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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情歌情书64】纪念马樱花君! [打印本页]

作者: 星卒斋主    时间: 2010-6-18 16:13
标题: 【情歌情书64】纪念马樱花君!
本帖最后由 星卒斋主 于 2011-2-10 14:05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七日,就是红袖论坛为十六日在乔樵执政府前遇害的马樱花君开追悼会的那一天,我独在厕所外徘徊,遇见鱼君,前来问我道,“祝子哥可曾为马樱花君写了一点什么没有?”我说“没有”。她就正告我,“祝子哥还是写一点罢,马樱花生前就很爱看祝子哥的文章。”     

      这是我知道的,凡我所发表的帖子,大概是因为往往胡诌八扯之故罢,读者一向就甚为寥落,然而在这样的人心浮躁中,毅然看完了《星卒斋主文集》的就有她。我也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这虽然于“死者”毫不相干,但在生者,却大抵只能如此而已。倘使我能够相信真有所谓“在天之灵”,那自然可以得到更大的安慰,——但是,现在,却只能如此而已。    

      可是我实在无话可说。我只觉得所玩的并非论坛。白洋淀那些中年人的血,洋溢在我的周围,使我艰于呼吸视听,那里还能有什么言语?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的。而此后几个所谓杂谈版友的丑恶论调,尤使我觉得悲哀。我已经出离愤怒了。我将深味这非文学的浓黑和悲凉;以我的最大哀痛显示于非人间,使它们快意于我的苦痛,就将这作为后死者的菲薄的祭品,奉献于马樱花的灵前。    

      真的悍妇,敢于直面操蛋的男人,敢于正视淋漓的谩骂。这是怎样的施骂者和受骂者?然而造化又常常为混蛋设计,以时间的流驶,来洗涤劣痕,仅使留下无聊的谩骂和微许的风骚。在这无聊的谩骂和微许的风骚中,又给人暂得偷情,维持着这似人非人的论坛。我不知道这样的论坛何时是一个尽头!     

      我们还在这样的论坛玩着,我也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离七月十六日也已有两天,忘却的救主快要降临了罢,我正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    

      在四十余下墙的版主之中,马樱花君是我的相好。相好云者,我向来这样想,这样说,现在却觉得有些踌躇了,我应该对她奉献我的茄子与豆腐。她不是“苟活到现在的我”的相好,是为了论坛而死的论坛的悍妇。     

      她的姓名第一次为我所见,是在去年夏初快乐乞丐女士做红袖杂谈首版,踢下墙上三个版主的时候,其中的一个就是她。但是我不认识。直到后来,也许已经是慕容千秋率领男女版友,强拽下墙之后,才有人指着一个破马张飞的女人告诉我,说:这就是马樱花。其时我才能将姓名和实体联合起来,心中却暗自诧异。我平素想,能够总为帅哥所屈,顺从一广有羽翼的慕容千秋的女人,无论如何,总该是有低眉顺眼的,但她却常常傲慢着,态度很嚣张。待到偏安于红袖佳人之后,她才始来听我的教训,于是照面的回数就较多了,也还是始终傲慢着,态度很嚣张。待到论坛每况愈下,往日的写手以为百无聊赖,准备陆续引退的时候,我才见她思及别人的攻击,黯然至于泣下。此后似乎就总相见。总之,在我的判断上,这一次可能是永别了。    

      我在十七日早晨,才知道昨日上午马樱花大骂慕容千秋的事。晚上便得到噩耗,说慕容居然“掏枪”,点射了一个人,而马樱花君即是那个遇害者。但我对于这些传说,竟至于颇为怀疑。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慕容千秋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恶毒到这地步。况且始终傲慢着的嚣张着的马樱花君,更何至于无端在杂谈墙上喋血呢?    

      然而即日证明是事实了,作证的便是她自己的灭迹。而且又证明着这不但是手扯,简直是脚踢,因为屁股上还有慕容千秋的脚印。   
      但管理组就有公告,说马樱花是“自裁”!    

