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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从武汉光谷的一场“同性婚礼”说起 [打印本页]

作者: 海拔五千    时间: 2011-3-10 20:05
标题: 从武汉光谷的一场“同性婚礼”说起
本帖最后由 海拔五千 于 2011-3-10 22:26 编辑

  
  在才过去的2011年3月8日,对于中国的同性恋群体,或是一个值得记载的日子。伴着阳春三月的习习春风和暖暖阳光,在湖北武汉光谷步行街上,举办了一场让社会、让舆论所瞩目的“同性婚礼”。婚礼主办者是武汉的同志组织,其特邀四位单车环游世界的街头音乐家,演奏了欢快热烈的婚礼进行曲。婚礼上,两对身着婚纱礼服的青年男女,朗诵婚誓,相互亲吻自己的伴侣。据说,这场特殊的“同性婚礼”,其实是武汉的同志组织借一种行为艺术表演形式来实现的,当然,也是希望籍此形式,来获取社会大众对同性恋的认同和理解。其中一名“新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选择三月八日妇女节在大众面前进行‘婚礼’,也旨在声援李银河在两会上提出的同性婚姻合法化提案。”
  
  有一种感觉油然而生:看目前中国同性恋运动的态势,其能量和力量及其社会影响因子都在增长中!那么,是否可谓中国的同性恋群体正在悄然进入他们所期盼的春天?
  
  基于人类对同性恋认识和研究上的差异,对同性恋的定义似无千篇一律之说,不过常义上对同性恋可以理解为“以同性为对象的性爱倾向与行为”。已故著名美国性学专家金赛博士,将其定义为“一个与跟自己同样性别的伴侣有过肉体接触,并达到性高潮的人”。还有一派同性恋学说,认为必须是性的偏好、情感之间的投射,且社群归属感方面,终生都是对同性的人有渴望才算。
  
  从视同性恋为犯罪并处以绞刑,到视同性恋为性变态,再到欧美一些国家对同性恋的认同,人类社会对待同性恋的态度之变化,经历了一个漫长的理性认识过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制历程中,对同性恋的认识和态度,从上世纪末开始,也在不断地朝着人文关怀的方向,较快地发展变化。
  
  1997年,中国实施的新《刑法》,删除了曾针对同性恋性行为的流氓罪,该举被认为是中国“同性恋”非刑事化的一个标志,也是中国政府对同性恋给予的人文关怀的一个强力信号。2001年4月20日,《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出版,其把“同性恋”从精神疾病名单中一笔勾销,实现了中国“同性恋”的非病理化。其实,早在1973年,美国就已经不再认为同性恋是一种精神疾病,将它从精神病手册中取消了。故而美国同性恋者进入非病理化范畴早于中国整整28年。比较世界卫生组织针对“同性恋”颁发的同类标准,中国也晚了7年。此前,同性恋在病理学中被划归为“性变态”。
  
  目前,从生物学的意义来统计,不分国家、种族、文化和贫富的差距,“同性恋”占总人口的比例约为2%~5%。据此估计,目前,我国15岁至60岁的“同性恋”人数约3000万左右,其中男同性恋和双性恋者约2000万左右,女同性恋者则为1000万。不排除部分“同性恋”有临时倾向,假以时日,其可能会转为异性恋。但3000万的数据不会逆转。
  
  你可能无法具体的感受3000万是一个如何庞大的数目,但可以想象一下拥有3000万人口的东京,那么,那个3000万的数据就会顷刻立体起来,对未来3000万的中国同性恋群体,以及中国同性恋还在与日俱增的发展态势,你就不可能没有一丁点忧虑甚或恻隐之心。虽然近些年来,我国同性恋者的社会地位也在逐渐改善,但是,专家普遍认为,这个特殊群体的生存处境依然很艰难,大多生活在恐惧和愧疚的阴影之中,其遭受的严重社会歧视,导致心理上的负罪感,估计一时半会儿难以获得根本改善。
  
  专家曾对生活在大中城市、受过良好教育的相对年轻和“活跃”的男同性恋者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同性恋者的心理健康状况十分令人担忧。因为受到歧视,近3成的同性恋者曾有过强烈的自杀念头,1成左右的人有过自杀行为,近6成的人的人感到“非常孤独”,还有近6成的人感到“相当压抑”。超过半数人由于不被理解,曾感到很痛苦并严重影响生活、学习和工作。另有一项社会学的跟踪调查报告,也给出了一组关于同性恋生存状态的沉重数据:男同性恋者由于被歧视和缺乏正常的、良好的交往环境,38%曾因自己的同性恋活动遭遇伤害;21.3%遭遇过异性爱者伤害;21%的同性恋者在身份暴露后,受到异性恋者的侮辱、殴打甚至敲诈。
  
  应该说,除了中国古代的帝王、将相和佞臣那样一些持特殊身份的同性恋者之外,存在于名士、文人、教徒、优伶和宫女中的同性恋,基本上是处于人类视野边缘的非主流文化现象。时至今日,同性恋尽管作为文明社会的一种非主流文化现象,而很难与主流文化产生共鸣,但其对社会的影响因子日见增大,你企图只是在熟视无睹中消极地看待这个非主流文化现象,已经没有可能。
  
