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黑哨的裁判,叫我们如何相信你们的公正?
——面对李昌奎案三审后的思考
2009年5月16日 李昌奎奸杀害少女王家飞后并将其3岁的弟弟摔死。潜逃4天后走投无路时在四川省投案自首,同年6月3日被批准逮捕。2010年7月15日 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李昌奎死刑。2011年3月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李昌奎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改判李昌奎死缓。判决一出,云南高院被网友及众多法律人士铺天盖地的口水淹没。面对呼唤正义的强大舆论压力,2011年7月16日云南高院不得作出再审决定。8月22日,云南高院在昭通市开庭,对李昌奎故意杀人、强奸一案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并当庭宣判:撤销原二审死缓判决,改判李昌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面对这姗姗来迟的正义,有人说是法律公正性的回归。从表面看,也许有点道理。但是,凡是了解整个案情过程的人,无不为云南司法之公正打上一个巨大的问号!毕竟,这个结果是在千呼万唤中始出来!这中间,经历了多少的唇枪舌战,在自称为法律精英的伪专家和看似不懂法律的普通网友之间,其唇枪舌战的激烈程度绝不亚于一场高规格的辩论比赛!
在当初一审被判处死刑后,二审却离奇改判死缓。于是引发一场舆论大战。绝大多数的网友及相当多的法律人士对这种畸轻量刑表示强烈不满。但云南高院却坚称改判合法,对于网友的质疑,法学伪专家们称不能能以公众狂欢的方式杀人!云南高院副院长甚至宣称:二审将改判将成为十年之后中国法治的标杆。听其口吻,对于这种判决结果的公正性心中必有十拿九稳的绝胜把握。要不,竟敢口出如此狂言?然则,他们猪逻辑的思维却一点也经不起推敲。其自相矛盾的观点被有良知的法律界人士和网友驳得体无完肤。他们不得已才把此案拿回重审。如此反反复复,折腾了一圈后又回到了原点。岂不等于自扇耳光!
所以,尽管此案的结果最终以彰显法律的公正性而落下帷幕,但是,我们要看到:倘使没有民意的监督,倘使没有这一番邪恶与正义的较量,我们会看到今天这样的结果吗?就如同一个惯于吹黑哨的裁判,尽管此次是出于无奈被民意监督而不得不公正一回,但是,在他们以后的职业生涯中,离开了民意的监督,还会有公正性可言吗?
更可笑的是,吹黑哨的法官先生们至今还稳坐在原来的位子上继续吹着他们的哨子,没有人要让他们下来的意思。不过,对于他们以后的裁判生涯,我不禁很是担忧:他们已经吹惯了黑哨,叫我们如何相信他们以后吹哨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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