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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婚姻法应该规定,结婚十五年必须离婚”,如何? [打印本页]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1-4-22 20:09
标题: “婚姻法应该规定,结婚十五年必须离婚”,如何?

几位女性朋友在门诊闲聊,聊起离婚率居高不下,聊起“七年三年之痒”,聊起周围越演越烈的婚姻危机。

观点不一,但保留一份爱自己的心,不要把心全部扑到男人身上,是大家的共识。其中一位温文尔雅的女士,丈夫事业有成,夫妻和美,更有惊人之语,“婚姻法需要修改,每一对夫妇结婚十五年左右,必须离婚,”满屋皆惊,瞪大了眼睛,此女性朋友一脸坦然,“喜新厌旧人皆有之,有的人选择压抑凑活,有的人选择出轨,如此给彼此一个公正二次选择的机会,用婚姻法规定好,结婚多年后,夫妇必须选择离婚,如果夫妇感情很好,离婚后可以和对方复婚,结婚的对象不限制,前提明确规定,夫妇一生只能离一次婚,离婚后一年后才能结婚”,女性朋友哄堂大笑,拍手称赞,甚妙。

“名正言顺离婚,不必凑合苦挨,不必担心对方出去寻花问柳,不必担心家庭暴力,不怕别人笑话,因为人人必须离婚一次”,“结婚离婚,婚礼消费持续,拉动内需”,“因为担心被对方休掉,婚姻生活一定会倍加珍惜,和和美美,不然到了离婚日,对方绝不复婚咋办?无形中提升了婚姻的质量”,“十五年,孩子已经长大,成人可以静心考虑自己的幸福,最适合的人是哪个”,“欢天喜地去离婚的占大多数,你好我好”,“明确规定必须结婚十五年,只能离一次婚,严惩婚内出轨”,“如此,婚外恋出轨大大降低,谁忍耐不了十几年”,“十五年太长,十年也可以”你一言,我一句,好不热闹,整个在研究一部新的婚姻法。

几位女性朋友的话语,有些雷人,有些惊世骇俗,面对层出不尽的婚姻危机,人有时真的很无奈。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1-4-22 20:57
坐沙发!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1-4-22 20:59
这个提议很有智慧。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1-4-23 08:15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1-4-23 08:18
坐沙发!
莫冉 发表于 2011-4-22 20:57



    谢谢莫冉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1-4-23 08:19
这个提议很有智慧。
莫冉 发表于 2011-4-22 20:59



    呵呵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1-4-23 08:20
关于“喜新厌旧人皆有之”这个事儿吧,我得在这唱个高调儿:我就米有
太多的人爱说“喜新厌旧”这个词了,以至于给人们精神上造成了一种依赖感,什么都往“喜新厌旧”上推,好像夫妻感情越来越淡是正常,越来越好才是不正常了。这都是误区。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1-4-23 08:21
知音 发表于 2011-4-23 08:15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1-4-23 08:21
关于“喜新厌旧人皆有之”这个事儿吧,我得在这唱个高调儿:我就米有
太多的人爱说“喜新厌旧”这 ...
知音 发表于 2011-4-23 08:20



    呵呵,偶也没有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1-4-23 08:23
呵呵,偶也没有
暮雪 发表于 2011-4-23 08:21


看来还是没有的多吧?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1-4-23 08:26
所谓的喜新厌旧、审美疲劳,指的可能是一些表面上的东西吧,比如皮肤40岁就不如20岁了,而深层次的东西是难以被替代的。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1-4-23 08:37
所谓的喜新厌旧、审美疲劳,指的可能是一些表面上的东西吧,比如皮肤40岁就不如20岁了,而深层次的东西是难 ...
知音 发表于 2011-4-23 08:26



   
作者: 老田    时间: 2011-4-23 10:21
支持
作者: 新解玉玲珑    时间: 2011-4-23 20:12
唯恐天下不乱。
作者: 远去的烟云    时间: 2011-4-24 05:27
唯有大乱,方能大治!
作者: 慕容秋水    时间: 2011-4-24 08:39
那是否要规定,十五年以内不可以离婚呢?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1-4-24 08:41
那是否要规定,十五年以内不可以离婚呢?
慕容秋水 发表于 2011-4-24 08:39



    红旗飘飘,红杏满园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1-4-24 08:41
唯有大乱,方能大治!
远去的烟云 发表于 2011-4-24 05:27



    嘻嘻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1-4-24 08:41
唯恐天下不乱。
新解玉玲珑 发表于 2011-4-23 20:12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1-4-24 08:42
支持
老田 发表于 2011-4-23 10:21



    呵呵
作者: 慕容秋水    时间: 2011-4-24 08:49
回复 17# 暮雪


    哎,宣城太守知不知,一枝红杏出墙来啊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1-4-24 08:57
回复  暮雪


    哎,宣城太守知不知,一枝红杏出墙来啊
慕容秋水 发表于 2011-4-24 08:49



    其实出墙的春色太多了,满园春色关不住,宣城太守知不知
作者: 慕容秋水    时间: 2011-4-24 09:00
回复 22# 暮雪


    对太守来说,仅此一个,就足以火烧眉毛了
作者: 璐西Q    时间: 2011-4-24 12:39
喜新厌旧是本性!

没必要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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