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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墓歌,这算骂人不? [打印本页]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2-1-10 12:55
标题: 墓歌,这算骂人不?
本帖最后由 醉笑陪君三千场 于 2012-1-10 12:58 编辑

凝香含雪在《路人甲之围观感言》中说:

“五十学易说,嗯,这是我亲儿子。色妞说,去,这是我亲儿子。大家起哄说,把醉笑划一个圈儿,你俩一起一人拉一个胳膊,谁拉过了谁就是亲妈。”

墓歌,这算骂人不?

如果算,请把凝香含雪禁言。

如果不算,我天天写这样的文章,从墓歌写起。
作者: 半月    时间: 2012-1-10 13:09
闻君日读圣贤之书,夜烛天下之事。

莫不知“视思明”呼?“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是么?
作者: 神经    时间: 2012-1-10 13:17
腿啊腿,瞎得瑟招投诉了不,腿白也不是万能的。
作者: 简池    时间: 2012-1-10 13:29
{:4_134:}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2-1-10 14:26
没问我,我闭嘴。
作者: 凝香含雪    时间: 2012-1-10 14:35
谁这么缺德呀,昂,大家都说醉笑被关禁闭了么?咋没到点就给放出来了咧?我早知道这么放出来了,我说把那儿子改成孙子.......
作者: 凝香含雪    时间: 2012-1-10 14:37
简池 发表于 2012-1-10 13:29


简S,要是俺被关了,一定要来劫狱啊
作者: 凝香含雪    时间: 2012-1-10 14:39
腿啊腿,瞎得瑟招投诉了不,腿白也不是万能的。
神经 发表于 2012-1-10 13:17



    下次俺去你那啊
作者: 凝香含雪    时间: 2012-1-10 14:50
还有啊,你管五十学易叫师付吧,五十学易和色妞平辈吧,都说师徒如父子,我也算哪门子骂人?
作者: 夏雨冬阳    时间: 2012-1-10 14:58
辉煌后面隐藏的道德沦丧
作者: 春江潮水    时间: 2012-1-10 15:04
儿子比妈大,还是亲生的。确实有些不妥倒是。
作者: 神经    时间: 2012-1-10 15:19
谁这么缺德呀,昂,大家都说醉笑被关禁闭了么?咋没到点就给放出来了咧?我早知道这么放出来了,我说把那儿子改成 ...
凝香含雪 发表于 2012-1-10 14:35



学易和色妞的师傅也来了?
作者: 神经    时间: 2012-1-10 15:19
下次俺去你那啊
凝香含雪 发表于 2012-1-10 14:39



    美腿计?
作者: 春江潮水    时间: 2012-1-10 15:20
醉笑兄喜欢把一切归结于墓歌,我脚着,可以归结为星客么。是吧?
作者: 无为而为    时间: 2012-1-10 15:29
儿子比妈大,还是亲生的。确实有些不妥倒是。
春江潮水 发表于 2012-1-10 15:04



    在这神马都是浮云的时代,一切皆有可能。
作者: 无为而为    时间: 2012-1-10 15:30
不算骂人!

只是做亲子鉴定。
作者: 花花    时间: 2012-1-10 15:33
都说醉笑傻乎乎的,其实挺聪明的,这都看出来是骂人了呢
作者: 花花    时间: 2012-1-10 15:38
六星墓歌发炎了:咱不许拿醉笑找乐 咱不许抢醉笑当儿子,钦此!
作者: 春江潮水    时间: 2012-1-10 15:44
本帖最后由 春江潮水 于 2012-1-10 15:56 编辑

这事儿啊,我就是说说。个人看法。一直没马甲,只好用这个上一下。

醉笑这个投诉啊,应该受理。可是呢,杂谈没有采用英美法系的判例法,艺文判的案子,不能拿来做杂谈的判例标准。醉笑来杂谈投诉,胜诉的可能性也不大。因为醉笑兄在艺文因为骂人被封,杂谈的高老大、五十学艺等版主,还是表示了深刻的同情和不解的。杂谈对因言获罪,不管是大白腿还是醉笑,都是不认可的。

