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星
深谙此道
文/流沙
小餐馆用餐,端上鞭笋一盘。座中有客,尝后称鞭笋产自砾石之中,周边且有黄泥粘性熟土,言之凿凿。
叫来店主对证,老板听说此客的判断,连说正确,这些鞭笋的确产自店主老家的竹林里,那一大片竹林就生长在砾石遍布的黄泥地里。
此客微笑。
行外看热闹,行内看门道。此客说,鞭笋之类的泥中珍味,有什么样的生长环境,就有什么样的口味。鞭笋要有最好口味,最好生长在砾石黄泥中,有砾石,鞭笋需要“挣扎”着生长,根茎粗实而有劲道,肉质细腻而扎实,若又有黄泥,即便数十天没有雨水,亦能保持湿度,鞭笋“肥”且鲜嫩,这是鞭笋中的极品。
如果鞭笋生长在沙土之中,其生长过程无处阻挡,鞭笋可以长得非常硕大,但其肉质松垮,且无鲜味。
听罢此客一席话,深有同感。此理如同人生,不经历风雨,也未经岁月打磨的人生,自然飘浮并少内涵。反之,则会显得厚重和具有底蕴。人与这世上万物,皆同此理。
这世间熙熙攘攘,这万物眼花缭乱,人的心灵因为匆忙而无质感。分不清纯净水与矿泉水的口感,辨不出杭州茶与安徽茶的汁水, 吃不出饲料鱼和有机鱼的差别……但是,有这样一批人,他们“深谙此道”,可以把这世上的万物分得泾渭分明,什么是“正品”,什么是“山寨”,通过他们的听觉、嗅觉、味觉、视觉以及经验还有他们的第六感,告诉你这个世界上有许多更加美好的东西,把你从混沌之中带进一个全新的空间,一个你以前无法企及的精神高度。
譬如一位品酒师,他的嗅觉、味觉能辨出一瓶酒是勾兑还是原浆,是陈酒还是新品,制酒原料中是高梁居多,还是大麦居多……有的人喝了一辈子的酒,也未必品出过其中的差别,你的肝肠为酒而辛苦工作,你的健康为酒而牺牲不少,这就是一个饮酒者的最大悲哀。
“操千曲而后晓声,识千剑而后识器”,这些“达人”自然少不了专业的训练,但如果没有一棵精致而敏感的心,又何以堪?
现在网上的MP 3音乐泛滥成灾,在这个网络世界中,绝大多数人把音乐停留在 MP 3 的层次上,80后90听到的音乐就是来自于廉价的MP 3播放机里,他们不屑于花几十元或上百元去购买正版的CD,他们没有去品评几十兆容量的CD品质音乐与被压缩了几十倍只有几兆容量的MP 3音乐的区别。但是,对于一些“音乐品评达人”来说,让他们去听MP 3音乐,那简直就是一种噪音的折磨。这种被无情压缩的MP 3音乐,已经失去了音乐的维度,它是平铺直叙的。就像一位美女,当活生生站在你面前时,你能感受到她的呼吸、体香、谈吐还有她的气场,她会让你心旌摇荡。但是,当把她寥寥几笔,画在一张纸上,变成了零乱的线条,你虽然可以辨出这是一位美女,但那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是不会有的。
MP 3音乐和CD音乐的区别,这也许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遗憾的是,我们已经习惯于欣赏这样线条化的音乐了。而对于一个对音乐鉴赏有更高要求的人来说,音乐的世界非常瑰丽多彩,器材的选择,光碟的品质,环境的营造……那是一个复杂而其乐的无穷的过程。
譬如一个音乐鉴赏高手,甚至可以分辨得出电给音乐带来的细微变化,使用火电播放出来的音乐会敦厚些,音域更宽广;而使用水电播放出来的音乐,其音色会变得清丽而雅致。因此一些大城市的音乐达人,会选择在晚上十点以后去听交响乐,其音色最为美妙。因为,不少大城市在十点以后,会使用火力发电厂供给的电能。
这个世界存在着无穷的美妙,它已经给大家创造了美妙生活的前提,但问题是我们硬生生把它简单化了,粗糙化了,真的是辜负了它。我们早已陶醉于感官上的刺激,喜欢干一些“直奔主题”的事情,就像一个旅行者,实在走得太快了,没有慢下脚步,看一看路上的风景。
要做掸子姐,不做抹布女
文/叶倾城
小女友向我哭诉:“原来真的同患难不能共富贵。那时候,他是谁也不要的,穷,一身坏习惯,我陪着他,苦口婆心劝他,到现在,他好了,但是……”
我就笑起来:“他当你是创可贴,流血的时候用你疗伤,好了创疤就忘了痛;他当你是抹布,脏的时候用你擦灰,干净的时候把你扔到门后的暖气上——记得有个电视剧叫《拿什么拯救你,我的爱人》,里面有个悲情的女二号,就对男一号这么歇斯底里:‘我在你眼里就是一块儿抹布,把你身上的脏擦干净了,你就不要我了,把我给扔了!’——你也是如此,你这是活该。”
我们的文化一向给女性洗脑,嫌贫爱富是最值得大张鞭挞的罪过,男人富易妻贵易交倒被视为人之常情。女人,一旦爱上,一旦嫁了,就有义务放低所有身段,原来不沾阳春水的十指,天天浸在水盆里,擦擦洗洗,缝缝补补。红颜弹指老,你是锦缎,也转眼变成了抹布。 我并不主张女性都势利得永远力争上游:只摘桃子,绝不种树。总得有人去爱上男人的软弱,他们衣正单时的青春,他们的尘满面鬓如霜的暮年,但这是否就意味着爱上了就得倾力以待,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爱,是不是一定要爱得卑微?
