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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牛嘴不吐象牙之:大有大贪,小有小贪 [打印本页]

作者: 牛伯一    时间: 2011-1-18 18:46
标题: 牛嘴不吐象牙之:大有大贪,小有小贪
随着贪官李大伦及其副手曾锦春的“落马”,湖南郴州,这个原本寂寂无名的城市一下子便广为人知了起来。原为该市市委书记的李大伦,和原为市委副书记的曾锦春,呵呵,看他们的职务,不禁让人哭笑不得啊!他们每人怀着数千万近亿的腐败“业绩”而被“双规”了。据消息称,这李大伦被“双规”、直至撤消了一切党政职务后,在湖南省委发出的通报中,对其的称呼,仍然是“同志”。由此看来,这个机构内的人员,倒真的是志同道合啊!

从现在各种新闻媒介公开的数字上看,与李曾腐败案件有着直接关联的各种干部,就达到数百人之多。这还没怎么“深挖”呢!因为,这种事儿,谁都知道,只能浅尝辄止,再挖下去,说不定就得给挖散架了。所以,抓几只毛毛虫,让老虎逃遁的目的既已达到,就风紧扯呼也罢。而就是这样,实际上,随着李曾二人的落马,郴州一地的各种“衙门”也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动摇,原有的基本上都不复存在了。若我们再仔细想想,真要有真相大白于天下的那一天,所有的官员任期之内所行之事全部曝光,那么,能保留住自己位子的又有几个呢?多年前,中央政府的某位高官就在经过了一番认真的调查研究深思熟虑后,对当时的吏治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论断:无官不贪!

如今,情况更加复杂化了,和那时显然又有明显的不同。现在水涨船高,量变已经快导致质变喽!一个科级干部都能“李刚”,何况更高级的“公仆”?随着国内经济的连年增长------当然,这种所谓的增长,究竟给予了普通老百姓什么实惠,是很值得再商榷再斟酌的。可贪官们贪污受贿的具体数字,却早就一日千里了!当年的大吏成克杰、胡长清之流,不过只贪了区区数百万而已,就被明正典刑死翘翘了。想他们到了地下,得知此时的光景,定会慨然而叹道: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弄不好还会喊冤叫屈哩!

那胡长清,当初贵为一省之长,满打满算,公布说,只不过贪了544万元而已,而曾锦春,不过是一个名不上经传的小城市的市委副书记,就可以堂而皇之地捞到8000多万元!堂而皇之?是堂而皇之!后文对此将自有描述发掘。

不过,曾锦春落马的消息恶鬼出笼后,有网友在天涯社区评论此事时,竟颇为不屑地言道:一个堂堂的市委副书记,才贪了8000来万,竟然给抓了起来!应该发给他廉洁证书嘛!这纯粹是个优秀党员啊!我们广东,连很多乡镇级干部,一贪还上千万呢!贪了还没什么事儿!何况市委书记那么大的干部!

事实究竟如何,因为完全属于稗官野史之流,老牛也不好进行妄断,只是觉得,若是真的,则不但成克杰、胡长清会在地府里气得再死上一回,这李大伦和曾锦春嘛,也当完全可以在法庭公审时对着公诉人及法官大声吆喝呐喊:“凭什么抓我?我是无辜的!”

中国任用干部,其游戏规则是,由“上头”指派,指派谁干谁才能干,即使有个装模作样的投票选举,也不过就是内定后的做秀罢了。所以,干部被起用后,要负责的对象不是人民,而是他们的上级。当初,谁指派了李大伦和曾锦春呢?李大伦和曾锦春二人直到贪了上亿的雪花银,方才倒台落马作罢,那么,指派他的人呢?就能干净得像一片盐碱地?当然,指派二贪的人物后面还有更大的人物,他们究竟如何,嘿嘿,上梁不正下梁歪。大家就心知肚明罢!李大伦和曾锦春若是明白时务,恐怕就会在法庭之上保持缄默了,不惹“后面的大人物”震怒,谁叫咱命苦,做了“牺牲”、当了“替罪羊”呢,吸引一下人民群众的目光嘛,认命也就罢了!弄好了,还可保住一条小命儿,若是非要不识时务,在法庭上公开咆哮公堂,甚至指着法官的鼻子叫嚣道:“你就敢说你从没贪污受贿贪赃枉法?你有什么资格跟个人一样道貌岸然地坐在那里审我?!我之后坐我位子的人,肯定比我贪得还要多!你们怎么不把他们一起弄到这里来受审?!”后果就极可能是误了卿卿性命啊!其中种种,有头脑的朋友不妨深思之!非回味悠长而未可他图。

