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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女人的定律(转帖节选) [打印本页]

作者: 郝芯    时间: 2011-10-17 10:13
标题: 关于女人的定律(转帖节选)
本帖最后由 郝芯 于 2011-10-17 12:02 编辑

(看到一篇文章挺有意思,正确与否不去探究,但花大气力研究女性心理,作者确实是认真的。现转帖在此,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郝芯)

  
  很多男人在恋爱屡次碰壁之后,都会将问题归结为自己没钱、或者自己长得不高不帅等等,但事实上这些都不是根本原因,最根本的原因是他完全不了解女人。如果你不了解女人,那你就很难让女人真正的爱上你。还有些人觉得自己有了钱就会有女人爱上他,这个想法也是错误的,用钱去吸引女人,结果只能将虚荣的女人吸引到身边,她喜欢的更多的是你的财,而非你这个人。这样的男人以为找到了真爱,而那女人只是觉得找到了长期饭票而已。
    
  我们都知道,女人会被具备财富、权力和名声的男人所吸引,而男人会被女人的年轻、美丽和性感所迷倒,这些都是基因决定的,因为这么做的男女会获得更大的繁衍优势。但我们不知道的是,真正能够让女人动情的,是这男人能够给她什么样的“感觉”,对女人来说感觉才是第一位的。如果当一个女人拒绝你的时候,她的借口是:我们之间没有那种“感觉”,请别怀疑她,因为她说的是真话。所以才会有女人从有钱的丈夫处拿钱,去给自己的穷情人,因为她真正爱的是自己的情人,只有他才能给自己那种“感觉”。其实这并不奇怪,如果理性同感性相冲突,那么女人多数会选择感性。这就是你应该学会的第一条“女人定律”:你别用理性去说服她,要用感性去感化她。
   
  男人更大的悲剧在于,他从电影、电视等等文学作品中所学到的所谓追女方法,其实多数都不管用,电影中无一例外的,男人遇到心仪的女人之后就像是中了定身法一样,变得呆头呆脑的,满脑子都是那女人,然后会为了别人做出很多夸张的举动。如果你准备在现实中这么做,那你多数情况下会被认为很傻很天真,不断给女人买贵重的东西,最后沦为女人的钱包,她只是在需要你的时候利用你一下。我见过一个女人手机坏了,想要买一个iphone又没钱,于是她破天荒的和那个追求自己很久的男人开始拍拖了,不久新手机成功到手,她就再也没理过人家。
  
  其实女人有很多“阴暗面”她是永远不会告诉你的,比如刚认识的时候,她会提一些不太合理的要求,诸如帮我做作业、给我买个什么东西、帮我去排队等等。她并不是真的想让你这么做,她只是为了测试你,以便确认你是“高价值男”还是“低价值男”,这是个很有效的手段。“高价值男”和“低价值男”有什么区别呢?前者成天会有女人围着转,所以他不会轻易的答应女人的要求,否则他一天有28个小时也不够给女人跑腿的。后者身边基本没有女人,所以女人提的任何要求他都想迫不及待的去完成。
  
  女人的一个小秘密是,她非常鄙视那些懦弱的男人,这种男人的最大特征是女人说什么他就干什么,如果一个男人很容易被女人差来差去,那么他就不会是一个很好的丈夫人选,因为他太容易被其他女人影响了。所以你一定要记住第二条“女人定律”:女人的敌人不是男人,而是其他女人。
  
  回到之前的例子,如果一个刚认识的女人就对你提一些不太合理的小要求,那么你该怎么做呢?成熟男人的做法是这样的。女人说:你帮我做作业吧。你回答:好啊,但你要先请我吃饭。如果你对这个女人没啥兴趣的话,你根本不必回答她,只要微笑,并当做没听见就可以了。
  
    有时候女人会用公开羞辱的方式测试你,比如你们认识不久,结果她在很多朋友的面前说你长得丑,或者说绝对不会看上你,或者说你举止行为很怪异,等等诸如此类的话。如果你认真了激动了,那你就输了。她只是想测试一下,你是不是很容易被别人控制情绪,至于你正确的回应嘛,其实你说的是什么或者根本就不回应这都没关系,你关键要保持情绪别受影响即可。
  
    如果你刚遇到某女不久就送了很贵重的礼物给她,那么她在最初的欣喜之余反而会有一点点失落和失望,而这种潜意识里的情绪她是永远不会告诉你听的。为什么会这样?道理很简单,你只会见到处长给局长送大礼,你很少会见到局长给处长送大礼。只有低级别的官员给高级别的官员送礼,因为他有求于人家。同样的,除非女孩确信你是“高价值男”,那么你送的礼物越贵重越证明了你的低价值。你过早的暴露了自己的低价值,女孩当然会感觉失望。所以你一定要记住第三条“女人定律”:女人喜欢的是高价值男,所以你要做高价值男,就算装也要装出来。
  
    为女人一掷千金可不是高价值男的表现,当年温州人在国外赚了点钱,回国之后就充大款,跑去歌厅找小姐,还争风吃醋,让你出台1000元干不干?不干?那2000!3000!用钱把你砸晕,直到你同意为止。小姐拿到钱之后兴奋得很,立马给家乡小姐妹写信:这里钱多,人傻,速来。于是就有了全国闻名的“温州发廊”。如果你准备用钱将女人砸晕,那么只能表示你这个人除了钱之外,其他都拿不出手了。
  
作者: 毛毛    时间: 2011-10-17 11:00
姐我编辑了一下,貌似隔断也不行。我去问问
作者: 毛毛    时间: 2011-10-17 11:01
欣赏姐专注的精神和对文字要求的严谨态度
作者: 沈盼盼    时间: 2011-10-17 11:41
欣赏
作者: 郝芯    时间: 2011-10-17 12:04
谢谢版主的编辑哈,我想要的就是这种格式,段与段之间隔开,读者看起来不吃力。
作者: 毛毛    时间: 2011-10-17 12:17
谢谢版主的编辑哈,我想要的就是这种格式,段与段之间隔开,读者看起来不吃力。
郝芯 发表于 2011-10-17 12:04



    我就这事专门请教了发贴,并请教了管理.说是要把所有文本格式都打掉,然后用排版工具排一下就好了。
作者: 昊哥    时间: 2011-10-17 14:51
情感心理学研究!
作者: 青黛    时间: 2011-10-17 15:08

作者: 郝芯    时间: 2011-10-17 22:23
看来持赞同意见的不多,呵呵!
作者: 昊哥    时间: 2011-10-18 06:52
看来持赞同意见的不多,呵呵!
郝芯 发表于 2011-10-17 22:23



    谁说的?这是个吸引人的情感话题。主要是因为有活动,对这个话题有点影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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