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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小河向东流(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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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太高
时间:
2010-5-16 10:42
标题:
小河向东流(全文完)
本帖最后由 太高 于 2010-5-21 00:47 编辑
我们的学校是一个培养大夫的学校,可高大勇入学第一天就四处打听有没有医院管理之类的系。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那一米八八的身高,他认为他穿白大褂的样子像个僵尸。
后来,高大勇被分到和我一个寝室,还有另外四个对医生这个职业深恶痛绝的同学。
历史原因是这样的。
王小顺,渔民的儿子,从小见过的最高大的东西就是船,所以他一直立志做个船长。但作为他们家船长的他爹,用跳海来威胁他必须考医学院,虽然王小顺明知道他爹一口气能游二十海里,还是顺从了他爹。至于他爹为什么非让他考医学院,原因是他们家可以考证的人的寿命从来没活过六十岁。
贾存乐,工人阶级家庭,五亲六眷里唯一一个大学生,祖上是打铁的,家训里面有这么一句话:开了药铺,打了铁,什么买卖都不热。这年月铁是打不了了,故而被上医学院。
方志明,也许是方志敏的本家,父亲是革命军人,参加过自卫反击战,亲眼目睹战友无医而终,发誓让儿子弃戎从医。
郝祥,身世不详,从来没聊起过家庭,有个姐姐来学校看过他一次,历来读些禅机秒学,始终认为身体肤发受之父母,生老病死乃天意,跟医学木有一点关系,但为什么选择医学院,还是不祥。
我,医生世家,说是世家是从我父母到我然后到我以后这样希望的,我爷爷以上只会给牲口看病。我的理想是当一名将军,上大学之前已经把部队推演到台北附近。我爸爸是个善良的人,痛恨战争疾病等造成人类伤亡的一切因素。所以我无数次被洗脑,无数次被语重心长的话语折磨的痛不欲生,后来终于在台北前线撤退,光荣加入到门里出身的行列。
开始提到的穿白大褂像僵尸的高大勇的父亲其实就是医院管理者,某医院的院长。
我们寝室每个人的基本情况决定着过后的一个星期里我们彼此愤恨着这个选择,一直到麻木不仁,然后我们一起喝了第一场酒,相约在痛苦的环境里做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
一个月以后,我们寝室举行了第一次全体代表大会,会上王小顺同学提出了一个与时俱进的想法,使我们欢欣鼓舞。他说:在我们百无聊赖的学习中,应该加一些追求,来使我们的生活丰富多彩,比如泡妞。
接着,高大勇的一番话又使我们认识到问题的紧迫性,他说隔壁班的好几个女同学已经被人勾肩搭背。
前途是那么的光明,时间是那么的紧迫,于是我们磨拳擦掌,各自表述心仪的目标,以求落实到位,互不扯皮。
作者:
信以为真
时间:
2010-5-16 10:57
高大勇姓高长的又高网名太高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0-5-16 11:02
188是有点太高了:lol
人物都出场了,剩下的事是坐在板凳上嗑着瓜子儿,期待精彩了……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0-5-16 22:32
咋还不续呢?
