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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木门长子    时间: 2011-1-15 07:50
标题:
本帖最后由 木门长子 于 2011-1-15 12:27 编辑

我是一只兔子,已经活了几千年了,具体多大岁数我也说不清楚。


我曾经去过许多地方,穿过沙漠走过戈壁,爬过荒山踏过野岭,但从来没有到过人间。因为我知道那里有个枪手,他的枪法极准,弄不好我会被一枪毙命。


为此我造了许多的家,人说:“狡兔三窟”,我又何止几万个。但是今天,正当我在山坡上晒太阳的时候,转身的瞬间我看到了他,那个让我恐惧了一生的枪手。


他用黑洞洞的枪口对准我,没有语言,只有风声。我害怕极了,但又无法逃脱,宿命注定我必死无疑。


等了很久,也没有听到那声清脆的枪响。


我看见他走过来,感到他提起了我。


“天啊!这兔子雕刻得太像了!”


是的,在他举起枪的一刹那,我变成了一只石兔子。


作者: 咱是一头大胖猪    时间: 2011-1-15 07:55
呵呵,强烈的讽刺意味~
问早~
作者: 木门长子    时间: 2011-1-15 07:58
回复 2# 咱是一头大胖猪


    早!大胖猪!
作者: 咱是一头大胖猪    时间: 2011-1-15 08:03
早~你是版主,应该避讳职权的利用,不要自己给自己高亮嘛,失之客观

作者: 木门长子    时间: 2011-1-15 08:06
回复 4# 咱是一头大胖猪


    我不知道,哈哈,我撤了!刚做,不懂!
作者: 木门长子    时间: 2011-1-15 08:09
回复 4# 咱是一头大胖猪


    以后还望多多指点!
作者: 墓歌    时间: 2011-1-15 08:09
耐人寻味
作者: 咱是一头大胖猪    时间: 2011-1-15 08:21
回复  咱是一头大胖猪


    我不知道,哈哈,我撤了!刚做,不懂!
木门长子 发表于 2011-1-15 08:06



    版主,是为论坛公众服务的,代表论坛管理阶层面向普通会员,基准是大局观,认真,负责,客观,一切从稳定版面氛围出发,维持或增加相对的版面活力,活跃气氛,点评文章,维护会员的基本权利,维护论坛的正面形象,做了版主,就不能做太过刺激的行为,更不要因私废公,因为你是论坛形象代言人之一。
基本就是这样,不越权,不出格,尽可能客观,不能有个人情绪,也不能存在厚此薄彼的行为,维持好必要的秩序就可以了。
作者: 木门长子    时间: 2011-1-15 08:23
回复 8# 咱是一头大胖猪


    我记下了,大胖猪!会努力去做好!
作者: 亦泓    时间: 2011-1-15 08:32
回复 4# 咱是一头大胖猪

猪猪,六星没有规定版主不可以给自己操作,视情况而定,比如此时我用手机无法操作版面,别的版主又不在,很多需要提起注意的帖子就达不到效果,这个都在版主个人掌握。
作者: 亦泓    时间: 2011-1-15 08:37
回复 8# 咱是一头大胖猪

这个要求对平常人来说虽然有点高了,但确实是一种理想的境界,我也尽力而为吧。
作者: 咱是一头大胖猪    时间: 2011-1-15 08:42
加油干吧
作者: 木门长子    时间: 2011-1-15 08:42
回复 8# 咱是一头大胖猪


    大胖猪有空去小说版块指点指点我的小说吧!我不是学文出身,许多文学上的东西不懂的!写东西只是有感而发而已!
作者: 咱是一头大胖猪    时间: 2011-1-15 08:53
大胖猪也不是学文的出身,也没什么理论,只是就猪的认识来说的~但写字嘛,要研究研究才有更多的合理和不少的乐趣呢~小说有红尘,我若去瞎说,没准他会不高兴的~还是不去的好~
作者: 咱是一头大胖猪    时间: 2011-1-15 08:56
回复  咱是一头大胖猪

猪猪,六星没有规定版主不可以给自己操作,视情况而定,比如此时我用手机无法操作 ...
亦泓 发表于 2011-1-15 08:32



    所谓的规定只是给新人借鉴用的,在现实中不也一样么。避免主观为好~当然你们认为没有要求就可以去做,大猪当然没有任何意见,只是觉得版主应站在完全客观的角度罢了。
作者: 木门长子    时间: 2011-1-15 09:00
回复 14# 咱是一头大胖猪


    散仙不评我的字的,他最近闭关修行去了!
作者: 木门长子    时间: 2011-1-15 09:01
回复 15# 咱是一头大胖猪


    讨论讨论没什么不好!
作者: 亦泓    时间: 2011-1-15 09:07
这篇小文确实很精彩,让人感悟良多,甚至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视角,我正在想我最深的体会是什么呢?
作者: 咱是一头大胖猪    时间: 2011-1-15 09:11
你不能考虑你的视角,你得从作者的立场出发。
作者: 咱是一头大胖猪    时间: 2011-1-15 09:11
尽可能贴近,或从文字的表达中理解。
作者: 亦泓    时间: 2011-1-15 09:26
回复 19# 咱是一头大胖猪

哈哈,猪猪你笑死我了,你今天专门跑来跟我抬杠的是不是?
作者的本意不也是希望读者从她的文字中得到更多的启示吗?就象生活中我们即要让别人了解自己,也要试着去懂得别人,而且视角不同感受也会不同。。
作者: 寒烟翠    时间: 2011-1-15 09:48
木门,咱何惧之有?时尚有“大姐大”泓泓罩着,我们有个好温暖好温暖滴家。我们依仗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可以尽情地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嘻笑玩耍,不亦乐乎!
作者: 木铃    时间: 2011-1-15 10:04
既然一笔写不出两木字,那咱就不绕弯,直说。
首先,这则小说吸引了我,我看了三回,耐嚼。
但,铺陈处,走过沙漠踏过野岭,渡过黄河登过泰山,但从来没有到过人间。人间的范围很广,可能包括黄河岸啊阴山旁。有的城市就建在黄河两岸,一桥飞架,通联八方。
其实,我不擅长评文,但是,如此精彩的文,我总觉得不留瑕的好。
另,“何至”,应为何止。
作者: 木门长子    时间: 2011-1-15 11:22
回复 23# 寒烟翠

在时尚自然什么都不怕!问好!烟姐姐!
作者: 木门长子    时间: 2011-1-15 11:22
回复 24# 木铃
明白!问好!
作者: 寒烟翠    时间: 2011-1-15 11:53
回复 25# 木门长子


   
作者: 木门长子    时间: 2011-1-15 12:25
回复 24# 木铃


    木玲,我改了改,好多了,谢谢!
作者: 木铃    时间: 2011-1-15 21:30
回复  木铃


    木玲,我改了改,好多了,谢谢!
木门长子 发表于 2011-1-15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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