      但接着就有流言,说马樱花是受尚书青云利用的。    

      惨象,已使我目不忍视了;流言,尤使我耳不忍闻。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我懂得读书杂谈之所以饶有骂声的缘由了。哦靠啊,哦靠!不在挨骂中爆发,就在骂人中灭亡!    

      但是,我还有要说的话。    

      我没有亲见,听说,她,马樱花君,当初是欣然上墙的。自然,上墙而已,稍有人心者,谁也不会料到有这样的下场。但竟在红袖论坛中弹了,从胸部入,斜穿心肺,已是致命的一击,只是没有摔下来。同墙的灵之舞君想扶起她,挨了四脚,其一是小脚,立仆;同墙的快乐乞丐君又想去扶起她,也被踹,鞋从左边起,穿裙偏右出,也立仆。但她还能坐起来,一个版友在她头部及胸部猛击两棍,于是干沉了。始终傲慢的嚣张的马樱花君确被干沉了,这是真的,有她自己的失踪为证;沉勇而友爱的灵之舞君没被干沉,有她自己的身影为证;只有一样沉勇而友爱的快乐乞丐君还在潜水中呻吟。当三个女子从容地转辗于满嘴跑生殖器的男人之中的时候,这是怎样的一个惊心动魄的伟大啊!唐代骆宾王大骂武则天的笔力,鲁迅先生贬损梁实秋的的嘴功,不幸全被杂谈的出口成赃抹杀了。    

      但是论坛的踹人者却居然昂起头来,不知道个个脚上有着口红......     

      时间永是流驶,街市依旧太平,有限的几个生命,在论坛是不算什么的。至多,不过供无恶意的版友以饭后的谈资,或者给有恶意的版友作“流言”的种子。至于此外的深的意义,我总觉得很寥寥,因为版主实在不过是给别人做奴才。论坛的经营前行的历史,正如雨的形成,当时用大量的云,结果却只是一场毛毛雨。但下墙是不在其中的,更何况是不给报酬?然而既然栽了跟头了,当然不觉要鼻青脸种。至少,也当感染了相好的、蓝颜知己、暗恋人的心。纵使时光流驶,淡成白菜帮子色,也会在微漠的悲哀中永存傲慢的嚣张的旧影。尚书说过,“相好或干杯,他人亦已歌,干沉何所道,自由更快活。”倘能如此,这也就够了。    

      我已经说过: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慕容千秋的。但这回却很有几点出于我的意外。一是管理组的公告何以如此寥寥;一是某些版友竟至如此之下劣;一是湖北的女人竟能如此之完蛋。我目睹中国女子的嘴上功夫,是始于论坛的,虽然是少数,但看那破马张飞、风摆杨柳的气概,曾经屡次为之感叹。至于这一回马樱花的从墙头栽下,虽劳而无功的事实,则更足为论坛女子的悲哀,虽遭阴谋秘计,压抑至数千年,而终于没有消亡的明证了。倘要寻求这一次死伤者对于论坛将来的意义,意义就在此罢。    

      写作者在骂人者的喷粪中,会依稀看圣洁的希望;真的悍妇,将更奋然而前行。    

      呜呼!我说不出话,但以此记念马樱花君

作者: 星卒斋主    时间: 2010-6-18 16:14
马樱花要是不说,我还把这帖忘了,回忆下当年!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0-6-18 16:15
我K,你还真就顺杆子爬上来了哈,真不要废斯呀不要PG
作者: 牛鲜花儿    时间: 2010-6-18 16:21
字儿太密,没法看。
作者: 星卒斋主    时间: 2010-6-18 16:22
顺便教一下马樱花和她的二潮子,啥叫“砖文”,不争气的一对狗男女。
作者: 春江潮水    时间: 2010-6-18 16:31
潮子哥,你是真的砖文。在学习中。