如果一定要陪他共患难,绝不仅仅是给他疗伤,听他安慰,让他止痛,而是深深地进入他生命中,扶持他,陪他走出一步一步的路——不做创可贴,做他的骨折钢板,做他的心脏支架。那是绝对不能拆除、一生不离不弃的。到后来,渐渐血肉相融。
如果一定要爱他的缺点,也绝不仅仅是给人家擦灰,而要做一根强悍的鸡毛掸子。正过来是小鸟依人,可以搔到痒处也可以掸去灰尘;倒过来就是大鹏展翅,可以打到痛处也可以碎掉男人的胆。这才叫刚柔并济,知行合一。
我给小女友指的出路:电视剧里的祝四萍活该命薄:无他,她是人家故事里的女配角——但在人生的舞台上,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主角。
生活里,你可以温柔地爱着一个男人,那爱意单纯透明,你习惯与他互相眷顾,小小温存。当他在顷刻间失去收入、社会地位和人际关系;当他仿佛成为丢盔卸甲的士兵,彷徨孤立在败后的战场;当他最需要一双温暖的手。给他一点援助,一点时间,陪他一起焦灼,一起奔走,尽力地,把生活的重担扛起来,帮助他,找到新的人生之路。他身上的风尘,替他掸一掸。
但另一个角度,永远保住自己的底线,让自己能够进退两易。别忘了男人都只是贪玩的小孩,随时都可能走神、迷失、忘了家的所在。这时候,掸子反手一握,就是家法了,管不住男人的心,他所有的荣华富贵与你何干——呃,我真是不是鼓励你,操作某种高档的情趣游戏。婚姻或者爱情,有时候也要学一学恩威并重。
总之,不做抹布女,要做掸子姐。
困厄相人
撰文/马德
李克相人很有一套。
李克是谁?认识这个人还得从吴起说起。吴起因为杀妻为将而不被鲁国所容,因为母死不奔丧而不被曾参所喜,狼狈逃向魏国。魏文侯问李克,吴起这个人怎么样。李克说,吴起贪而好色,然而用兵打仗,即使司马穰苴也不能过也。
这就是李克。他相人的眼光,犀利而独到。
有一天,魏文侯问李克相人之术,李克啪啪啪说了五条,即:居视其所亲,富视其所与,达视其所举,穷视其所不为,贫视其所不取,五者足以定之矣。概括起来就是,一个人,看他富贵或通达的时候做什么,困厄或贫穷的时候不做什么,你就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有两个处于困厄之时的人,他们的故事,值得一读。
汉末,天下大乱。有一个人叫刘平,带着母亲逃难。一路上,风餐露宿,食不果腹。有一天,饿得实在走不动了,刘平把母亲藏在一个低洼地带,只身一个人出去找吃的。
结果,他碰上了一伙饿贼,贼抓住他,要把他煮着吃了。他连忙跪地求饶,说自己是为母亲找野菜充饥而出来的,他恳请贼们能放了他,并且立誓说,如果能放他回去,让饥饿的母亲填饱肚子,他一定会回来,决不食言。
群贼怜悯他的一颗孝心,放了他。
刘平找到吃的并伺候母亲吃饱之后,便把刚才发生的一切禀告给母亲。他说,既然答应了人家,我就得回去。于是,拜别母亲,一转身,真的走了。
等他回去,连群贼也惊呆了。他们没想到,在这样的境地里,还有坚守诚信不放弃的人。
另一件事,发生在南朝陈后主时期。陈后主宠信爱妃张丽华,一天到晚,骄奢淫逸,不理朝政。隋朝军队攻来的时候,部下将士不是投降,便是溃散,整个国家呼啦啦如大厦倾。很快,隋将韩擒虎攻入朱雀门,文武百官早已跑得没了踪影,空荡荡的大殿内,只剩下尚书仆射袁宪一个人了。
直到这一刻,陈后主才知道什么人最靠得住。他长叹一声,对袁宪说,平时,我对你没有对别的臣子好,可大难临头的时候,却只有你留了下来。
国家危艰,个人性命难保之时,一个国家,识得了一个忠臣。
为什么单找困厄之时的人来说事呢?
