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狐:你掩护我先撤了啊:lol 淡然也妩媚 发表于 2009-12-16 15:56
狐狸,不用机枪,把酒准备好了就行了.大家一起上,一人三杯敬斋主.;P 可馨 发表于 2009-12-16 16:10
我举报,香姐适合这标准 赶紧的,带着你的妹妹拉着你的嫁妆到辽阳去吧,省得这丫留在这儿害人 野妞 发表于 2009-12-16 17:22
晕,才看着,妞把我抬举的,我仙女呀我? 也中,我奏带着你这妞妹妹去了,哦耶。:lol 香姐 发表于 2009-12-16 19:10
这样的标准,本坛子里至少就有一个,我就不说了,大家自己猜。;P 完美之狐 发表于 2009-12-16 15:50
然然,单开一贴强调其重要性很有必要.:lol 可馨 发表于 2009-12-16 16:09
干哈呢,干哈呢?名誉家属淡然同志,看俺表情:curse: 茉莉女 发表于 2009-12-16 16:17
祸害老斋吧.可也是.不祸害老斋祸害谁? 使劲祸害 林鸟依一 发表于 2009-12-16 16:38
这这,活该打光棍。:lol 香姐 发表于 2009-12-16 17:23
搂一眼,我看需要一女奥特曼在银行下象棋,有型有款有车 左右 发表于 2009-12-16 17:29
此女应是天外有! 妙韵怡然 发表于 2009-12-16 18:32
妞乃志向高洁人士,岂有眼瞧一酒鬼? 帅乎?否 多金乎?多乎哉,不多也 有车乎?有,自行车 。。。。。 野妞 发表于 2009-12-16 20:10
哈哈,楼主多才! 江中牡丹 发表于 2009-12-16 20:28
这日子真米法过了,这日子。 星卒斋主 发表于 2009-12-17 0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