可是为啥我的假砖文,只是提了一个复读机,两个星门女将就嗷嗷地冲上来啊。能不能麻烦拴紧点,然后关起门来告诉她们,二潮子这个砖文是伪砖文。你们仨一起再朗诵一下您的千古雄文。朗读之前再仔细检查一下房间,别让别人学去了。。。。。。。。。
作者: 香姐    时间: 2010-6-18 16:34
马樱花,我还是稀罕的。
作者: 燕子李三    时间: 2010-6-18 16:40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七日,就是红袖论坛为十六日在乔樵执政府前遇害的马樱花君开追悼会的那一天,我独在厕所外徘徊,遇见鱼君,前来问我道,“祝子哥可曾为马樱花君写了一点什么没有?”我说“没有 ...
星卒斋主 发表于 2010-6-18 16:13

  老斋,其实吧,看你的文吧,还是挺能扯,挺有才的。只是鲁迅先生看了,不知能不能吐出血来?:L
作者: 十三    时间: 2010-6-18 16:40
我喜欢鲁迅的字
作者: 星卒斋主    时间: 2010-6-18 16:42
二潮子,你真是有点潮,不是哥说你。你说人“复读机”,我是高兴的,因为啥?人家是不高兴的,又因为啥?

你真是潮的滴哒水了都。
作者: 星卒斋主    时间: 2010-6-18 16:43
字儿太密,没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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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牛,眼镜跑度了吧?
作者: 春江潮水    时间: 2010-6-18 16:45
你高兴,是因为复读机忠诚。她们不高兴,因为她们想强调自己独立。
作者: 星卒斋主    时间: 2010-6-18 16:48
老斋,其实吧,看你的文吧,还是挺能扯,挺有才的。只是鲁迅先生看了,不知能不能吐出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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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但吐也只能往马脸上吐!
作者: 星卒斋主    时间: 2010-6-18 16:49
我喜欢鲁迅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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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不,我喜欢喜欢鲁迅字的银。
作者: 凝香含雪    时间: 2010-6-18 16:52
咋,老马又牺牲了:lol
作者: 妙韵怡然    时间: 2010-6-18 16:54
我要向鲁迅先生的在天之灵鞠躬,不知道他老人家这会是哭还是笑。
作者: 星卒斋主    时间: 2010-6-18 16:55
你高兴,是因为复读机忠诚。她们不高兴,因为她们想强调自己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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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你潮你还就跳水了。这话说的根本不懂爱情。
作者: 香姐    时间: 2010-6-18 17:03
打倒马樱花!
作者: 妙韵怡然    时间: 2010-6-18 17:10
哈~香姐,马樱花当时已倒,还打呢?
作者: 凝香含雪    时间: 2010-6-18 17:21
打倒马樱花,打倒李老斋:lol
作者: 星卒斋主    时间: 2010-6-18 18:03
你丫当刘少奇、王光美那么打倒?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0-6-18 19:29
干我嘛事,老子何其无辜?
丫的十八代祖宗在天有灵,一个雷劈,炸了这些个“作”的孙子们
作者: 雪天使君    时间: 2010-6-18 20:38
谁能翻版当年慕容的点射?!
作者: 妙韵怡然    时间: 2010-6-18 20:59
谁能翻版当年慕容的点射?!
雪天使君 发表于 2010-6-18 20:38

想念慕容了!:(
作者: 尚书云青    时间: 2010-6-18 21:05
K,我还想随礼呢!
作者: 雪天使君    时间: 2010-6-18 21:31
想念慕容了!:(
妙韵怡然 发表于 2010-6-18 20:59

还当真啊?要不来个扫射?
作者: 竹林吹箫    时间: 2010-6-18 21:45
:lol通篇读下来,还真有点儿鲁迅杂文的味儿
作者: 星卒斋主    时间: 2010-6-18 23:01
这么好的帖不看不跟,非得扯老婆舌!你说说,二潮子之流。
作者: 妙韵怡然    时间: 2010-6-18 23:03
我忽然觉得,侍弄花草比掐架容易。而且前者养心,后者闹心。:L
作者: 妙韵怡然    时间: 2010-6-18 23:04
还当真啊?要不来个扫射?
雪天使君 发表于 2010-6-18 21:31