我有一个老前辈,学养甚厚,阅世颇深,对于李克的五条相人说,他基本赞同。不过,他话锋一转,说,人在富贵通达时,可率性而为,可任性而为,亦可为所欲为,不好见到真正的心底。而困厄之时,最易剥掉伪装,看到灵魂的颜色。
外婆
撰文/知母
打电话过去,大舅说:外婆清醒了一些。
心里沉重。
端午临近的时候,外婆突然就迷糊起来,整个人晕厥般,躺在床上仿佛睡熟。千里之外,催着他们送医院,大舅大姨说:再观察观察。还说:都九十岁了,也许治不治都这样了。
心里着急,隔着辈份,只是催促:要是需要钱,我们马上寄,尽快送医院的好。
其实知道也不需要,外婆有退休工资,有存款,有社保医疗,还有七个儿女,轮到孙辈,估计机会不多。
舅舅在电话答应着,可总是担心他们不急。
想起十几年前的那个端午,怀着孩子的时候,母亲出了车祸,两条腿粉碎性骨折。整天在医院照顾母亲。母亲两条腿打着钢针吊着钢托,不得翻身也不得动弹,身下垫着游泳圈,预防褥疮。
每天吃着盒饭和医院的订餐,天天东奔西跑,一会儿医药费就不给交了,一会儿医院就给停药了,和司机吵架,和医院协商,去交警队请律师,签各种书面材料,心力交瘁。
难产,产后子痫,九死一生,孩子出生,回家坐月子。家里没人照顾我。
外婆于是自告奋勇来我家。
彼时的我眼睛总是花的,看东西非常吃力,虚汗每天将衣服湿透,且流血不止,没有奶水,孩子半夜要哭醒很多次。
外婆买来核桃,用刀剁成细细的,和白糖混在一起,在锅里用油过了一遍,储存在罐子里。
又买来糯米,蒸熟了一颗一颗弄散开,放在簸箕里阴干,这在我们老家叫阴米。
外婆用阴米煮粥,搁上红枣,鸡蛋花,制好的核桃,端给我吃,我的眼睛渐渐能看见了,虚汗也渐渐地止住了。
夜里,她睡在我身边,孩子醒了,就和我一起翻身起来,一个人给孩子换尿不湿,另一个人给孩子兑奶粉。
月子里正好是端午,外婆买回来一大捆艾叶菖蒲,搁在阳台上,晾着。
我满月的那一天,用艾叶菖蒲熬了水,装满家里的大大小小的盆子,然后搁在浴室内外。
浴室里放一小凳子,我坐在凳子上洗澡,外婆在外面一盆一盆地给我换水。
每一次弯腰,她几乎半天都直不了身,气喘吁吁,头上的白发一绺一绺地随着动作滑落。
那时的外婆已经80岁。
她早已是需要别人照顾的老人了。
每天,她拄着拐杖,颤颤巍巍地爬坡上坎,颤颤巍巍地穿梭在菜市场。
我在窗口张望,总担心她脚一软,就跌倒在地,再也起不来。
满月后,我的体重只有80斤,成年后最低的水平。外婆却病倒了。
外婆回家,我送她到路口,看见她拄着拐杖,颤颤巍巍地穿过斑马线,眼泪止不住往下掉。
许多记忆深埋在时光深处。
外婆,我知道,反正咱们也不会永远活着,早晚有一天,很快,就会永远不会相见。
但我希望这一世,我们尽力在俗世做最长久一点的亲人,越久越好, 越久越好。
端午之艾
文/红尘散仙
一直以来我就对节日没有特别的感觉,总觉得无非是一个个普通的日子赋予了某种含义后,使之变得神圣而传统而已,随之而来的各种繁文缛节也自然是罗嗦多余的。因此别人过节的时候,我总是去找个安静的地方让耳根清静。
很多年后的某一天,当成熟的细胞真正通过我的两鬓偶尔闪现的时候,我忽然明白了,其实我也想守规矩的,只是从小孤儿的身份注定了我对喜庆的恐慌和排斥。害怕喜庆,是因为害怕见到别人喜庆,因为喜庆的日子往往伴着团圆,而团圆恰又是人有我无,安能不怕?
