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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血色人生————读余华《许三观卖血记》 [打印本页]

作者: 新丰客    时间: 2011-5-27 21:22
标题: 血色人生————读余华《许三观卖血记》
本帖最后由 新丰客 于 2011-5-27 21:24 编辑

  一个人,一生卖过十一次血,每一次卖血都因为在他的平凡的生命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大事,这个人就是许三观。

  

  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不再读任何新出版的小说,因为厌倦了那些拳头加枕头以及三角、四角乃至无数个角的所谓爱情故事。一位文学前辈说:不要去读出版不足十年的小说。我认同了这句过于绝对的话,因此造成的后果是:我无书可读。直到友人向我推荐了这本余华所著的《许三观卖血记》。

  

  此前,我曾在数家书店里的显著位置上不止一次的看到过这本书,它总是和那些名家名人的大作摆在一起。封面和封底印着外国的杂志报纸对此书的吹捧。于此,我很不以为然。

  友人说:一本书,如果在极短的时间里就被译成多国文字,而且在该国都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和震动,那它还能是一本平庸之作吗?

  友人的理由虽然有点幼稚可笑,但我还是决定信她一次,盛情难却加之好奇,我一气呵成读完了这本《许三观卖血记》。

  

  许三观,城里丝厂的送茧工,第一次卖血使他有钱娶到了城中美人“油条西施”许玉兰。许玉兰给他生了三个儿子:一乐、二乐、三乐。九年后,当许三观发现一乐不是他的亲身骨肉,而是许玉兰和她当年的追求者何小勇的孩子时,一乐却打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许三观为了付给方铁匠医药费,第二次去卖血。

  许三观第三次卖血,是他卖血生涯中最不光彩中的一次,那是他睡了他当年喜欢过的一个女人。卖血换来的钱给人家买了一大堆礼物。

  饥荒的年代到来了,当全家喝了五十七天稀得不能再稀的玉米粥,三个孩子已经忘记甜味的时候,许三观第四次去卖血,只为了全家能吃上一顿阳春面。

  接踵而来的是那个非常混乱的年代,上山下乡运动开始了,为了一乐能安心的在生产队里干活,许三观第五次卖血,为了请二乐的生产队长吃顿好饭并给他送点礼物,许三观第六次去卖血。祸不单行的是,几个月后,一乐得了重症肝炎,急需到上海治病。许三观筹了不多的钱,让许玉兰先送一乐去上海,自己暗中计划一路卖血去上海。于是许三观开始了他生命中最惨烈最悲壮的第七次、第八次、第九次、第十次、第十一次卖血——七天里卖血三次,最后一次卖血许三观几乎卖掉了自己的命.——幸运的是一乐终于得救了。

   

  若干年后,老迈的许三观忽然想吃炒猪肝,喝二两温过的黄酒。这曾是他当初卖血后必吃的东西。他决定卖完血再去吃炒猪肝和温过的黄酒。当他第十二次去卖血的时候,与他相熟的李血头早已死了,新来的血头不仅不要他的血,反而嘲笑他,“你快走吧,我不会让你卖血的,你都老成这样了,你身上死血比活血多,没人会要你的血,只有油漆匠会要你的血……”

  沈血头的奚落让许三观难过了悲伤了,他顿时认为自己已经没用了,他用卖血的钱度过了一次又一次的危机,卖血是他唯一的选择,是他最有效的手段,甚至于卖血已经成为他的一种习惯,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会祭出的法宝。然而此时已没人要他的血,如果再有饥荒他要怎么办呢?

  许玉兰带着失落悲伤的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许三观提起那个对他奚落的沈血头,许玉兰骂道,他算什么东西我认识他,就是那个沈傻子的儿子......

  许三观对许玉兰说:“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全书在许三观粗俗而又有哲理的话语中结束了。




     友人没有让我失望,这一个卖血的故事给我的心灵带来极大的震撼。

    全书没有大人物,没用大事件,没有好人也没用坏人,他们只是普普通通的最底层的平民。在他们懦弱、自私的性格之外,都有一颗善良的心。

    当许三观发现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的时候,尽管心里很不痛快,仍然善待他;当许三观的情敌何小勇病危需要亲子爬上烟囱叫魂的时候,许三观和许玉兰不顾忌别人的耻笑,仍然让一乐去做;当一乐得了重病,许三观向何小勇的女人借钱的时候,女人仍然把钱借给了他;就连那个处处剥削卖血者的李血头,也有他仁慈的一面......





