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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执法靠“抢” [打印本页]

作者: 闲散之人    时间: 2012-2-12 10:57
标题: 执法靠“抢”
                       执法靠“抢”

      有的时候看新闻是很快乐的事情,就算是不快乐的新闻,却能时不时地给你带来笑料和喜感,以至于让你忍俊不止,甚至是捧腹大笑。
不久前媒体披露黑龙江某地的城管以执法的名义,“洗劫”了几家店铺,人家别的什么都不要,就要一种东西:元宵。这事儿发生在正月十五元宵佳节之前。而这些“被执了法”的元宵,其实人家城管也没有私吞,而是以慰问的名义,直接送去了有关敬老院。

      抢了人家的东西,以慰问的名义送给了别人。这事儿,你不觉得太有笑料了吗?当然更可笑的还在后面。被不明不白抢了的店铺人家当然不愿意,所以去“讨说法”,场面更滑稽。虽然那段视频是“非正常拍摄”,但是,对话是清晰的。听到城管方面的一个工作人员这样的答复:“这玩意儿,这都是领导安排去抢的,不能不去。”

      这人真是个老实人,实话实说,没有造假。这家领导我认为是很有“人情味道”的,在元宵佳节,想到那些孤寡老人不知道能不能吃上元宵,于是动员下属,做了“一票”。好像有点济贫的味道,但是你仔细咀嚼却感到不是那么回事儿。

      慰问孤寡老人,是一件多好的事情,可是,为啥不能自己掏腰包,或者募捐点善款购买点元宵送给老人呢?这岂不是更好?凭什么去抢了人家经营者的东西,然后换上你的名义送给孤寡老人?

      想一想都滑稽,这是什么事儿?为了博一个关怀孤寡老人的好名声吗?以至于如此?!当然,这件事被媒体曝光之后结局也很喜感,出手抢人家的城管领导们登门向被抢的商户道歉了,并给与了实质性的赔付。其实,人家被抢的人在知道了“元宵”原来是送给了孤寡老人,人家也没有说什么,也觉得挺好,只是,这件事的操作者们,大概觉得面子实在挂不住了。至少在我看来,比革命电影《小兵张嗄》里的那个汉奸翻译官强多了,那家伙,吃了人家的西瓜,人家问他要钱,他两眼一翻:“要什么钱?老子在城里吃馆子都不花钱,吃你个烂西瓜……”

      也是前几天媒体曝某地城管在正月十五之后上街,凡是沿街的无论是商家还是普通民居,只要是贴了春联的,他们都“负责”的一一撕掉,给出的理由是:创建卫生城。其实,我很难想象得出来,创建卫生城和撕人家春联之间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就算那些春联可能破损有碍观瞻,但是,如何清理,那也是人家自己的事情,城管居然要“殷勤”的替人家清理,是不是很有点不着调的意思呢?当然,这种执法的结果是在众人的围观和哄笑之中,讪讪收场。

      有句俗语,叫做“大伯子背着兄弟媳妇过河——出力不讨好”。上面的这两起笑料十足的城管执法,大概就属于这一类的了。当然,要是俺们东北话还有一种说法,那就是:

      不着调!
                                        2012年2月12日星期日



作者: 沈盼盼    时间: 2012-2-12 22:38
问好闲散
作者: 沈盼盼    时间: 2012-2-12 22:39
呵呵,这事还真不好说,反正我对城管没好印象{:soso_e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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