作者:
太高
时间:
2010-5-17 10:11
本帖最后由 太高 于 2010-5-18 11:14 编辑
高大勇是第一个泡到妞的同学。事情一点也不意外。
自从三中全会以后金钱就开始决定爱情婚姻以及屁股,乃至我们学校的屁股。隔壁班一个称作全校第一美臀的本市走读女孩葛丽,突然被高大勇泡到了。
相对于我们这些没有院长当爹的同学们来说,高大勇无疑是有钱的,而且高大勇的有钱明明白白体现在葛丽身上,从两个人谈恋爱开始,葛丽的脖子耳朵上熠熠生辉的出现了金项链金耳环,虽然这些东西是高大勇偷的,本应该戴在他妈妈的脖子耳朵上的。
戴上这些东西的葛丽使本来高傲的她,俨然变成“妈妈”级的姿态,每到周六一声呼唤,高大勇便以80迈的速度从四楼滑下来,然后用自行车带上葛丽一路晃着响亮的铃铛驶出校门,然后再在星期一的早上一路晃着铃铛把葛丽接到学校。
身处爱情中的人们是幸福的,到了晚上总有那么几个同学自觉地围在大勇身边,听他讲那幸福的故事。大勇也不厌其烦的叙述着录像厅舞厅花前月下的美妙情景。但有一个问题,大勇是绝口不谈的,每每问道葛丽的屁股,大勇总是以纯洁的爱情为由加以搪塞。
早开的花儿总是过早的谢掉,自从大勇带着葛丽在街上遇到葛丽的妈妈,这段爱情就画上了句号,原因是葛丽妈怀疑大勇的高大身躯存在智商不足的表象。这给大勇带来了一条金项链和一对金耳环以及好长时间郁郁寡欢的损失,还有连屁股也不曾摸过的遗憾。
大勇的车铃没再响过,即便差点撞到人。然而这种漠然还是给大勇带来祸端,一个没有盖的下水井口使大勇做了平生第一个华丽的前空翻,重重摔在地上。大勇住进了医院,头上缝了二十八针。
同学们一往情深的纷纷到医院看望大勇,贾存乐更是在大勇住院的一个多星期里天天不落,每次都握住大勇的手深情的说保重,大勇感动的说是从没见过这么义气的哥们,差点就带着满头纱布跟贾存乐磕头拜把子。
真实事情是这样的,大勇住院其间同在这个城市上护校的妹妹负责照料大勇,贾存乐正是第一眼就看上了大勇妹妹,才乐此不彼的每天看望大勇,并找机会接近了大勇妹妹。
大勇伤愈回校知道了此事,大骂贾存乐趁人之危的嘴脸不厚道,并且在妹妹跟前悉数贾存乐的种种小毛病以及他经常看黄色小说的不是,终于使这段比他自己还短的恋爱早早夭折。
作者:
信以为真
时间:
2010-5-17 12:04
喜欢看,继续!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0-5-17 14:45
让不住帮5楼排了一下版。
读太高小说,赏青春岁月。
作者:
璐西Q
时间:
2010-5-17 16:52
问候
作者:
太高
时间:
2010-5-17 22:22
本帖最后由 太高 于 2010-5-18 10:16 编辑
高大勇和贾存乐的恋爱经历,对我们寝室的同学是一种警醒也是一种激励,使我们充分认识到泡妞的道路曲折而复杂,从而在过后的几个星期里一再讨论女友的适合性是很重要的。
可是在接下来发生在王小顺身上的爱情,又使我们认为其实缘分才是最重要的。
一心想当船长的小顺,却长了一副海盗身板,膀大腰圆,力大无穷。临近元旦的时候学校举行拔河比赛,小顺是我们班绝对主力,在关乎班级荣誉的问题上,我们班主任当然不能掉以轻心,随即拿了一百块钱班费让参加拔河比赛的同学补充体力。于是欣喜若狂的小顺在当天晚上带领那一伙人去饭店暴搓一顿。也许是对公款吃喝一时不太适应,吃得太多。第二天小顺同学拉了一天肚子。面对比赛日期的临近,班主任心急如焚,亲自把小顺同学送到医务室打点滴。打点滴的过程当中,小顺认识了刚刚分配到医务室当护士的漂亮姑娘刘琴,并且一见倾心。
详细情况是这样的。
小顺虽然体格强壮,但是皮下静脉血管却很难找,再加上刘琴刚刚工作,一下扎了三针也没有扎到。虽然没有扎到血管,但刘琴手忙脚乱脸上红霞乱飞的娇羞姿态却深深扎在小顺的心里,一发不可收拾。从此那几天小顺同学天天到医务室,天天挨三四针才扎到血管。虽然小顺第二天就已经不拉了,但班主任了解到的却是小顺连续五六天不好,就决定把小顺转到附属医院治疗。小顺却死活不去,并向班主任保证在学校医务室打几天就好了,肯定没事,肯定不会耽误拔河比赛。
比赛那天,小顺果然生龙活虎,果然不拉了,旁边观战的还多了一个刘琴,所以即便是小顺还在拉,就是拉到裤子里,也肯定是生龙活虎。
而刘琴看上小顺的原因其实是简单的不能再简单了,刘琴从小就向往大海,崇拜船长。