    余华在谈到他的小说《活着》的时候说:其实我没有什么主题思想,没有什么含义,我只是让我的主人公努力的活着。

    许三观和他身边那么多的人,没有什么崇高的理想,没有什么崇高的理论,他们只是在磨难中艰难且顽强的生存而已。




                                                                                      新丰客  1997.10

  

  


作者: 冷笑    时间: 2011-5-27 21:35
余华的书,值得一读。
色妞妞 发表于 2011-5-27 21:26



    余华最好的作品,也就是这个卖血记了。

《活着》还行,《兄弟》什么的却是差了。
作者: 冷笑    时间: 2011-5-27 21:37
我越来越不喜欢这个时代,更不喜欢依然只有伤痕文学才能荡涤人心的时代。
色妞妞 发表于 2011-5-27 21:31



    这个时代不仅钱毛了,人也及其浮躁,活得很压抑。

但是真要回到那个35元能娶个媳妇的年代,更是悲剧。
作者: 冷笑    时间: 2011-5-27 21:38
回复 3# 色妞妞


    美国那个谁说了,读书?想读书我就自己写一本。
作者: 冷笑    时间: 2011-5-27 21:46
回复 9# 色妞妞


    那种信仰和精神的富足,不过是洗脑后的虚假富足,当代人的失落茫然无所适从和偶像被打翻,假面被撕破有极大的关系。

我宁要真实的残酷。
作者: 我想好了悲剧    时间: 2011-5-27 21:46
感慨感慨,自己读的书太少了
作者: 冷笑    时间: 2011-5-27 21:47
又换头像了,这个图片很宁静啊。
色妞妞 发表于 2011-5-27 21:42



    换了好几天了,看来你的眼神也不好了。
作者: 冷笑    时间: 2011-5-27 21:59
是种错过,余华的书,我一本也没看。兄弟陆续看了几节,仅几节。
    我不喜欢看伤痕文学。那一 ...
色妞妞 发表于 2011-5-27 21:42



    余华早期是伤痕文学先锋文学,自90年代以后,已经脱胎换骨了。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1-5-28 08:48
许玉兰带着失落悲伤的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许三观提起那个对他奚落的沈血头,许玉兰骂道,他算什么东西我认识他,就是那个沈傻子的儿子......

  许三观对许玉兰说:“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全书在许三观粗俗而又有哲理的话语中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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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许三观与许玉兰之间并没有什么真正的爱情,但是此刻却有着相濡以沫、同甘共苦的感情,一辈子就这么过去了。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1-5-28 08:50
书是读不完的,所以,读不读,都一个样。听我的,没错。
色妞妞 发表于 2011-5-27 21:54



    这话我喜欢
作者: 范闲    时间: 2011-5-28 08:51
余华最好的小说,个见,比《活着》和《兄弟》都好
作者: 范闲    时间: 2011-5-28 08:52
迟莉,铁凝,韩少功,余华,都一代人。
    90年代,我还是小屁孩。
    我关心2010有没有好作 ...
色妞妞 发表于 2011-5-27 22:20



    还有迟子建,王安忆
作者: 新丰客    时间: 2011-5-28 09:06
感谢诸位。

其实我还喜欢阿城的语言。
作者: 影子    时间: 2011-5-30 10:08
我们这一代人 炒的比较火的书 是郭敬明 韩寒 安妮宝贝 张小娴 明晓溪的
还是喜欢读以前的作家写的书
能让心沉静下来
余华的书只看过《兄弟》和《活着》
作者: 新丰客    时间: 2011-5-30 11:08
回复 24# 影子


    你说的这几个人,除了韩寒,余下的给你钱也不要读,实在是浪费时间,慢性自杀。

余华最好的真的就是《许三观卖血记》,文字流畅,一气读完也就两个小时吧。
作者: 影子    时间: 2011-5-30 11:20
回复 25# 新丰客


    我今天晚上就去找来看一下~·
我已经不看郭小四好多年!~
作者: 牛伯一    时间: 2011-5-30 15:44
卖血记这书,曾在我书桌上摆了好几年,有一阵子天天都读。

相比作品的厚实,这读后感还是显得太轻薄了。个人的感受不多,也并未把书中主人公的卖血事件,与当时社会的大气候必然地联系起来,所以,读来觉得空泛。
作者: 肥田老鼠    时间: 2011-5-31 12:18
读书人多伤感,不读也罢!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1-6-8 15:19
用三个小时看完了,比楼主预计的多用了一个小时。是因为边读边回味。
余华的语言很独特,用近似童话般的叙述讲了一个令人心酸的故事,直透现实。
作者: 魔皇2011    时间: 2011-6-8 17:09
坚决反对,余华小说里的主角大多形同木头。
作者: 新丰客    时间: 2011-6-9 17:22
回复 27# 牛伯一


    感谢老牛的指正。

这篇就是说点个人感想,不是书评,想到什么就说了什么。个人眼界和能力所限,也就能说到这么多了。
作者: 新丰客    时间: 2011-6-9 17:23
读书人多伤感,不读也罢!
肥田老鼠 发表于 2011-5-31 12:18



    说的也是,不知道那么多的时候也快乐
作者: 新丰客    时间: 2011-6-9 17:25
坚决反对,余华小说里的主角大多形同木头。
魔皇2011 发表于 2011-6-8 17:09



    就当是一种个人风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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