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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刑法修正案 取消13项死刑! [打印本页]

作者: 我想好了悲剧    时间: 2011-2-25 18:33
标题: 刑法修正案 取消13项死刑!

中新网北京2月25日电 (记者 周兆军 郭金超)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5日下午经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此次刑法修改的重点之一是取消了近年来较少适用或基本未适用的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

取消的13个死刑罪名分别是: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盗窃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认为,中国的刑罚结构总体上能够适应当前惩治犯罪、教育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的需要,但在实际执行中也存在死刑偏重、生刑偏轻等问题。此前刑法规定的死刑罪名共68个,可以适当减少。根据中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当取消一些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不会给中国社会稳定大局和治安形势带来负面影响。

修改后的刑法还对一些特殊人群的犯罪作了具体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1-2-25 19:17
治乱世应用重典。
作者: 君雅    时间: 2011-2-25 19:57
老毛时代用重典,如何?
取消部分死刑是社会开放文明的体现。
作者: 亦泓    时间: 2011-2-25 21:26
2楼3楼我特想看你们掐一架。
作者: 我想好了悲剧    时间: 2011-2-25 21:30
贪污有没有判死刑的?
作者: 君雅    时间: 2011-2-25 21:39
2楼3楼我特想看你们掐一架。
亦泓 发表于 2011-2-25 21:26


亦泓是坏人
作者: 君雅    时间: 2011-2-25 21:41
贪污有没有判死刑的?
我想好了悲剧 发表于 2011-2-25 21:30



    没有
    渎职对国家造成的损失比贪污要严重的多
作者: 慕容秋水    时间: 2011-2-26 07:38
我觉得中国的刑罚,还是太轻了,尤其是对恶性犯罪和贪污受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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