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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显摆不是我故意 [打印本页]

作者: 不老拽    时间: 2011-11-23 15:11
标题: 显摆不是我故意
显摆不是我故意

文/拽

一、读书

读书之于我,其实是件不很潇洒的事情。我惯于咬文嚼字,甚至不放过标点。所以,我读书的速度是相当慢的。如果是大部头的书,我可能会看上一年甚至更长时间。有道是,人生匆匆不过数十年,能真正用到读书上的时间又能有多少?能真正由读书带来的启发和思考又有多少?别人怎样我是不知道的。我只知道,我所读过的书,实在屈指可数。

当然,这里说的读书,是不含上学时必须学习的课本的。倒是那些课本中的有些知识,不管你是否愿意,都必须牢牢记在心里。因为,分数面前,永远不允许有虚情假意。

自从不再上学,有意识有目的的去阅读的书,便是凤毛麟角。更多的书对于我,纯粹是消遣,打发时间而已。

我有个朋友现而今已经是位高权重了。很有几次听到他感叹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时的那一网情深,便总能引起共鸣。但却实在是已经过了靠读书谋取功名和利益的年龄,总是不过徒生一番感慨罢了。朋友是靠读书,获得了今日的成就,而我却不得不靠读书,打发无聊的时间。人和人之间的差别,往往会因为目的不同,努力的方向不同而使同工而异曲。

这世上总是没有卖后悔药的。如果可能,我倒真愿意重回过去,重新读书,重新选择自己的生活。而这一切,都是徒然。但我对书的喜爱,却因了身边各种不同的朋友而日深。

二、伴书

“不敢高声语,恐惊读书人。”这句话自打我知道那天起,便被我牢记在心里,时时刻刻铭记着对读书的敬畏。书在我的生活中,或者算点缀,或者算必须,无论重要与否,却都是形影不离。

前段时间去云南游玩,朋友怜惜我瘦弱的小身板,除了随身携带的小包外,几乎所有的物品都不要我拎提。爬山走路是很消耗体力的,能不带的东西都尽量不要随身携带,以减轻负重。但我却在随身的包包里放了一本不算太薄的书。一有空闲就拿出来翻两眼,不是书有多么吸引人,也不是云南的山水打动不了我,那仅仅是因为我习惯了身不离书而已。其实那书早被我翻烂,甚至有些章节我都会背诵了,但是,我还是需要它们就在我身边。

我不是书痴,但我与书的相守却几近病态。我不曾博览群书,也不是学富五车。我在书中的遨游就像每天的散步,没有目的,不问收获,喜欢而已。

三、藏书

前些年,老爸家里用的空调还是窗机,因为那机器耐用,很多年了既不用加氟利昂,也没任何毛病,所以老爸无论如何都不舍得换掉它。但是,毕竟时间久了,有些噪音,加上窗子有些变形,使用的时候声音难免就大些。于是,我就帮老爸加固窗机,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东西固定,老爸就去地下室拿了些书上来垫在窗台上,支撑着空调。因为书不坚硬,所以效果竟然很好。

那时候,因为惦记的是怎样固定好空调,就没去细看垫空调用的是什么书,后来才知道,其中一本竟然是我收藏的70年代浙江美术学院的素描集。那本书在书店根本就买不到,那是我在工艺美术厂看到后,按图索骥在图书馆借的。为了那本书,我还专门去市图书馆办了借书证。只是书借到手后,我就再没去归还,据为己有了。

此一时彼一时,时过境迁,我在老爸家存放的那些书,虽不贵重,但都是用了自己的零花钱购买的,自己都当宝贝。结婚离家后,自己也不知爱惜就被老爸堆放在了地下室中,有些书已是发霉了。

这本素描集,我现在已经送给了一个搞设计的美女妹妹,总算让它有了个好的归宿,那个妹妹对这本书也甚是喜欢,如此,我心安矣。

书的价值永远存在,只是在我们将那些价值变成自己的东西时,它才有真正的意义。我之爱书,大概应从小时候开始吧,那时我孤僻,没小朋友跟我玩儿,我就自己看书。虽然没留下什么珍贵的书籍,但我在书中学到的东西,却足以让我一生的精神生活因此而丰富。