就如端午,儿时的记忆里也曾随着母亲早早起床,到河边去掬一捧河水滋润惺松的睡眼,那时候真的相信,这一洗便会让这一年的苦难消失。而记忆中的河水总是那么的清,河边的艾草也总是那么蓊郁,河边采艾的人虽多,却总也不会将艾草采光。每个来河边踏青的人都会信手拈上几根艾草,回家后挂在房檐下,以示这一个传统节日,我们又曾经以传统的方式来走过。
艾草是否真的能驱邪避灾,是否真的能予人以安康皆是无证可考,只是艾草在盛夏时的医疗效果却是有据可察,但即便如此,一年只采一次艾草也不见得能解除多少病痛。归根结底,采艾不过是一个习俗。对民间百姓而言,这个习俗或许与吉祥有关,但绝对与流芳百世的屈原没什么大关系,一年一度的采艾,就像一年一度的吃月饼,一年一度的上坟烧纸,一年一度的回家过年一样,都是有着伟大的节日意义却又没有丝毫的现实意义一样,只是一种不必问理由就必须得这么做的一个过程而已。
倏尔想起这个端午,多半缘由自己已经是人在异乡,虽然从小镇搬到了县级市,理论上升了一级,但却没有太多的欣喜。大马路上从东头走到西头,我都不必抬头,因为抬头也全是陌生人。想想那些曾经让我有视觉疲劳的家乡人,竟然颇觉得有些怀念,那些满嘴黄牙的车老板,那些一身汗臭的力巴,包括那些张嘴骂街的妇女们,都在某一刻变得相当可爱。此时此刻的这个日子,他(她)们也一定如以往一样,前往那曾经有着清清河水的地方,去采摘那些蓊郁的艾草吧。想到这儿,我翻身起床,刚刚凌晨三点多,我却没有了睡意,下楼骑上自行车,看到大街上已经有了很多人,有的已经拿着采回来的艾草在谈笑。凉爽的清风拂过,霎时间我觉得他们也不再那么陌生了,哪里去采艾?有位阿姨笑着告诉我。但不管她说的是什么地方,在我来言都是陌生的地方,还是随着人群去吧。
上山的路是一路难行,下山的路却是一路顺风,我心情舒畅着看着车筐里的艾,听着路边有位大娘似乎在叹气:“这哪是艾草呀。”不知道是不是在说我,但却绝不会影响我的情绪,这个日子,这个晨光,这阵清风,是不是艾草已经并不重要,它只是我生命中曾经有过的一次采撷罢了。
年轻的阿爸
文/玄衣(色妞妞)
古代绿林好汉临刑前,总是吼道:“老子二十年后还是条好汉”,一来为黄泉路上壮胆,二来大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之意。如此算来,阿爸已经二十五岁,也就是说,阿爸离开我有二十五年了。
阿爸虽然瘦弱,可力气真大。他从来不抱我,而是叉着我的胳肢窝,直接把我抡起来,然后我稳当当地骑在他脖子上。阿爸从口袋里使劲掏出一块大白兔奶糖,黄军装的袋底都跟着掀过来,还没拿稳,我已经扑到他膝盖上,阿爸把糖举起来,我顺着他腿往上爬,我爬得越高,阿爸就举得越高,最后我直接爬到他脖子上坐着,才顺利地拿到奶糖,并迫不及待地剥开糖纸塞进嘴里。阿爸拉着我粘乎乎的小手,扶正我屁股,便站起来走出家门。天好高好蓝,平时的小伙伴看上去又短又矮,他们看我的时候,眼睛被太阳照得眯成一条缝。我特别开心,笑的时候,口水和糖水顺着下颌滴到阿爸后衣领上。
黄军装和黄军裤洗干净后,阿爸就把它们叠得整整齐齐,压在枕头底下。第二天阿爸吹着口哨往头发上抹水,头发就一缕一缕齐刷刷向后背,还没等他穿好黄军装和黄军裤,我就嗖地一下站在阿爸的28吋自行车旁,自行车把手经常磕着我脑袋,但我不哭,一哭阿爸就不带我上街,就吃不到奶糖和白花花的大肉包。我还不允许阿爸背其他小孩,有一次阿爸骑车带我去大队看下乡电影,回来时把邻居家小孩也顺捎回来,我气得把新买的小洋花伞塞进钢圈,伞绞坏了,我心疼得又哭,阿爸买五分钱一支的棒冰哄我,吃得我把舌头伸在外面取暖。