故事的发展后来充满波折,一个大一的学生泡到学校医务室的护士,这不能不引起震动。学校领导为此找过两个人谈过话,后来没见效果,为了维护学校纯真的荣誉,刘琴被调到附院当护士,而小顺则背了个处分。
两个人执着的爱情一直持续到临近毕业,最终无果而终。散伙后小顺大醉一场,吐得一塌糊涂,后来被拉到医务室打点滴,新来的一位老护士一针扎到血管,小顺随即安静下来。
作者:
小不点儿
时间:
2010-5-17 22:41
很好看的文字。
作者:
太高
时间:
2010-5-17 23:19
抱抱信以为真 知音 小不点 路西q 子曰 谢谢欣赏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0-5-17 23:31
真够浪漫的,大学恋爱要比高中恋爱好看的多。
作者:
醉鹰
时间:
2010-5-18 09:38
好东东
作者:
太高
时间:
2010-5-18 16:47
本帖最后由 太高 于 2010-5-18 17:56 编辑
部队大院出来的孩子,天生就有一种野性,方志明同学在我们眼里就是一个胆大不羁的形象。
丫的在校期间一共泡过六个妞,其中处的时间最长的一个,是我们这届的同学叫张琦,体型匀称模样一般,长有一张大嘴,和《武林外传》里的郭芙蓉一样的大嘴。我们为此跟方志明开玩笑说,送礼物的时候,一定要买一个大大的汤匙。
说起两个人的认识过程,用方志明的一句话就是,一趟火车就勾搭上了。后来逐渐熟悉了张琦,我们一致认为其实一趟汽车也能勾搭上。
张琦是一个大大咧咧满不在乎的傻妞,和方志明认识后就成了我们寝室的常客。通常是星期天的早上,我们没起床的时候,她就突然就破门而入,也不管我们是否裸睡还是什么其他姿势,径直扑到方志明的床上嬉笑打闹。弄得高大勇有一次晚上睡觉的时候被雷声惊醒,误以为是张琦闯了进来,连忙捂住裆部。更让人不能忍受的是,平时晚上张琦也一直腻歪在方志明的床上迟迟不肯离去,使我们寝室同学们的睡眠质量大受影响。
我们几个渐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一起跟方志明同学促膝长谈了一次,后来张琦就没有再来过。
虽然类似的事情没有再发生,但是更可怕的事情却发生了,张琦怀孕了。
地点就在我们学校的解剖室,或者我们可以理解成是在解剖床上怀上的,也不知道是方志明遗传了他爸爸枪法好的缘故,还是解剖池里的尸体灵魂附体,总之是在那里怀上的。
原来他们俩自从不来我们寝室,方志明就发现解剖室是个不错的地方,晚上没人去,安全还安静,解剖室的门是个双扇门用身份证一捅就开。虽然里面有死尸及大量的人体器官,但对于学医的人来说,那就是一堆肉,更何况他们俩是胆大妄为的一对。
他们俩被发现是因为保卫科查夜看到解剖室有火光映现,以为诈尸,喊了好几个保卫上去看到的。
事情到了校领导那里,张琦被安排查体,发现怀孕,然后做了人流。就在学校要开除他们俩的时候,方志明的舅舅,某部队副师长通过关系跟学校领导及时沟通,才使事情大事化小,两人背了个处分了事。
作者:
太高
时间:
2010-5-18 20:14
真够浪漫的,大学恋爱要比高中恋爱好看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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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 还行吧
作者:
太高
时间:
2010-5-18 20:15
好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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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醉鹰夸奖
作者:
小不点儿
时间:
2010-5-18 21:07
这么开放呀。
作者:
太高
时间:
2010-5-19 22:55
本帖最后由 太高 于 2010-5-21 07:53 编辑
郝祥是我们寝室唯一没有泡过妞的人,每天除了上课下课吃饭睡觉就是看书,似乎对什么事都不感兴趣。
大二的下半学期郝祥突然办理了退学手续,去向不明。
后来有人说在某某山的寺庙里见过他。
