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
人
艺人准确的范畴很难划分,因为现在人们生活多样化,技艺的种类也太多,如玩一个杂耍,讨要钱的,你将他划入乞丐帮还是艺人?很难区分。我想只有那些专门从事供人精神享受的,而又以此为生的才算真正的艺人,如古代的歌妓,工艺品制作工匠。在封建时期艺人则列入下九流之行列,是被人瞧不起的,生活也是悲惨的,只是没办法才走这条路。一九四五年我表姐(大舅的女儿),离婚后生活无着,只能狠心将六岁儿子杨开文送到县川剧团学戏。
一九五六年我去安徽舒城接新兵,当时虽经过土改,广大农民翻身作了主人,生产积极性很高,生活也有了一定改善,但经过长期战乱,百废待兴,城市无业人民生活真的还十分贫困。在这小小的县城里,有一个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京剧团,那些艺人呀,穿着不能御寒的夹衫,整日抱着手臂,如幽灵似地在城里游荡,寻觅一天的吃食。我们闲得无事,就去剧场掏一元二角钱买了六张票,当时售票员满脸笑容,如迎接财神菩萨。晚饭后我们上剧场看戏,见剧场门口挂牌写道:“因售票太少,无力演出,请退票”,听说当天只卖了我们六张。我们看不看无足轻重,但那些艺人的渴望,贫穷线上的挣扎,让我至今难忘。
一九六二年,部队去皖南农垦去了,我留在营区负责训练参加大比武的尖子连。夏初的一个中午,卫兵领着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来找我,说他们是附近县上的越剧团,想在营房礼堂卖票演出几场,我见他言情凄楚,讲好只能演《花木兰》之类正戏也就同意了。营区留守有几百人,加上附近农民每场可卖三百多张票。那些艺人全是四十多岁以上的女士(越剧本身很少男士演出),大概也是解放前留下的“遗老遗少”。她们唱的很认真,也唱的不错。有一天中午,我见她们每人只在我们食堂买两个大馒头,啃了就上台演出,这时我心中真不知是啥滋味,也许出于怜闵,我又准许她们延续再演几天,当然她们是千恩万谢。
现在呢,许多人的观念变了,艺人不再是受人鄙夷的行业,而是许多人追捧的星星,各大专院校还开设了了什么表演系。只要一夜成名就会身价百倍万倍,连他她的隐私也成了记者追逐的噱头新闻。再说报酬么,出场费动则多少万。不过也不乏不自尊的亮星星,其行为早已超出纯艺术范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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