连着几个月看不到阿爸,他响应国家号召去运河清淤,拓宽河道。路途遥远,有的人不愿意去,私底下跟阿爸商量,并把钱给阿爸,阿爸不理他们;他竟然主动去找身体不好的人讨活,一分钱不要,还把胸脯拍得梆梆响,再三让他们放心。阿爸的自行车上绑着扁担,后面挂着担泥的小筐,头也不回地骑走了,任凭我在后面追着哭着喊着,最后我悻悻地吸着鼻涕回家,顺便踩折几颗刚长出的玉米秧。
阿爸回来的时候,黄军装和黄军裤显得有点大,抡我的时候,不如以前有力。阿爸就咯吱我,我家二妞又重了,阿爸快举不起来了。姆妈过来把我拉走,要我让阿爸好好歇歇。阿爸也不会讲故事,走开就走开。
还是看不到阿爸,他早上去砖窑厂上班时,我还没醒;他晚上下班回家,我已入梦乡。一天,阿爸破天荒地不上班,还像往常一样往头发上抹水,出门时,我发现他的黄军装和黄军裤简直就是一团软沓沓的布,又轻又飘,仿佛是衣服穿阿爸,而不是阿爸穿它们。那天晚上,一大家子都在我家坐着,我像往常一样往阿爸膝盖上爬,姆妈一把拉住我,抱到她的膝盖上,我挣扎了几下,最后挨了几记打才安静下来。阿爸居然不像平时那样护我,虽然他仍然像往常一样张开双臂,却举一半,便轻轻放下,任我挣扎,他眼睛里团着一小汪水,灯光折射到他的眼睛,像两束微弱的火苗。
阿爸住院了,姆妈不允许我去医院,说阿爸的病会传染。有一个亲戚不知道阿爸住哪房哪床,我自告奋勇地带他到医院,一直带到阿爸病床前,并仰着汗津津的小脸等阿爸夸我聪明,没想到阿爸扬起手就给我一巴掌,厉声斥责,二妞不听话,医院是你玩的地儿吗?你瞎跑传染个什么怎么办?!这是阿爸第一次打我,我伤心大哭,阿爸不喜欢我了。
两个月后,阿爸瘦得像一张纸,医院让阿爸回家。阿爸吃饭的饭筷是专用的。姆妈坚决不许我靠近阿爸。她天天整土方子,让阿爸吃蛤蟆衣,又用槐树果熬汁,据说能治肝硬化。我蹲那儿玩姆妈摘掉果子的槐树枝,把阿爸再三让我写作业的话置若罔闻,阿爸挣扎着从病床上下来,抄起地上的槐树枝劈头盖脸抽了下来,我脸腾地暴起二条树枝粗的红印,火辣辣的疼,委屈和惊吓让我憋了半天才哭出声。阿爸哆嗦着扔掉槐树枝,伸出手又想摸我脸,又想抱抱我,最后只停在半空中,久久不曾放下--我第一次看见阿爸哭,阿爸肩头抽搐,如风中树叶,虚弱地颤抖。阿爸说,二妞,阿爸快要走了,阿爸的二妞以后怎么办?歇了一会又哭着说,二妞要好好读书,要听话。我似懂非懂地点头答应。三天后,阿爸果然走了,那年我十岁。
关于阿爸的记忆极少,他人寡言又少语,能想起的只有他咀嚼食物时的声响,睡觉时此起彼伏的鼾声,抱着我用胡子扎我的乐呵声,以至于后来我听到这些声音,不由自主地想阿爸,想得心发疼。成年后才知道,肝癌根本不传染,我和阿爸却已经隔着九千个日日夜夜,而当时,我只要伸一下手就可以摸到阿爸的脸,拉到阿爸的手,依在阿爸怀里。
二十五年后年青的阿爸,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会不会认识他的二妞呢?我认得阿爸,阿爸却不认识二十五年后的我--每每想起这,我就忍不住忧伤。
欢迎光临 北斗六星网 (http://154.85.43.82/)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