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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春妹,樱花,能玩得起不? [打印本页]

作者: 秋江潮水    时间: 2010-9-13 21:31
标题: 春妹,樱花,能玩得起不?
本帖最后由 秋江潮水 于 2010-9-13 21:34 编辑

辩论结束半天了,春马集团里的马樱花和春妹联袂跳了出来。其实没结束滴时候,樱花同学就上窜下跳滴骚扰闲散同学了。据说闲散忍了又忍米有狠心爆Q,但他那一刻一定很想爆了麻花的菊,胸怀祖国放眼世界的风轻云淡,都无法掩盖该同学转身那一刻的义愤填膺。

作为杂谈慢半拍的代表人物,春妹总是善于打完架来武术。这次依然很人在旅途滴慷慨激昂了一通,墨墨迹迹骂骂咧咧无非一句话:杂谈辩论失败是被失败。原本大胜来着。我靠,可下去了趟拉托尼亚爱沙尼亚外带高加索,吹牛逼都玩东欧花腔。你没事吧?来事了吧?说着话的时候是不是嘴角冒白沫牙花子出血来着?

胜败其实没多大所谓,较个真也没啥毛病。可总得拿出点依据吧。你说黑哨就黑哨?公安部抓足协的,也得走走取证立案起诉的过程吧。觉得评委不公平,早说啊。觉得有人犯规,早罚啊。谁和你们有啥深仇大恨,三评委联合一起搞你们?太高看自己了吧,搞你们有啥用,要不是我这么正义,我都不稀得搭理你们。一旦传出去,说我削了马樱花一砖,得多少人嘲笑我恃强凌弱以大欺小挖,是吧是吧是吧...

樱花自称蹩脚主持人,总结的有些到位。全称应为不称职蹩脚主持人。整个辩论过程,丫偏袒杂谈是如此明显,靠在杂谈一方死活不起来状,以致我以为丫偏袒到偏瘫。可是但是,我方在五打六的情况下,依然充分发挥了水准,并且得到了三名评委的一致认可。而樱花对此视而不见,看来偏瘫有发展成脑瘫的趋势。

早在第二辩结束之前,我就曾疑惑杂谈为何如此之差。辩论的主题简化了是:现象是进步。要把它们衔接起来,正方非常困难。任何一个命题,只要一个反例,就足以摧毁。但可笑的是杂谈却揪住剩男剩女这个定语不放,至始至终没有涉及到现象和进步的关系。剩男剩女的好坏,并不能左右现象是否进步。对此我老人家曾哼哼教诲:王朔的痞子文学出现,是中国文坛的一个进步。并非在于他的创作本身,而在于他的思考触及以前未曾开发的一面。而社会对此的思索和关注,都是推动进步的助力器。舍本逐末缘木求老尼,焉有不败之理。

人在江湖飘,谁不挨几刀。打不过就认栽,或者约个时间改天再打。偏不,马花很老娘们的坐地蹬了半天腿,春妹也照葫芦画瓢,娘们唧唧的骂了一通。然后就是一哼一哈的二人转堂会。把个高雅的优雅的典雅的辩论大赛,弄成了庸俗的低俗的媚俗的菜市场早市。所谓一哭二闹三上吊,演了个齐活。就差找个豆饼一头扎过去了。

我这么善良之人,看不惯无事兴风作浪整得冒烟咕咚乌烟瘴气的样子。就代表斋主,闲散,星客(三个代表就是我),对春妹马樱花轻轻指点几句:子曰,日当三省吾身,汝等不思己过,迁怒他人。君子过言,则民作辞。过动,则民作则。不过辞动,则安土乐天成其身也。估计你们也看不懂,我就受累再翻译一下:你俩是管理,要言之有据,以理服人。不然都跟着你们学胡搅蛮缠,杂谈还有啥希望捏?

输了有气,可以找别的由子削削色妞啊,醉鹰啊等等正方同学。也可以借机削削斋主,星客。别一脸玩不起的熊样,哭咧咧骂咧咧,除了骂人会别的不?玩不起就别玩,玩了就得遵守游戏规则。我老人家一直认为混论坛:打不过你我蹭你一身大鼻涕,打趴下你我甩你一身大鼻涕。总之和我打,你就一身大鼻涕。可是,但是,可但是。我参加游戏滴时候,哪次不遵守规则至始至终?就比如这次诗歌赛,我啥时候透露过自己是蓝队的木道人.....是吧,我这样优秀的榜样伫立在你们面前,你们咋就不知道学呢?愁死我了都。

