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tach]59399[/attach]1950年冬日的一天,天气凄冷异常,曹禺和郑秀在中央戏剧学院举行离婚协议会。会议室里氛围和室外的气温一样,清冷若冰。
办理完离婚手续,分别的那一刻,一直都很沉默的郑秀,突然转过头来,定定地看着曹禺的眼睛说:“为了爱,我同你结婚;今天,同样为了爱,我同意离婚。”语罢,她转身离去。而他们之间过往的那些恩怨情仇,也在那一天画下句点。
认识曹禺那一年,郑秀还是一个高中生。那时候的她是出了名的美女,生于官宦之家,父亲是南京法院的最高法官,浑身散发着与生俱来的大家闺秀的高贵与娴雅。而且她自幼便随姨母来北平读书,通晓诗词文学,可谓是才貌俱佳。这些,无疑让她成为女生中的一枝独秀。
与曹禺的相识,与其说是一个意外,不如说是上天的刻意安排。
在一个闲暇的下午,朋友邀请她去清华大学看话剧——学生话剧团排演的《玩偶之家》。就是这场戏剧演出,让郑秀遇见了自己一生中至爱的男人——曹禺。
那次演出十分成功,郑秀深深地被舞台上的女主角娜拉吸引,她的情绪被剧中角色的命运牵引着,跟随她或喜或悲。演出结束后,郑秀被带到后台,随同的朋友指着卸妆后的曹禺介绍说,这就是刚才在台上娜拉的扮演者。
她抬眼看他,大为吃惊。站在眼前的分明是一个清秀、斯文的男生,她无论如何也不能把他和舞台上风情万种的娜拉联系在一起。而他,在与她对视的那一刻,只是一眼,便铭记于心。
原本以为,只有一面之缘,擦身而过。巧合的是,在他们见面后的第二年,郑秀考入了清华大学法律系。自她入学的那一天起,面容姣美,穿着时髦的郑秀立刻变成清华园内的一道风景线,身后总少不了追随的目光。
郑秀吸引了众多清华男生的追求,当然也触动了曹禺的心扉。掩藏在他心中的爱意,又重新萌动、翻涌起来,他想方设法接近她。
郑秀考入清华后的第二个学期,一年一度的校庆戏剧活动又开始了。曹禺和几个同学决定排演话剧《罪》。曹禺在第一时间想到邀请郑秀参加演出,由她扮演剧中的女主角,而他扮演女主角的恋人。
起初,郑秀以没有演出经验为由,拒绝了曹禺的邀约。曹禺并没有就此放弃,他不再勉强郑秀,而是设法拉近自己和郑秀的朋友的关系,让他们帮自己说话。
在朋友百般劝说下,郑秀终于答应出演剧中女朋友的角色。事情敲定后,马上开始了紧张的排练。那段时间,清华大学二号院里几乎每天都能听见曹禺和郑秀对台词的声音。
这出戏排练了一个月,曹禺也理所当然的接送郑秀一个月。30天的朝夕相处拉近了彼此的距离,也令曹禺对郑秀的迷恋愈来愈深。
一段时间的接触,郑秀也感到曹禺对自己的热情中掺杂着个人感情的成分。郑秀犹豫了,开始刻意疏远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因为,眼前的他并不符合郑秀想象中的恋人形象。她喜欢的是高大英俊的理工科男生,曹禺身上缺乏一种身为男人的阳刚之气。
演出结束后,她开始躲着他。不再赴他的约会,也不再参加话剧社的活动。每当在路上看到他朝自己走来,她便绕路而行,故意避开他。
有些爱情不适合,她以为她的理智能战胜感情。
此时的曹禺,饱受思念的折磨,闭上眼,脑海里浮现的都是他的一颦一笑。每天晚上,他都不由自主地在清华大学的女生宿舍古月堂附近徘徊,只为远远地看心仪的女孩一眼。郑秀始终不肯露面。
这时候,曹禺想到了手里的那支笔,他开始给郑秀写情书。他送去一封封写满爱恋的诗篇,一口气给她写了350封,最长的一封情书竟有35页。每一字每一句,都述说着他对她深深的爱意与思念。
终于,在他的情书攻势和好友的劝说下,她的内心开始动摇,接受了他的爱。
他们之间的家世、性格截然不同,她哪里不知道,但是人心怎么可能如大脑一般冷静呢?