四、说书

前段时间去一个哥的办公室,办公室有一百多平米。一面墙的柜子里放的全是好书,成套的精品看得我直流口水,但那是人家的藏品,我即便再喜欢也不能夺人所爱。

随手翻看了几本书,主要看看序和内容提要或者章节标题。我发现那些书如果不是我翻阅一下,可能根本就没有被打开过。就那么默默的呆在书柜中,崭新着。

问及老哥,果然很多书根本没翻过,更不要说阅读了。笑谈间戏称糟蹋了好书,可哥却有他惊人的语录。“那些书不是拿来让看内容的,是为了展览书名的。书名代表一种品味,拥有了这些书,就拥有了品味。”哥的话很经典,我仔细想想,确实很多人在用名著装点着门面,这是时下的一种假文化现象,无可厚非啊。毕竟,这样的收藏,促进了产业的发展,于国于民于自己都是好事,无可指责的。

只有一点可惜了,就是这些好书被藏在深闺,失去了它存在的真正意义。

五、评书

我很少写书评,偶尔心血来潮想动笔时,总发现自己很肤浅,往往作罢。最多我也就写写读后感,像中学生作文一般。

最近经燕掌门推荐,看了王怜花的《江湖外史》,初时真的津津有味,后来便很不在状态了。我知道,问题不在书中,而在于我的处世哲学已经游历于书本之外了,所以,不评价不评论,尊重作者的辛苦,打发自己的时间,如此甚好。

有个叫范闲的网友,曾经在我的小文中有回复说他正在相伴《胭脂砚》,以我的孤陋寡闻,还以为是把玩一方砚台,并积极的向他展示了我喜欢的一方用端石雕刻的摆件。以为都是同道中人,不料却被告知那《胭脂砚》是研究红学的,我不仅哑然。读书全凭喜好,范闲童鞋爱看什么书那是他的自由,我无意指摘什么。我要说的自己对红学浅陋,仅仅一己之见而已。与他人无干。

学科有千千万万种,唯有一种让我最不解,那就是类似红学的研究。我始终搞不明白,当下的人为什么孜孜不倦的去假想那些被杜撰出来的子无须有的人的身世和来历,那些本来就是飘渺世界来的人物,现代人真的就能将他们的遗骸在某个山头找到吗?即便找到,谁来证明?如果说白发宫女谈玄宗还有出处和典故可循已经是不以为史了,那这些凭空的杜撰,就更不知该去何处寻根源了。

六、荐书

但凡喜欢看书的人,每每看到好书,总会忍不住炫耀。读书人的心胸,真正狭隘的不多,至少我所碰到的不多。所以,常常有朋友眉飞色舞的向我推荐读过的好书,而我也欣欣然同朋友们一起乐开怀。即便日后无缘得读那些书,有所知有所喜,总是好的。

曾经有一个朋友来找我喝茶,看到了我的藏书,很是喜欢。于是我便也积极的向他推荐,并用最简单的语言去诠释那些自己喜爱的书籍,希望能有更多的人有机会有目标的去阅读并有所收获。

很多时候,读书对于我们这样的中年人来说,纯粹是一种盲目。不是生活所需,不是生存所需,余下的,仅仅是兴趣或者打发时间而已。所以,没有目的的阅读往往是随波逐流的。能有朋友推荐阅读,总是件令人开心的事情,利人悦己,何乐而不为呢?

