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六星网
标题:
我也是"高危人群"
[打印本页]
作者:
闲散之人
时间:
2011-4-13 17:26
标题:
我也是"高危人群"
我也是“高危人群”
我曾经说过,这是一个极具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国家,在这个庞大的国度里,没有你想不到的,只有你做不到的,当站街女,风尘女被试图文雅的套上“失足妇女”的绰号的时候,所有有关这个古老而相当具有生命力的职业,操弄皮肉生涯的女人们,就此就是很时代的贴上了一种标签,这标签看起来很扎眼:失足。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我其实不知道在庞大的卖春队伍里,究竟有多少是属于失足,而有多少又是把这个当成一种职业,讨论这样一个不太高雅的话题,原本不是我的本意,我也无意替“失足妇女”们鸣不平,但是,可以肯定地说,在从事这个非国家所肯定的职业里面,一定有很大一部分人是为生活所迫,所困顿而不得已为之。肯定有一些热衷于这个行业,。我所以,这么说是想表述这样一个观点,那就是原来这是一个既笑贫又笑娼的时代,却要用一种貌似文雅的标签,看起来非常不伦不类。
为了迎接一场运动会,深圳市采取了仅次于英法美联军在利比亚的“奥德赛黎明”的行动,这次清查行动可以用“成效显著”四个字来冠名,所谓成效显著是因为在很短的时间内,深圳就清查出高达八万人的“高危人群”。而且将采用铁血的方式,将这八万人清除出深圳。深圳副市长、公安局长李铭对深圳的这次清除行动,做了具体的说明,他说:失业三个月以上的人,将自动成为社会治安的潜在威胁,必须立法加以清除。
这位李副市长,李局长很强硬,定义的也很具体,失业三个月的人一定会成为社会治安的潜在威胁,必须要清除,虽然怎么清除,往哪里清除人家没有具体的说,但是起码有一点是明确的,那就是深圳不允许你呆,余下的你爱去哪里和我无关。翻遍国家所有的法律条文,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吧失业三个月的人定义为“高危人群”,说的再直白一些,这都是可能,或者可能成为潜在的罪犯的人。
我必须坦白承认自己,自从去年11月份我辞去编辑部的工作至今为止,已经大半年过去了,我至少现在还没想着立马找工作,我也从来没去想祸害这个和谐社会,我怎么就成了“高危人群”了?
我原本真的打算在五一前后,去深圳那里拜会几个朋友,看到这则消息后,我顿时感到了恐惧和索然。我坚信,已经无业大半年的我,遇到了神勇的深圳公安们,一定会被毫不留情的遣返,为了不给党和国家添过多的麻烦,我决定继续留在原地踏步。
这是一则读了让人十分悲愤和无奈的新闻。八万人被撵出深圳,理由只有一个“高危人群”,当中国政府和美国政府翻来覆去的为人权问题争吵的不可开交的时候,这种充满着歧视,误导的做法,是给我们的政府添彩还是抹黑,自不言而喻。
谁更高危?仅仅是因为失业三个月就被定义为高危,连起码的公民最基本的自由权利,都要被深圳市公安局剥夺,要被逐出深圳,是谁?为什么要这样做?
从另外一个侧面说,这件事也反证了我们一些地方政府官员们的智商和执政能力和水平。与反黑唱红的重庆相比,深圳这一招棋臭不可闻,让人们有足够的理由去嘲笑深圳市城市治安管理的黔驴技穷。
当年,孙志刚的意外死亡,终结了一部收容法,可是今天深圳市的清除八万人的浩大“清洗”,究竟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所幸的是不是纳粹,不是种族,但是却带有明显的歧视痕迹,而这个歧视的痕迹标准居然低劣到了令人惊讶的地步。这是以色列对付法塔赫经常采用的“定点清除”后受到的启发吗?还是深圳市结合国情市情的一种再造和“创新”?
写着就悲哀了起来,想起来中科院院士何祚休的一句名言“谁让你生在中国。”难道后面的潜台词是“活该倒霉”吗?
我将继续围观深圳市政府,如何把这八万人驱赶出去,当然我不会联想到《奥斯维辛集中营》的残酷,可是其中的一些场景却有着这样的影子。
所以,当清除八万人的车队或者专列上路的时候,那种摧毁人性尊严的行为无论被冠以怎样合法的理由,都是对合法公民的侮辱和侵权。
深圳,你真做得出来。
2011年4月13日星期三
作者:
凝香含雪
时间:
2011-4-13 17:28
是不是要挖个坑把这些人给埋了呀,真混蛋
作者:
我想好了悲剧
时间:
2011-4-13 20:15
深刻
作者:
寒烟翠
时间:
2011-4-13 20:17
太霸道了哦!不过.....唉!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1-4-14 14:56
闲老师高危,我等要端着他点啊
真奇怪,这样的行动和名称,你说他们是杂想出来滴
作者:
蓝光闪过
时间:
2011-4-14 22:0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1-4-15 07:54
所以,当清除八万人的车队或者专列上路的时候,那种摧毁人性尊严的行为无论被冠以怎样合法的理由,都是对合法公民的侮辱和侵权。
深圳,你真做得出
作者:
凝香含雪
时间:
2011-4-16 13:11
深圳说了,这是正常的清理,不存在侵犯人权
欢迎光临 北斗六星网 (http://154.85.43.82/)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