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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第二次进小说版:竹林兄:明儿跟你混了 [打印本页]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0-10-13 03:11
标题: 第二次进小说版:竹林兄:明儿跟你混了
之所以很少进小说版,是因为自认草包,不会写小说。上次竹林兄提议让我申请小说版主,臊的洒家满面通红,掩面而去。

     散文群里有一美眉,名曰梦M。温和淡雅,很接近我想象中的女儿。

     因梦M今天说了一句“红格子外套白色毛衫酷毙了”,触动了我四十多年一直没有激活的写作神经。以“维斯特邦威的红格子外套白色毛衫酷毙了”为话题,写了一帖子,人物环境情节纯属虚构,瞎编的,贴在散文里了。

     悍马嗅觉灵敏,闻到绯闻味道了,追问哪里来的女儿,我说我没有女儿呀,是瞎编的故事。
     梦M 告诉我,那就是小说呀。


      哦。。。恍然,原来瞎编的就是小说袄?小说就是瞎编袄?


      决定进来看看,小说是啥样的,结果一看墙头上,赫然有“梦M”迎风而立。我立刻辞了时尚版主。

      我怯怯的问竹林版主:我的那篇瞎编,可以贴在小说版不?

      可以的话,以后我天天来瞎编来。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0-10-13 06:39
竹林没来,我先欢迎一下,写点文字,让自己的心灵高飞,也是人生快事。
作者: 迷途的绵羊    时间: 2010-10-13 08:59
好啊好啊
醉笑大哥你上墙站我那位子,我好欢喜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0-10-13 09:06
这事吧
亦泓MM意下如何呢?
跨版一事,散仙首片和亦泓首版商量一下,看能不能沟通。
作者: 迷途的绵羊    时间: 2010-10-13 09:12
回复 4# 马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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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泓发表于 2010-10-12 23:05醉笑兄去意已决,时尚众妹妹只好洒泪欢送,愿醉笑一路走好,去往天堂的路,还很远很远……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0-10-13 09:15
哦,这样啊,那可以操作了。
作者: 梦m    时间: 2010-10-13 18:42
晕!我无意间的一句美特斯邦威呀
其后果。。。。。。。。。。。。。
作者: 亦泓    时间: 2010-10-13 19:24
你个朝三暮四、朝秦暮楚、见异思迁、喜新厌旧、始乱终弃的家伙——鉴定完毕!
作者: 梦m    时间: 2010-10-13 19:44
回复 8# 亦泓


    对不起亦泓
    没想到我随口一句话竟然……

    以后真不敢多说话了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0-10-13 19:52
我是无辜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0-10-14 00:28
竹林没来,我先欢迎一下,写点文字,让自己的心灵高飞,也是人生快事。
红尘散仙 发表于 2010-10-13 06:39



   说的太好了。

   谢谢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0-10-14 00:29
你个朝三暮四、朝秦暮楚、见异思迁、喜新厌旧、始乱终弃的家伙——鉴定完毕!
亦泓 发表于 2010-10-13 19:24

谢谢亦泓夸奖。
这么老多成语,用来形容我,嘿嘿。洒家太幸福了。
作者: 夏莫离    时间: 2010-10-18 07:18
{:4_123:}咱的那个心啊,碎了碎了
作者: 竹林吹箫    时间: 2010-10-25 00:14
欢迎醉笑兄,见笑了,跟散仙混吧,我忙,没我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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