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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明视点:有个筐子叫“道德” [打印本页]

作者: 闲散之人    时间: 2011-4-24 07:52
标题: 明视点:有个筐子叫“道德”
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11-4-24 07:53 编辑

明视点:
              有个筐子叫“道德”
   

     在谈论这个问题之前,当然我们要把“道德”这两个字搞清楚,按照有关字典辞书的解释,大概意思如下:
   
     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具有认识、调节、教育、评价以及平衡五个功能。道德往往代表着社会的正面价值取向,起判断行为正当与否的作用,从简单的人性角度说,道德即对事物负责,不伤害他人的一种准则。
   
      这个解释已经很明确了,所以,道德这事儿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东西。
   
      时下,这个词儿炒的很火,上至国家总理,下至林林总总的媒体,都在爆炒“道德”,说实话,讲道德总比不讲道德要好,起码是一种主流的引导,因此,单纯从教化的意义上说,这也是一件好事情。但是,习惯于把好事做成坏事的,或者习惯于把好事流化成形式的也不少见。
   
     我注意到这样一个现象,大概有关道德这个词汇近期被热炒的最先开端始于总理对房地产市场的批评,温总理认为很多开发商,地产商身上缺少道德的血液,或者很冷血。其实这很一语中的,但是,在我看来,仅仅批评部分开发商,地产商缺少道德的血液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我们有太多的地方政府,在这场相关于地方利益,相关于为官政绩的博弈中,早已经和那些冷血的开发商,地产商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了,因此,这绝不仅仅是几个没有道德的地产商,开发商们的事情。换一个角度说,就算这些地产商,开发商们很无良,那么我们的一些相关的地方政府,相关的官员们不缺德吗?
   
     最近,食品问题成为最引人注目的话题。因为食品安全已经到了不管不行了的地步。于是,在国家相关领导人围绕着食品问题的表态里,我看到,这个问题也被装入了那只叫“道德”的筐子里。
   
     从三聚氰胺奶粉,到苏丹红鸭蛋,从毒大米到染色馒头,从毒蔬菜到瘦肉精肉食制品,我们实在不知道当下还有多少让百姓们吃着放心的东西了。当看到“双汇”集团万人大会,有人在呼喊“万总万岁”的时候,我感觉的不是滑稽,而是悲哀。一个给社会造成了巨大伤害和恐慌的“品牌”行业,居然如此厚颜无耻,就算他各个地方的部门经理们,跑到各大超市大吃特吃他们的双汇火腿,果真就能让消费者相信他们吗?我们可以被欺骗,但是,不可能被连续的欺骗。
   
     食品问题究竟是道德问题,还是犯罪问题,这个在我看来值得商榷。因此,请不要试图用道德这样的词汇去掩盖这些犯罪行为。现在食品问题的核心在于国家相关法律条文是不是得到了严格的执行,各级监管部门是不是在其位,负其责。事情远远不是工商行政部门联合执法,捣毁了某个黑加工点那么简单。说得再直白一些,那就是没有重典,何来盛世?这原本就是一个应当属于国家各级行政监管部门“零容忍”的话题,是一个是否触犯了法律的话题,为什么会被轻描淡写的装入“道德”这个筐子里?
   
     道德的话题我们讨论的太多了,实际的行动太少了。药家鑫杀人居然也有人试图从道德的角度去阐述什么动机,犯罪就是犯罪,罪犯本来就道德沦丧,用得着用道德的尺子去比量一切吗?
   
     内蒙古包头市的一个棚户区改造完成之后,房屋质量地裂到令人吃惊的地步,有五百多套房屋墙面大面积脱落,所谓的砖墙砂灰,用手指头可以扒拉到隔壁,窗子的高低相差居然都能达到扭碎窗子玻璃的地步,这是简单的道德问题吗?不,这就是犯罪,和道德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这样的开发商,承建商就应当被押到法庭,就应当被逐出行业,而不是用所谓道德的口水去丈量他们,因为他们已经不配道德这两个字了。
   
      还是请打住什么都往“道德”这个筐子里扔的习惯吧。现成的法律法规,现成的管理制度,谁犯到了,谁就应当付出代价埋单,因此我要说:
   
     法律就是法律,固然有道德的因素,但是,法不容情,况乎道德?!

                              2011年4月24日星期日
作者: 知了    时间: 2011-4-24 10:11
法制法制,就当依法治国,光讲道德是没用的。
作者: 凝香含雪    时间: 2011-4-25 09:05
法律与道德应该息息相关的吧,没了道德的约束,离法律的惩治也不远了
作者: 瘦瘦    时间: 2011-4-25 10:32
道德是高标准,法律是严要求……
作者: 瘦瘦    时间: 2011-4-25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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