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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百样人生二】关于舞女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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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闲散之人
时间:
2010-7-9 08:42
标题:
【百样人生二】关于舞女及其他
本帖最后由 淡淡一片云 于 2010-7-9 09:36 编辑
关于《舞女》及其他
应当是
2006
年前后,我刚刚离开出版社的那段日子,两个朋友约我谈了一本书的计划,当时主要是想写一本有关社会写实方面的书,而且书名都确定了,《百样人生》,按照初衷,至少要在这本书里策划出一个近百人的专题,而这个专题尽量是反映现实生活的方方面面,当然也应当从这些方方面面之中挖掘一些带有普遍意义,或者社会现实性的东西。目标确定之后大家做了一些细化分工,三个人各自领了一些任务。记得当时我承诺接受了三十四个人的专题,这其中既有我熟悉的朋友,同事,兄弟,还有一些需要我自己寻找的素材。而《舞女》就是其中的一篇。
这本书后来没有做成,所以没做成,其中的原因很复杂,最主要的是当时已经确定了选题和出版的那个出版社方面有一些事情迟迟没有落实,后来,这件事就一拖再拖,几乎到今天的不了了之。
围绕这本计划之中的书,我前后至少完成了近二十多篇这个专题的稿子,这些稿子至今还躺在我的文档里。
唯独《舞女》是一个例外。
所以是一个例外,是因为这篇东西我在写完的第一时间就把它放到了我的博客上,以及我常去的几个中文
BBS
论坛,我所以这么做,自然有自己的考虑,因为我想了解一下人们对这篇东西的反应。
发出去之后无论是在我的博客上,还是论坛里,对这篇东西的回应回帖不算少。当然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观点。我一贯的原则就是尊重所有在我的文章下留言的人们,因为这是人们看了我的东西之后的真知灼见,必须尊重。
其实,在写完《舞女》之后甚至有一周左右的时间,我都被这个女子所困惑,甚至是想不明白。就如同很多留言的朋友说的那样: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女人,为什么选择这样的生活?当然还有更激烈的观点,甚至是辱骂。
但是,我记住了那个舞女的一句话,我认为非常深刻的一句话:“生活,唯有生活才能让人缴械投降”。
我们真的没必要,或者是不应当嘲笑这个女人,且抛开笑贫不笑娼的说法,我觉得在这个残酷的令人窒息的社会里,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选择什么样的活法,完全都是自己的事情,我们真的没必要去道貌岸然的流着谴责的口水。
她的生活方式并不具备普遍意义,但是,她以这样的方式活着那是她的权利。每一个人生活的方式不同,生存的环境不同,所以不能用你的标准去要求他人。所以,我对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特别认可。人最基本的需要是生存的需要,当生存都出了问题的时候,你和他(她)奢谈理想和明天,在我看来那就是一件和没有意思的事情。对于饥寒交迫的人,你给他一杯热水,一个面包那就是他生存的希望。
其实,这个社会象我笔下的这个“舞女”,算是一个绝对意义上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了,她没有去偷,没有去抢,没有坑蒙拐骗,只是出卖了自己的青春韶华,为了自己的生存而已,就算她换不来我们的尊重,难道非得需要我们的轻蔑和谩骂吗?