相比于我们寝室的其他人,我在大学的恋爱是最晚的。这是因为我往往思想起步较早,但行动较为迟缓。每每遇到一个男生牵着我心仪的女孩突然从角落里撞到跟前,心中总是暗骂:这狗屎,跟我比差远了。
我们那个时候,流行一种校园文化,就是抱着个吉他,在某个地方装作忧郁的弹某些不着调的曲子。我们学校一些人纷纷效仿,尤其是傍晚时分,一些会弹的不会弹的总能将各种闻所未闻的声音传到我们的耳朵里,于是我们寝室的同学们也对这种风雅之事跃跃欲试。
后来我们寝室有了两把吉他,一个是高大勇的一个是方志明的。两个人还让我们班稍微会弹吉他的一个女生李丽到我们寝室教他们。起初李丽不好意思来,后来在高大勇和方志明的再三恳求下,终于和她的漂亮老乡师范学校音乐系的程晓雪一起来到我们寝室。
程晓雪来到我们寝室是被我第一眼捕捉到的,当时我正在端个脸盆准备去洗衣服,结果连脸盆带衣服一起掉到地上。当程晓雪笑着帮我把衣服捡到脸盆里的时候,我仍旧是一脸木然。我的木然来源于一个梦境,而那梦境中的女孩,竟然来源于眼前的程晓雪。
当天的授课很不理想,大勇和志明这两个笨蛋全身没有一个细胞是适合音乐的,所以弹了一上午也没能弹出123,但他们俩似乎把兴趣都放在了跟程晓雪聊天上。这是我不能忍受的,我再也不能把到了嘴边的肉让别人抢去。于是我过去接过大勇的吉他,对程晓雪说:我会吹口琴,领会的比他们好些,你先教我吧,然后我再教他们。
在泡妞的过程当中,多一点手艺,往往就多一点机会,一点都不假。在后来在循序渐进中,我把程晓雪泡到手。
作者:
信以为真
时间:
2010-5-20 00:40
解剖室我去过,宿舍的人想寻刺激,特意一起找医学院的同学带我们去的。
写的这些事,简直太熟悉了。
作者:
太高
时间:
2010-5-21 00:27
本帖最后由 太高 于 2010-5-21 07:56 编辑
重色不能轻友,这是作为男人的传统美德。
我在跟程晓雪交往中,仍然没忘了现学现卖的教大勇和志明他们学习吉他,并且在一个月的时间里教会了两个人弹1234567。但后来两个人实在是不想学了,他们认为照这个进度,在有限的大学生涯里,能够完整的弹一个曲子是不可能的了,更别说在一个能引起人们注意的地方很酷的演奏《多瑙河之波》之类的名曲了,这使他们想运用此种手段泡妞的梦想彻底破灭。还有一个原因是程晓雪也不再教他们。于是他们要我买下成为我泡妞道具的两把吉他,我没买,但我觉得即使买下了,也值。
程晓雪出身艺术世家,父亲是内蒙古某大学的音乐教授,后转到山东某市任文化局副局长,母亲是蒙古族,在当地文化馆任舞蹈教师。从小在艺术熏陶下成长的她,美丽大方,气质非凡,一笑一颦都是那么的别具一格,这也正是我忘乎所以痴心追求的原因。
我们在一起的日子里,享受着老天赋予恋人的一切激情与浪漫。我当时认为我们是全天下最幸福的一对,我甚至已经想象到结婚以后,我在客厅看电视,而她在另一个房间教孩子弹钢琴的具体细节。
在那年十月的一个星期天,我记得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我拿好头天为程晓雪买好的礼物,一个玻璃做的小狗挂坠,急匆匆准备送给程晓雪,结果在楼梯口掉在地上,摔断了一条狗腿。我寻思着即便这样也要给她看看,如果喜欢,我再照样买一个。
来到师范学校程晓雪寝室楼下的时候,正好遇到她的室友,她非常惊讶的对我说,程晓雪三天前已经办理退学手续。
我开始认为这是个玩笑,或者还在等对方说出程晓雪当尼姑了之类的笑话。
可对方一连三次很认真的说出同样的话,我终于觉得是我成了笑话,摔断一条狗腿的挂坠再一次掉到地上,摔断了剩余的三条狗腿。
回来后托李丽打听到情况是,程晓雪一天前已经举家移民到美国。
这个世界上唯一什么惊奇的事都可能发生的就是爱情,不幸的是由我来亲自验证了它。
我曾经有一个阶段还认为程晓雪会写来信,解释情况是怎么怎么的无奈,可仍旧不幸的是一点也没出现惊奇。
在这个阶段,我们寝室的朋友们对我表现出无微不至的关切,在痛骂程晓雪不道德的同时,还给我出了三种解脱失恋的办法。
一 迅速找一个比程晓雪还好的。
二 打听程晓雪的美国地址,去一趟。
三 喝一场酒,忘掉过去。
最后经过我们再三酝酿,决定用第三种方式。
在那天的酒桌上我们一边喝酒一边诉说着每个人感情的不幸,后来总结出一个结论,就是我们不该学医,更不该跟学医的谈恋爱,一个对生死都漠然的行业里的人,怎么会对感情看得重呢?