别扯头发瞪眼睛撇嘴梗脖装混混骂街了。子曰流氓都当诗人去了,混混都装优雅去了。作为一枚胖混混,此刻我正PIAPIA走向诗歌板块,参与眉来眼去预赛。你们能不能干点正经事,比如伪装成我粉丝喊个好啥的。辩论场已散,茶亦凉。再跳脚蹦高喷口水,也没几个观众了。有人把黑格尔的话歪曲成存在即合理。我这里将原版翻译送给你俩:凡是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这种理性是事物本质。非理性也能成为现实,只不过它不反应事物的本质。这就是我受累哼哼教诲你们的原因,度由按得斯蛋?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0-9-13 21:40
这下杂谈又热闹起来了:lol
不闹点啥嚼头让秋江之流嚼着粪粪不平的,还真没啥意思
小子,你笑我太疯癫,我笑你看不穿
上当了吧,哈哈:victory: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0-9-13 21:41
本帖最后由 野妞 于 2010-9-13 21:42 编辑

春江哪去了,这儿有你兄弟秋江欠扁找踹挨抽~~
快来吧
作者: 春江潮水    时间: 2010-9-13 21:51
看那五爷说话这个磨叽劲儿还能赢?人家掐架是拍砖,那五爷掐架是绕着圈子疯跑。
作者: 含章    时间: 2010-9-13 22:03
2# 野妞 你咋不接招啊?颇有招架不力嫌疑!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0-9-13 22:03
果然有车老婆舌的了。
胸怀祖国放眼世界的风轻云淡
,别在这恶心人了。
作者: 含章    时间: 2010-9-13 22:05
4# 春江潮水 秋江这是下了板砖暴雨。被砸懵啦?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0-9-13 22:13
2# 野妞  你咋不接招啊?颇有招架不力嫌疑!
含章 发表于 2010-9-13 22:03

裹脚布得耐着心看,再说了,
人给杂谈添火加薪,咱先让他尽情燃烧自己,呼拉拉上点人气咱再气人不迟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0-9-13 22:14
附议子曰
要求评委拿出评选理由,抄袭那五的也可以。
作者: 猪小虫    时间: 2010-9-13 22:19
春哥和樱花那不是玩不起,是对那五你的猩猩相惜,懂不?猩猩啦……
作者: 秋江潮水    时间: 2010-9-13 23:11
我也风轻云淡滴路过...
作者: 简池    时间: 2010-9-13 23:14
咳咳++

简池
作者: 寒烟翠    时间: 2010-9-13 23:59
才知道那偶滴实力,别说哈,还真在那么个理。

学简池咳咳++
没闹懂什么意思。

在杂谈的版块上,给杂谈银民问好!向杂谈学习了!
作者: 小伊    时间: 2010-9-14 00:15
无他,就想进来再踹那五两脚。:lol
作者: 那五    时间: 2010-9-14 00:29
我得意洋洋滴给楼主加了10分...咳。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0-9-14 00:41
我减了十分。。。
舒舒服服地去睡觉喽~~
作者: 那五    时间: 2010-9-14 00:43
欺负我,半夜尿炕~~~
作者: 扣舷而歌之    时间: 2010-9-14 00:45
你俩是管理,要言之有据,以理服人。不然都跟着你们学胡搅蛮缠,杂谈还有啥希望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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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罗嗦那么多还不就是为了这句话做铺垫嘛.......别人都不行...就我秋江配当这个斑竹.......
  这是秋江那五版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这是秋江那五版的"讨武檄文"!
    是这样吗?
作者: 那五    时间: 2010-9-14 00:48
其实吧,我根本不稀得当个啥版主,俺是懒散之人,受不得约束。
作者: 扣舷而歌之    时间: 2010-9-14 00:53
其实吧,我根本不稀得当个啥版主,俺是懒散之人,受不得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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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那被权欲诱惑得通红的渴望的眼神与你的故做悠然是那么的不相称。
  
作者: 秋江潮水    时间: 2010-9-14 07:43
一大早就有人告诉我道具开通了,我试试。

楼上,YY别人很爽么?最好拿点有说服力的东东。
作者: 秋江潮水    时间: 2010-9-14 07:45
晕,连个鸡蛋都没有,呼吁搞点沉底卡,便于我搞搞破坏,哈哈哈。
作者: 春江潮水    时间: 2010-9-14 07:47
大笑,二十一楼是神仙。跪拜一下。

能让那五爷脸红脖子粗的,只有如手术刀般精准的小李飞刀。再次崇拜一下扣舷歌。
作者: 秋江潮水    时间: 2010-9-14 07:52
哈不是吧,春妹,21楼这种小伎俩,我老人家多少年前就玩剩下的吧。
作者: 春江潮水    时间: 2010-9-14 08:06
哈不是吧,春妹,21楼这种小伎俩,我老人家多少年前就玩剩下的吧。
秋江潮水 发表于 2010-9-14 07:52


说这个没用,我二十年前还夜御九女哪。多年前玩儿过不代表现在还龙精虎猛。。。
作者: 绣花针    时间: 2010-9-14 10:52
这个,至少比正方四辩文笔强点。
作者: 那五    时间: 2010-9-14 11:04
说这个没用,我二十年前还夜御九女哪。多年前玩儿过不代表现在还龙精虎猛。。。
春江潮水 发表于 2010-9-14 08:06


根据春妹滴一贯哭诉来看,应该是被夜御才对。是吧是吧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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