一曲小令名字叫《望江南》寥寥几句,足以打动人心:
莫攀我,攀我太心偏。我是曲江临池柳,这人折了那人攀。恩爱一时间。
这是描写一个青楼烟花
女子
的词,写的很有几分凄凉和悲惨。短短小令,字字血泪。写出了主人公凄惨的命运。
其实按照存在即合理的理解,我们实在没有理由去嘲笑和厚非别人。我一直比较朴素的认为,如果不是
生活
所迫,没有人会去选择这样一个按照传统说法有辱声名的职业。
在残酷的生活面前,选择什么那是个体的权利。这个不是高尚说了算,而是现实说了算,所以《舞女》留给我的印象是深刻的。
2010
年
7
月
9
日星期五
作者:
淡淡一片云
时间:
2010-7-9 09:27
本帖最后由 淡淡一片云 于 2010-7-9 09:39 编辑
【百样人生】之连接:
【百样人生一】社会写生舞女
【百样人生二】关于舞女及其他
作者:
淡淡一片云
时间:
2010-7-9 09:27
给闲散老师加上标题,做个系列吧。
作者:
海棠心结
时间:
2010-7-9 09:40
舞女系列,很有意思。
作者:
淡淡一片云
时间:
2010-7-9 09:56
《百样人生》,按照初衷,至少要在这本书里策划出一个近百人的专题,而这个专题尽量是反映现实生活的方方面面,当然也应当从这些方方面面之中挖掘一些带有普遍意义,或者社会现实性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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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闲散老师的这个系列,生活是最好的老师,最好的成长,期待着分享您的阅历与智慧。
作者:
淡淡一片云
时间:
2010-7-9 09:56
我们真的没必要,或者是不应当嘲笑这个女人,且抛开笑贫不笑娼的说法,我觉得在这个残酷的令人窒息的社会里,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选择什么样的活法,完全都是自己的事情,我们真的没必要去道貌岸然的流着谴责的口水。
{:1_89:}
作者:
淡淡一片云
时间:
2010-7-9 09:57
其实,这个社会象我笔下的这个“舞女”,算是一个绝对意义上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了,她没有去偷,没有去抢,没有坑蒙拐骗,只是出卖了自己的青春韶华,为了自己的生存而已,就算她换不来我们的尊重,难道非得需要我们的轻蔑和谩骂吗?
:handshake
作者:
淡淡一片云
时间:
2010-7-9 09:58
我一直比较朴素的认为,如果不是生活所迫,没有人会去选择这样一个按照传统说法有辱声名的职业。
{:1_89:}
作者:
妙韵怡然
时间:
2010-7-9 10:41
生活,唯有生活才能让人缴械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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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道尽了人生百味。
作者:
远去的烟云
时间:
2010-7-9 11:26
一曲小令名字叫《望江南》寥寥几句,足以打动人心:
莫攀我,攀我太心偏。我是曲江临池柳,这人折了那人攀。恩爱一时间。
确实心动,含泪微笑的辛酸!:(
作者:
远去的烟云
时间:
2010-7-9 16:28
我们真的没必要,或者是不应当嘲笑这个女人,且抛开笑贫不笑娼的说法,我觉得在这个残酷的令人窒息的社会里,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选择什么样的活法,完全都是自己的事情,我们真的没必要去道貌岸然的流着谴责的口水。
她的生活方式并不具备普遍意义,但是,她以这样的方式活着那是她的权利。每一个人生活的方式不同,生存的环境不同,所以不能用你的标准去要求他人。所以,我对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特别认可。人最基本的需要是生存的需要,当生存都出了问题的时候,你和他(她)奢谈理想和明天,在我看来那就是一件和没有意思的事情。对于饥寒交迫的人,你给他一杯热水,一个面包那就是他生存的希望。
其实,这个社会象我笔下的这个“舞女”,算是一个绝对意义上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了,她没有去偷,没有去抢,没有坑蒙拐骗,只是出卖了自己的青春韶华,为了自己的生存而已,就算她换不来我们的尊重,难道非得需要我们的轻蔑和谩骂吗?
读完上一篇,再读此篇,理解了先生做此文的初衷。先生所言极是,“严重同意”;P先生的观点:其实,只要是不把自己的欢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选择什么样的路去走真的只是自己的事,从这个意义上说,别人的目光真的是零。
再读,还是喜欢!:handshake
作者:
青云直上
时间:
2010-7-9 18:31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都有自己的境遇,不能只用自己的现实来对照他人,所以要多一些宽容,除非对邪恶之人。
作者:
小叮当
时间:
2010-7-10 11:31
其实是有一定的社会背景、道德风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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