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个板凳看帖,别净整没用的。 春江潮水 发表于 2010-6-20 18:13
你可不能小看这没用的 文君坏了规矩被反绑按桌子的事情可是前车之鉴不是 香尘 发表于 2010-6-20 18:17
嗯嗯,我没看到,我只是假象了下,假象有罪不,那我收回这个比喻可以不 香尘 发表于 2010-6-20 18:24
不过我吧,现在看到的是,别人要是自己发两个地方吧,给两颗钻,那还好说点,是版主失察 可你吧,转了别人帖子,上的这钻吧,还成你自己的了,这个成啥了,巧取豪夺? 香尘 发表于 2010-6-20 18:29
那钻多少钱一斤,得问马副站长哎 香尘 发表于 2010-6-20 18:32
举个例:读者文摘都转的吧?不也给稿费的? 千遇千寻 发表于 2010-6-20 18:34
问题是,这里马副站长一再强调过的哦,不允许一个文章发多遍给与多次钻吗 香尘 发表于 2010-6-20 18:35
多少钱一斤都不知道,你这副总版主杂当的啊。。。 春江潮水 发表于 2010-6-20 18:36
是啊是啊是啊,兄台极有才华,佩服一下。 春江潮水 发表于 2010-6-20 18:38
香尘副总版,你又来了。 春江潮水 发表于 2010-6-20 18:12
香尘啊,那钻多少钱一斤啊?你买不? 春江潮水 发表于 2010-6-20 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