您如有怨言,请到议事厅申诉。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1-1-9 10:31
应散打兄推荐,昨天俺去了读者,一直想说话,可读者不像六星,回帖要审核,每次回帖间隔时间要一小时。
读 ...
君雅 发表于 2011-1-9 09:49
你刚去的,特殊照顾,我就不用。等我和读者管理说说,放你进去。但你得注意言行,别在读者出言不逊,到时候我直接用读者版规来投诉你。
作者: 君雅    时间: 2011-1-9 10:35
你刚去的,特殊照顾,我就不用。等我和读者管理说说,放你进去。但你得注意言行,别在读者出言不逊,到时候 ...
红尘散仙 发表于 2011-1-9 10:31



    早上收到若谷的消息,说你今天平和了许多。
    网络是虚拟的,冲突争斗是对平淡现实生活的调剂,但,我们还是尽量避免伤害无辜和弱小吧。


作者: 紫晶儿    时间: 2011-1-9 11:22
叹自家的版规制定的还不够完善,也好,继续看某人表演吧!
玩网络也好几年了,流氓地痞啥的也伤不着咱了,能让咱受伤的只有自己认为是朋友的人。
作者: 寒烟翠    时间: 2011-1-9 13:22
红尘散仙是读者的会员 ,在读者发生的事与六星应该无关,读者内部的事儿内部解决为好。六星百姓意见!
作者: 寒烟翠    时间: 2011-1-9 13:28
在这言论自由的时代,在这言论无法不自由的网络,且莫为言论而伤情伤身。亮出自己手中的“剑”,直刺对方软肋,狭路相逢勇者胜!
作者: 霜冻    时间: 2011-1-9 15:45
读着顺口,看着精彩,
路过,,,
作者: 君雅    时间: 2011-1-9 15:52
万里长城今尚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该干嘛干嘛去,特别是散打。
作者: 慕容秋水    时间: 2011-1-9 16:18
散仙,争取闹个和凤姐一样的名声回来,你就成了名人了
作者: 清风朗月    时间: 2011-1-9 18:59
哦,我五年前就注册读者会员了。
同时是蒲公园论坛会员。
华林红枫论坛会员。
六星论坛会员。
本次参赛 ...
红尘散仙 发表于 2011-1-8 21:04

这倒是。
福建发生的问题能到河北省去信访吗?
显然不能。
这话,我支持。
有事儿当地解决才是。
作者: 紫晶儿    时间: 2011-1-9 23:40
这倒是。
福建发生的问题能到河北省去信访吗?
显然不能。
这话,我支持。
有事儿当地解决才是。{:1_ ...
清风朗月 发表于 2011-1-9 18:59



    我真不爱回帖解释了,要是大赛这事一直在六星解决,能有这帖子吗?

清风兄是知音的管理员,读者有没有在知音做过这样的事呢?不是被人家追上门去堵门口骂,会这么做吗?
作者: 慕容秋水    时间: 2011-1-10 10:34
看到了,不想说什么,只说,散仙牛啊
作者: 青丝.红颜    时间: 2011-1-10 11:16
才看到,小弟特喜欢这个帖子。嘻嘻--------散仙哥哥厉害。跟哥哥去读者玩去了--------
说实话,俺真的冤死了,
俺的冤屈,散仙哥哥要负主要责任,如果不是哥哥,俺就不会来六星 ,不来六星,俺就不会参加海选,不参加海选,俺就不会有冤屈,不会有冤屈,俺就不会继续参加赛中赛,不参加赛中赛,俺就不会看不惯一些人和事,不看不惯一些人和事,俺就不会胡闹------5   55    555----------
散仙哥哥是罪魁祸首,俺一生名节就毁在这次比赛了--------
作者: 青丝.红颜    时间: 2011-1-10 11:51
嘻嘻-----------刚看到,原来这个所谓的楼主,是个连名字都不敢说或者不敢见人的主。
这样的垃圾主居然也敢四处叫嚣,四处把“黑裤头”套在头上亮相,俺不得不佩服这种让人叹为观止的勇气了耶!!!
虽然俺玩论坛很少,但是,最恶心三种人,1:马甲满天飞,2:无名英雄(错,应该叫-----那个啥熊才对)3:编辑回帖的。
遗憾的是,这几种人近来看的太多,可这里的管理居然能做到不以为然,甚至好多所谓的斑竹督查什么的也能心安理得的纷纷效仿,厉害呀!!!六星的魅力真是不同凡响!!!
严重钦佩中------------
作者: 慕容秋水    时间: 2011-1-10 12:30
嘻嘻-----------刚看到,原来这个所谓的楼主,是个连名字都不敢说或者不敢见人的主。
这样的垃圾 ...
青丝.红颜 发表于 2011-1-10 11:51



    说我么?是不是?
作者: 紫晶儿    时间: 2011-1-10 12:47
嘻嘻-----------刚看到,原来这个所谓的楼主,是个连名字都不敢说或者不敢见人的主。
这样的垃圾 ...
青丝.红颜 发表于 2011-1-10 11:51



    你觉得在这么纠缠下去有意思吗?

散仙和读者的事都已经和解了,青丝你还要再来扇一把风吗?

没人乐意没完没了的纠缠,好多事情该适可而止,打架是件特别浪费时间的事,就算你打赢了也是个输,何必呢?
作者: 青丝.红颜    时间: 2011-1-10 13:04
你觉得在这么纠缠下去有意思吗?

散仙和读者的事都已经和解了,青丝你还要再来扇一把风吗?
...
紫晶儿 发表于 2011-1-10 12:47



    不好意思。俺今天难得在家,刚看到,才说了俺自己的真实想法,和“散仙”无关。事实上,俺对散仙已经恨之入骨。“扇风”之言请谨慎加在俺头上。
另外,佩服你的大度和境界,这很值得俺学习。
谢谢直言。惭愧之至。
作者: 青丝.红颜    时间: 2011-1-10 13:07
说我么?是不是?
慕容秋水 发表于 2011-1-10 12:30



    晕,秋水怎会有此误解?! 你忘了,我们曾经在你的帖子里探讨过关于马甲和编辑回帖的事了?!
真心说一句:整个六星,俺如果想交一个朋友的话,你是唯一选择。
作者: 慕容秋水    时间: 2011-1-10 14:03
晕,秋水怎会有此误解?! 你忘了,我们曾经在你的帖子里探讨过关于马甲和编辑回帖的事 ...
青丝.红颜 发表于 2011-1-10 13:07



    恩恩,可能是最近忙的,太敏感了吧。
工作事情多,网上事情也多,对不起啊,没事的,抱抱。
作者: 咱是一头大胖猪    时间: 2011-1-10 17:00
散仙的玩笑有点低俗,不过究其内里也是实情,既然是多家搞互动,还是和为贵,有事不妨说事,指出问题所在,尖刻的讽刺免了的好。
楼主下回在发生地把事办好,也不要到处挑斗~
猪头是个没参与赛事的猪,恰好看见,进来哼哼两句,散仙别欺负笨猪,吵架的语言我跟不上。

作者: 清风朗月    时间: 2011-1-10 18:17
我真不爱回帖解释了,要是大赛这事一直在六星解决,能有这帖子吗?

清风兄是知音的管理员,读 ...
紫晶儿 发表于 2011-1-9 23:40


说实话,还真没遇到过这样子的事儿。
呵呵。
作者: 江边鸟    时间: 2011-1-11 19:31
文学,这方本以为纯净的天空,如今也有多了些雪雨冰霜和萧萧北风!世俗应该远离这片心灵净土了吧!来打打酱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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