这一年的暑假,曹禺和郑秀都没有回家,他们整天待在清华大学图书馆的阅览大厅里看书,累了就去校园里散散步。也是在这一年,曹禺开始了《雷雨》的创作,而郑秀倾尽全力协助他,帮他整理稿件,每当曹禺每写完一页之后,便用工整的字迹誊写出来。她是《雷雨》的第一位读者,也是曹禺灵感的源泉。剧本中,周冲对于四凤的追求,正是曹禺追求郑秀的过程的翻版。
相恋三年。1937年冬,郑秀与曹禺在湖南长沙结婚。那一年,她24岁,他也24岁。
新的生活刚刚开始,还没有来得及享受新婚的甜蜜,两个人之见的感情便出现了裂痕。婚后不久,曹禺渐渐发现自己与妻子郑秀在性格、志趣、生活习惯上的分歧越来越多。
郑秀身上保持着大家闺秀的做派,闲来无事,经常约三五好友一起打牌,对自己的仪表十分在意,热衷于打扮。而曹禺是一个慵懒随意的人,经常穿着破旧的衣服出门,酷爱读书,喜静。郑秀经常拉着曹禺一起打牌,逼着他每天换衣、洗澡,这令他十分忍受不了。郑秀则认为,他若爱她,便愿意为她改变。
他们为此产生矛盾,争吵逐渐由生活中的小插曲演变成主旋律。曹禺的心,开始动摇。
婚后一年,他们的第一个女儿出生。郑秀享受着初为人母的欣喜,一颗心全都扑在孩子身上。而此时,曹禺正与另外一个女子打得火热,和她出双入对。对此,她浑然不知。
直到有一天,她从曹禺的手中夺下那个女子写给他的情书,她才知道,曾经深爱她的丈夫,早已奔赴另外一个女人的怀抱。
他亲口告诉她,他爱上了别的女人。他说,那个女人柔弱、文静,需要他的保护;而她对他不好,保垒是从内部攻破的。
他提出离婚,她不肯。为了孩子,也是为了心中对他的那丝眷恋。她以为,他只是贪图新鲜而已,终究还是会回归家庭。却不知道,他的情感天平早已完全倾斜,那个女人已经完完全全占据他的心。
1942年,他和那位女子先后前往重庆,二人开始了同居生活。
1948年冬,郑秀的父亲奉命撤离大陆前往台湾,让她和她的孩子一同前往,她无论如何也不肯。
在她心里,她依然放不下他,对他保留着一丝期待。
两年后,她答应离婚。只因为曹禺的朋友告诉她,根据新的《婚姻法》,如果不离婚的话,曹禺将无法外出工作,没有单位敢聘用他。
即便是选择转身离去,她依然是为了他。
那一年,她40岁,独自一人抚养着他们的两个女儿。而他,和那位女子结束了将近10年的同居关系,欢欢喜喜地举办了婚礼。
1966年,文化大革命,曹禺被勒令隔离审查。他被“造反派”指派每天早晨清扫大街。郑秀得知后十分痛心。每天站在街角远远地看着他,默默地陪伴他,就像当年他在清华园女生宿舍楼下守候着她一样——静默而固执。
为了防止他因文字受牵连,她决定将他写的350封情书烧毁。她拿出珍藏着那些信的锦盒,一遍又一遍的抚摸着那些信,看了又看,直到她确信每个字符都刻进了她的心里,她才搬出火盆。当一封封情书,落入火中,化作灰烬,也灼痛了她的心。
转过头,两行清泪悄然滑落。
1974年,曹禺的第二任妻子因病离世,没过多久,他又迎来了第三段恋情。郑秀依旧孑然一身,远远地观望着他的生活。
1989年,她病重入院,命悬一线。临终前,她口中一直喊着:“家宝,家宝……”站在一旁的人,无不为她的痴情动容。曹禺因故未能前来,只是在葬礼上委托女儿送来一个花篮。她带着无限的遗憾走向另外一个世界。
她是他在情感的旅途中撷取的一朵花,注定成为不了他生命中唯一的点缀;他是上天安排给她的一个意外,却意外的成为她生命中的永恒,永恒不变的爱恋。[attach]59399[/att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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