上文说过,这曾锦春本是个市委副书记,兼任市纪委书记。这本是个监督其他干部,制止预防腐败的职位,自己却腐败不甘于人后,据各种新闻称,曾锦春常常以“双规”为有利武器家常便饭,逼迫其下属官员们给他行贿。不从的,则规之-------这可真是一大创举啊!应该申请专利!如此说来,说他堂而皇之地受贿并不为过吧?!有此利器在手,所以,他曾锦春自然屡屡得手。“双规”,作为一种约束官员的手段,针对的对象,本来应该是那些行贿受贿者,而曾锦春呢,恰恰反其道而行之,谁不给他行贿,他就“双规”谁,而谁给他行贿呢,谁就有了保护伞,成了好干部。而至于他最终屡屡得手,得到的治下官员们的银子究竟是从哪儿来的,是不是又转嫁到了人民群众的头上,因为各种新闻皆语焉不详,老牛也就不揣测了。新闻有称,曾锦春落马当日,即有他身边的工作人员,把这一消息用手机传了出去,一时间,郴州地面百姓欢腾,张灯结彩,鞭炮齐鸣,有人家兴奋得通宵不眠,比过年都热闹许多!看来,这位仁兄早就是民怨沸腾了啊!而折腾到了这一步方才落马,究竟为什么?

曾锦春在郴州的另一发明创造是,会同他一手把持的政府监察局,制作了名为“民营企业受保护单位”的金属牌匾,强卖给私营企业业主们,一块牌子卖价高达45万元之多!乖乖买了的,则万事好商量。由于中国的“特殊国情”嘛,曾的部门实际上也完全把持着操纵着执法司法机关,买这么一块牌匾,就相当于黑社会收取了保护费,就万事有照应。不买的呢?嘿,你就等着倒霉吧!管保让你寸步难行!可怜那些被逼购买了这种牌匾的业主们!曾锦春垮台了,谁还来保护他们?他们矛盾复杂的心情有谁能知?!

想我老牛,虽非依赖写文章而养家糊口的人,但一直都以一个专业文字工作者的操守与良知来要求鞭策自己,以呼吁人间正道为己任。老牛虽然忙中偷闲,屡屡大书特书反腐败的文章,但若有人问我:老牛啊,如果给你坐曾的位子,你贪不贪?

老牛保准儿不用琢磨,不假思索便泰然回答道:权力那么统一,有那么好的腐败环境,那么低的腐败成本,那么安全的、有利于腐败的规章制度,我凭什么不贪啊?你看着老牛那一脸正气,就以为老牛真傻啊?!哈哈。

忽又想起前日和朋友的一段对话。这人从部队以营职军官衔退役转业,后安置到地方的公安系统,得一肥缺。临上班之际,约老牛一晤,席间,老牛开玩笑道:你上班了以后,可别贪得太多啊!万勿激进,中游也就可以了,不显山露水,这样一般就可保无事。

因为彼此关系很近颇熟,这老兄也不须隐瞒,沉吟了一会儿,道:刚去上班,还得摸摸底儿,现在嘛,我一天最多捞上二三百块就差不多满足了。你就放心好了。

我一愣,随即大笑,直笑出了满眼的泪水。


牛伯一
4月19日大连
作者: 简池    时间: 2011-1-18 18:55
这牛一角
真不该放出来!K!


简池
作者: 牛伯一    时间: 2011-1-18 18:58
这牛一角
真不该放出来!K!


简池
简池 发表于 2011-1-18 18:55



   哈~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1-1-18 18:59
这咋办呢?
该咋活还得咋活啊。
作者: 君雅    时间: 2011-1-18 19:42
中国最大的黑社会组织是什么?


作者: 白乌鸦    时间: 2011-1-18 20:17
想我老牛,虽非依赖写文章而养家糊口的人,但一直都以一个专业文字工作者的操守与良知来要求鞭策自己,以呼吁人间正道为己任。老牛虽然忙中偷闲,屡屡大书特书反腐败的文章,但若有人问我:老牛啊,如果给你坐曾的位子,你贪不贪?

老牛保准儿不用琢磨,不假思索便泰然回答道:权力那么统一,有那么好的腐败环境,那么低的腐败成本,那么安全的、有利于腐败的规章制度,我凭什么不贪啊?你看着老牛那一脸正气,就以为老牛真傻啊?!哈哈。

道出了人间真实,官场真面目{:4_131:}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1-1-19 18:45
若有人问我:老牛啊,如果给你坐曾的位子,你贪不贪?

我会说,也许不贪、也许贪,全看情况。
作者: 风飘飘    时间: 2011-1-20 00:15
讲腐败的往往最腐败,学腐败的往往没机会腐败。我也想贪,可惜,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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