天使,当是反恐呢?;P
作者: 中国欣    时间: 2010-6-18 23:12
斋主 真能写佩服
作者: 秋风百合    时间: 2010-6-19 00:07
:P     这文该怎样看
作者: 星卒斋主    时间: 2010-6-19 00:08
横着看!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0-6-19 00:15
这次我是真的看了,写的不是一般的好,不次于鲁迅。
作者: 星卒斋主    时间: 2010-6-19 00:29
知音,这么说可不行,折煞我也。不过,我最崇拜的人是鲁迅,百看不厌的书是《鲁迅全集》,总想写写鲁迅,但又怕亵渎。
作者: 雪天使君    时间: 2010-6-19 13:24
再看再跟:lol
作者: 星卒斋主    时间: 2010-6-19 22:25
看看楼上。
作者: 温玉婷    时间: 2010-6-19 22:31
我在十七日早晨,才知道昨日上午马樱花大骂慕容千秋的事。晚上便得到噩耗,说慕容居然“掏枪”,点射了一个人,而马樱花君即是那个遇害者。但我对于这些传说,竟至于颇为怀疑。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慕容千秋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恶毒到这地步。况且始终傲慢着的嚣张着的马樱花君,更何至于无端在杂谈墙上喋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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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还有这段秘史?好好好!!!
作者: 依稀背影    时间: 2010-6-20 05:01
:lol记得记得,我记得这帖
作者: 星卒斋主    时间: 2010-6-20 08:55
还揭不?还有。
作者: 香姐    时间: 2010-6-20 08:57
揭!不嫌多。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0-6-20 08:57
继续,不揭完你丫杂过礼拜天呢
作者: 茉莉女    时间: 2010-6-21 08:21
看回放,真精彩!
作者: 青云直上    时间: 2010-8-25 15:39
马樱花要是不说,我还把这帖忘了,回忆下当年!
星卒斋主 发表于 2010-6-18 16:14
:lol
作者: 星卒斋主    时间: 2011-2-10 13:56
早就写了。
作者: 香姐    时间: 2011-2-10 14:34
在四十余下墙的版主之中,马樱花君是我的相好。相好云者,我向来这样想,这样说,现在却觉得有些踌躇了,我应该对她奉献我的茄子与豆腐。她不是“苟活到现在的我”的相好,是为了论坛而死的论坛的悍妇。
=======呀!相好
作者: 新解玉玲珑    时间: 2011-2-10 14:44
我记得在红袖看过。这种也算情书?
作者: 蝶儿    时间: 2011-2-10 14:47
为了忘却的纪念……此处省略一万字。
作者: 烟云    时间: 2011-2-10 14:51
斋主太有才了~~~~
作者: 可馨    时间: 2011-2-10 15:55
看了这贴,我居然爱上马樱花了。这事弄的。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1-2-10 17:01
这贴以前看过,算是捧捧麻花。
作者: 夏莫离    时间: 2011-2-11 02:41
第一次瞧见这贴。突然啊。对这樱花大姐有好感类。
作者: 亦泓    时间: 2011-2-11 08:52
好好玩儿哦,我不明真相的快乐着。
作者: 木门长子    时间: 2011-2-11 09:04
这情书,就纪念两字用的不好,是吧!斋主!
作者: 木门长子    时间: 2011-2-11 09:06
有情话就直说吧,别拐弯抹角了,啊!
作者: 凌云享耳    时间: 2011-2-11 14:46
情书原来也能这样写啊
作者: 飞梅弄晚    时间: 2011-2-11 18:24
在这样的情书浮躁中,我毅然看完了《纪念马樱花君》。
作者: 蓝菲er    时间: 2011-2-11 23:09
这个破星星,笑死我吧。山寨版的做的挺那么像回事。
作者: 四十不言    时间: 2011-2-12 09:58
我胃疼
作者: 小叮当    时间: 2011-2-12 16:50
看了这贴,我居然爱上马樱花了。这事弄的。
可馨 发表于 2011-2-10 15:55



    斋主情何以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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