所以,建议在艺文投诉一下。

同时呢,对艺文的执行力表示怀疑。一天也没服刑,就整了一个保外就医。这么整,对整个六星的风气不好。违法犯罪的成本太低了,慢慢就变成好人怕坏人,坏人怕讼棍了。

还有呢,打个比方,不知帖切不贴切。在美国被拘了,又跑中国来投诉了。欺负中国人不懂法是不,欺负中国人法律不健全是么?你眼里,还有法律么?
作者: 春江潮水    时间: 2012-1-10 15:51
还有,醉笑兄的投诉主体不明确。上文里说的是:大家起哄,那醉笑放在圈子里。做为一个新闻报道,如果可以采证的话,如果这新闻报道属实的话,那么,你应该投诉大家才对。

再有,我也想看看,如果墓歌不处理的话,醉笑兄想把墓歌说成是谁的亲儿子。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2-1-10 16:00
要不投票吧?
作者: 墨攻    时间: 2012-1-10 16:00
刨除受害者,春江滴逻辑还是蛮强滴,跟着点一下头
作者: 春江潮水    时间: 2012-1-10 16:07
知音姐说投票就投票。。
作者: 墨攻    时间: 2012-1-10 16:10
全民公决,喊了这些年民主,也该做点啥了
作者: 梧桐花开    时间: 2012-1-10 16:46
这里是联邦制,各州有各州的法律,杂谈的标准请参照红三兵的帖子。建议醉笑去艺文找漏洞。看看艺文有没有黄赌毒
作者: 阔别多年    时间: 2012-1-10 17:24
俺家雪猪可能开玩笑了,可也特猪,专找不识逗的主儿,愁人
作者: 不老拽    时间: 2012-1-10 20:19
这个

挺醉笑

坚决的

是很过分

非常过分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2-1-10 21:21
俺都及时给丫们指出错误来了,叫你们赶紧换名,赶紧的,生死时速滴换。。
大白腿儿,你是没长耳朵还是没长眼睛呀,不换,好了吧,遭投诉了吧。活该!
只是墓歌遭谁惹谁了,又要变成谁的亲儿子,事先申明,俺可不要这孙子做儿子,掉底子。。
再说了,大白腿儿使的坏,你何不直接让丫做小蜜二奶啥的,老欺负人家墓歌干淡啊,是吧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2-1-10 21:47
俺都及时给丫们指出错误来了,叫你们赶紧换名,赶紧的,生死时速滴换。。
大白腿儿,你是没长耳朵还是没长 ...
马樱花 发表于 2012-1-10 21:21


真是的,以后写贴可得注意人称、辈分之类的敏感词。
作者: 流浪在线    时间: 2012-1-11 02:31
真是的,以后写贴可得注意人称、辈分之类的敏感词。
知音 发表于 2012-1-10 21:47



    嗯就是的
但知音姐我听说美国是想打谁就打谁  俄罗斯是谁骂我我打谁
就朝鲜说谁让我不高兴,我就打韩国
他是朝鲜
作者: 风吹疏竹    时间: 2012-1-11 09:15
朝鲜人穷志不短,不是可以随便侮辱的。
作者: 风吹疏竹    时间: 2012-1-11 09:17
人家三餐不继也能在球场上把中国的酒囊饭袋踢地屁滚尿流。
作者: 凝香含雪    时间: 2012-1-11 09:36
俺家雪猪可能开玩笑了,可也特猪,专找不识逗的主儿,愁人
阔别多年 发表于 2012-1-10 17:24



   老背咧,救我。。。。
作者: 凝香含雪    时间: 2012-1-11 09:39
俺都及时给丫们指出错误来了,叫你们赶紧换名,赶紧的,生死时速滴换。。
大白腿儿,你是没长耳朵还是没长 ...
马樱花 发表于 2012-1-10 21:21



    我就是想看看你说的灵不灵,我错咧。。。。
作者: 信以为真    时间: 2012-1-11 10:22
我就是想看看你说的灵不灵,我错咧。。。。
凝香含雪 发表于 2012-1-11 09:39



    来,姐抱抱。玩笑没开对场合。不怕欧。
作者: 神经    时间: 2012-1-11 17:32
本帖最后由 神经 于 2012-1-11 17:35 编辑

腿本笑侃,醉却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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