《大秦帝国》全套十一本,我还没看完,就已经将看过的前册借给朋友看了。偶尔茶余,聊起那段历史,如数家珍,相谈欢,畅饮不思归。

七、赠书

燕掌门是我所有朋友中的异类。我常常会将他的聪明才华在朋友中间显摆。我总以为,他的聪明跟勤奋无关,他的才智是天赋异禀的。他博览群书过目不忘,他在我眼里是神人。而每每到我要夸他的时候,他便会面露不悦,他总是很低调很委屈。

却往往,当人自以为是的时候,总是盲目的。而我对燕掌门盲目的葱白,终究有一天被他用那些我见所未见,闻所未闻书砸了个心花怒放。

燕掌门很聪明,那是真的;燕掌门很豪爽,那是真的;燕掌门很有才,那是真的;燕掌门很大气,那是真的;燕掌门看了很多书,那是真的;燕掌门很另类,那是真的;燕掌门很有心胸,那是真的;燕掌门很雷厉风行;那也是真的;燕掌门很……都是真的。

连续两次,燕掌门不远千里给我寄来了沉淀在他内心的那些丰富,让我在一种全新的视野中惊叹他的淡定和从容。如果这世上真的有人天生聪明,那也是跟他的良善和爱好密不可分的。燕掌门便是这样一个心中包罗万象,面上谈笑风生,看破红尘千百世,举重若轻自从容的人。

认识燕掌门已经八年有余,而与他最亲密的接触,便是这些被他爱若珍宝的书籍上所带来的睿智和温暖。当然,还有那正宗的天津大麻花。

同道中人莫相问,最是默契解语花。从一曲《良宵》开始,天马行空如许年,灌水成了最快意的事情。而燕掌门的师兄说的好,灌水是一种能力。要将水灌出水平来,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我深以为然。如若问东答西,南北不知而又能执手江湖若干年,我想一定不会有那样的奇迹。而兴趣爱好可以不同,但墨迹却真的需要在书海中蔓延。

写了太多我和燕掌门的故事,犹如裹脚布般又滥又长,而那驰骋糨糊的根基,总也逃不过意趣相投吧。

八、晒书

意犹未尽时,总会心潮澎湃;时光流逝时,却总意兴阑珊……

显摆不是我故意,但有宝贝不显摆总是太小气。更何况,这次要显摆的书,都是燕掌门不远千里赠送的,怎能藏在深闺不被人识?

书,我小气不会转送,但是书名我确是不吝的,都是读书人,就当我借花献佛的荐书吧。

如此,请认为我其实很低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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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老拽    时间: 2011-11-23 15:21
俺在云南蹂躏的书

实在惨不忍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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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老拽    时间: 2011-11-23 15:40
跟书一起来的天津大麻花

弗瑞童鞋守着寄来的箱子

就是不让开

原来里面有大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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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1-11-23 20:41
俺就没想要你赠书,只是非常羡慕你有个可以吃拿卡要的好“燕掌门”而已。
怎么俺也有人寄麻花,也有人赠书,就是赠得忒少了点,跟你比起来,好穷哦。
咱就看看书名,好按图索骥吧。
作者: 远去的烟云    时间: 2011-11-23 20:44

作者: 远去的烟云    时间: 2011-11-23 20:46
看看不老拽显摆的那些书,真的汗颜,一本也没读过。另外,燕掌门是谁?俺也不知道。
作者: 范闲    时间: 2011-11-23 21:05
其实我也极其讨厌那帮以研究红学为生的人,记得一部电视剧里,陈道明说,研究红楼梦的有两类人,一种是混饭吃的,一种是想靠着红楼梦混饭吃的。
脂砚斋不同,她是在红楼梦古本里写眉批做点评的那个人。通行本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后四十回不看也罢的。
作者: 范闲    时间: 2011-11-23 21:06
哈哈,看着拽爷晒书,便想到自己的书,没几本是健全的,都被蹂躏的一塌糊涂
作者: 春江潮水    时间: 2011-11-23 21:14
我也喜欢读历史书,比如还珠格格之类。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1-11-23 22:32
{:4_139:}
作者: 冰蓝心    时间: 2011-11-24 12:20
楼主,偶们居然都喜欢看书呐。偶喜欢看读者,故事会,知音,女人坊,瑞丽。。嘿嘿。偶们有空交流一下。不像他们,喜欢看贴。
作者: 简池    时间: 2011-11-24 12:37

作者: 素颜    时间: 2011-11-28 14:09
都没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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