于是我们喝醉,各自畅想将军、市长、船长、厂长带给我们的快感。
(全文完)
作者:
风飘飘
时间:
2010-5-21 02:10
文字轻松,俏皮,流畅,随意,如小河淌水,自然成渠。
故事青葱,青涩,有趣,好玩,如花岁月,似水流年
很熟悉很熟悉,很喜欢很喜欢
作者:
太高
时间:
2010-5-21 07:44
文字轻松,俏皮,流畅,随意,如小河淌水,自然成渠。
故事青葱,青涩,有趣,好玩,如花岁月,似水流年
很熟悉很熟悉,很喜欢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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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痴如醉的看完此评论,差点潸然泪下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0-5-21 12:38
写完了?
程晓雪的不辞而别,不太像是现代大学生。
作者:
太高
时间:
2010-5-21 21:12
信以为真,你是在国内上的大学吗?
作者:
太高
时间:
2010-5-21 21:13
或经历或听闻,青葱岁月都似曾相识,容易共鸣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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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共振的感觉
作者:
太高
时间:
2010-5-21 21:14
写完了?
程晓雪的不辞而别,不太像是现代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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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古代的?
作者:
信以为真
时间:
2010-5-21 23:49
答太高,我是毕业以后又工作了不到十年移民的。
我们宿舍的一个女生喜欢上了一个医学院的男生,所以带着我们一宿舍去联谊,医学院的故事也听了不少。
作者:
春江潮水
时间:
2010-5-22 00:50
文字轻松,俏皮,流畅,随意,如小河淌水,自然成渠。
故事青葱,青涩,有趣,好玩,如花岁月,似水流年
很熟悉很熟悉,很喜欢很喜欢
风飘飘 发表于 2010-5-21 02:10
很能忽悠。。。。。。。。。。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0-5-22 19:13
我觉得还没展开呢,就完了?
作为小说,好像有点凌乱,情节也有点各自为阵,相互之间没有一定的联系。
文笔很喜欢,太高的语言让人读起来很轻松。
作者:
指间花开
时间:
2010-5-22 21:02
好看
作者:
(︶︵︶)娃娃脸
时间:
2010-5-22 22:13
你去某个论坛瞄一瞄的时候,还要登陆吗?就象你休息在家,还要着正装吗?真是莫名。:o
作者:
太高
时间:
2010-5-23 20:38
我觉得还没展开呢,就完了?
作为小说,好像有点凌乱,情节也有点各自为阵,相互之间没有一定的联系。
文笔很喜欢,太高的语言让人读起来很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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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经验,没时间,只能这样了。
算我自创一派,散小说
我说马花,你丰润犹存的样子,很够味
作者:
太高
时间:
2010-5-23 20:39
问好指间开花
作者:
太高
时间:
2010-5-23 20:40
你去某个论坛瞄一瞄的时候,还要登陆吗?就象你休息在家,还要着正装吗?真是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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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那么大气,过来抱抱 别生气了 我莫名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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