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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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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真水无香
时间:
2010-10-22 05:51
标题:
删
本帖最后由 红尘散仙 于 2011-3-26 18:37 编辑
作者要求。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0-10-22 06:03
这是发生在现实生活里真实的一幕,这个年轻的女子就是我的闺蜜妮子。
打人的,还是在车里谈人生的?
作者:
真水无香
时间:
2010-10-22 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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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红尘散仙
有道理,谢了,马上改进。
作者:
真水无香
时间:
2010-10-22 06:07
这样如何?
作者:
真水无香
时间:
2010-10-22 07:37
925字。
作者:
梦m
时间:
2010-10-22 07:44
唉!
想起那句话
艺术源自生活
还有一句
生活远比小说更精彩
作者:
真水无香
时间:
2010-10-22 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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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梦m
呵呵~~~~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0-10-22 09:53
有点意思。
作者:
真水无香
时间:
2010-10-22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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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野妞
等你等到我心痛!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0-10-22 10:53
直言不讳,我感觉和电视剧关系不大,文中的人物没有受追剧影响,也没有跟电视剧扯上什么。征文是围绕“剧”,看剧呀,因剧耽误事呀,因剧发生矛盾等等。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0-10-22 10:53
我姑且说之,你姑且听之,做不得准,还得请教一下麻花,麻花只会写报端千字文,有着丰富的经验。
作者:
真水无香
时间:
2010-10-22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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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红尘散仙
谢谢散仙。
作者:
真水无香
时间:
2010-10-25 14:13
敝帚自珍一下下~~~
作者:
雷老三
时间:
2010-10-26 13:22
我看很好,剧情结合现实环环相扣……
作者:
真水无香
时间:
2010-10-26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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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雷老三
谢谢点评,呵呵,看来你终于忙完了!
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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