  如果把文明社会赋予的自由、开放作为一款漂亮耀眼的时装来理解,那就注定要催生出各种时髦的“美丽”来。“美丽”的诞生当然是需要适宜的土壤的。哪怕你的头摇得像拨浪鼓那般样,中国的大中型城市中,数以百万计的“丁克家庭”还是不依不饶地诞生了;铺天盖地的“单身一簇”还是我行我素地诞生了;当然,还有那3000多万的“同性恋”者,也在悄然无息中诞生了。那些不屑传统的群体,顽强地打造着自己的生活方式,艰苦地编织着自己与生俱来的梦想。尽管从目前看,“同性恋”尚生活在社会的夹缝中,但是,“同性恋”那样一种远离阳光的生活方式,那样一种与传统概念分庭抗礼的生活梦想,正在影响着人类的日子,也在影响着人类的文明。
  
  那款漂亮的时装,你或可理解成一块艳丽的遮羞布,尽管那块遮羞布下的那些角色,不是上帝眼中的亚当和夏娃,尽管他们的使命远离了上帝的初衷,但也没见多少人在惊呼世界的末日已经来临,红男绿女们还是在充当瓶子和盖子的角色,还是在自觉不自觉地去完成钥匙和锁的使命。对于众多说不上有地地道道本土宗教的国度,“上帝”和上帝的价值观又值几何?于是,地球人一次又一次地看到,在人类自由社会面前,在曾经的9•11的巨大灾难面前,在仍存记忆的伦敦发生的惨烈的连环地铁爆炸案面前,在接二连三的恐怖行为招致的灾难中,上帝总是束手无策,总是无可奈何,那么面对“同性恋”,上帝除了多喊出几声“阿门”,又能如何呢?
  
  多少世代来,古人写的,今人谈的,男欢女爱似乎就是天经地义,男婚女嫁也是地球上每一个国家都共有的至高无上的神圣法典!人类文明的足迹,也确实是在两性结合与繁衍中,一路浩浩荡荡而来。曾几何时,“同性恋”于国人看来,则不啻洪水猛兽,而如今则在进步、开放和宽容的社会环境中,同性恋的概念渐渐得到了文明社会某种程度的认同甚或关怀。事实上,已经存在的公开或半公开的,为同性恋者所开辟的推心置腹也或唧唧我我的各种休闲空间,甚至更广阔的社会文化空间,已经不是何秘密。这当然可视为一种文明社会于同性恋的文化情怀。
  
  不过,我终究于“同性恋”到底是人类学概念还是社会学概念抑或还是其他何概念,始终是模模糊糊。在阴阳对称的物质世界里,“同性恋”到底是不是文明社会集合中的一个元素?很难很难解说,也很难很难读,你当然不能说文明社会已经走进了极度深处,那么文明社会的深处,对于“同性恋”又会如何解读?物质世界的法则于文明社会的影响,是否总是会面临一些“尴尬”的境地?想来,让人有点怏怏是无疑的。
  
  据媒体资料,加拿大步比利时和荷兰的后尘,其国会也已通过一项法案,允许该国的同性恋者自由申请合法婚姻,因此,继比利时及荷兰之后,加拿大也成为了同性恋者之又一座举国合法的人间“天堂”。世界范围内,仍有其他十余个国家的同性恋者也享有部分的婚姻权利。不言而喻,“同性恋”是反宗教的,但我仍然不知道这是人类文明的福也或是祸也?加拿大宗教领袖对这项法案表示极度的忧虑,加国有神职人员称,如果同性恋者在教堂举行婚礼,神职人员便不得不前往主持仪式。根据加拿大现行法律,神职人员无法提出拒绝,否则就可能被告上法庭。真难想象,当初上帝创世纪的时候,如何没想到有两个夏娃或两个亚当的情形呢?
  
  不时见到网络上有不断新辟类之似于“同志论坛”之其他论坛或社区。无论怎样,开辟一块或几块“同志”间聊天、说话和写字的地儿,也不一定就是严格意义上的“同性恋”的世界。我所想到的倒是定义论坛的“同志”二字,竟然从春秋左丘明之“同德则同心,同心则同志”中,引申出了某种其他的意义,这算否中国文字于文明的一个特别的贡献?而且细读其古今含义,多少有点幽默感。
  
  只是我也不想赘言我所理解的“同志”两字的那种幽默到底深度如何,但至少,一种轻快和幽默的语言文字环境,总是和一个人际和谐、文化繁荣的社会唇齿相依。咄咄逼人的字眼,轻佻无聊的流言,陈腐僵化的说教,总是与文明社会格格不入的!
  
  一个充满文化和进步精神的社会,亟需的是人的格调与人的慧心的彰显,亟需的是构造幽默和轻松的人文环境!是的,一个真正意义上安居乐业的社会,总是离不开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幽默”文化的。看来,“同志”之幽默和“同志论坛”之使命,还需要日子的洗礼,只是这件事或就不是这儿的字所要讨论的了。
作者: 潘霞    时间: 2011-3-10 20:15
俺,俺,,,保持中立。
不敢妄评。
作者: 凌云享耳    时间: 2011-3-11 08:33
存在也许就有它存在的理由。
作者: 芳紫陌    时间: 2011-3-11 21:12
是的,俗话说的好:存在的就是有理的!用中肯的眼光看待一切。
作者: 海拔五千    时间: 2011-3-11 23:00
是一个艰难的话题!不过“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日子里有何不能发生呢?
一并问候芳紫陌、凌云享耳和潘霞,周末愉快!
作者: 运涛    时间: 2011-3-12 20:59
俺,俺,,,保持中立。
不敢妄评。
潘霞 发表于 2011-3-1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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