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泊人生 发表于 2012-5-27 22:16 操作失误,把有跟贴的那一篇删除了,对不起啊!
般若山人 发表于 2012-5-28 05:35 哈哈,删得好,删他个一干二净。
淡泊人生 发表于 2012-5-28 17:15 这叫销毁证据吧?呵呵
蟾宫折桂 发表于 2012-5-29 08:21 因为帖子里带有枪支和子弹,实属违禁物品,被淡泊版主查禁了。
金花婆婆 发表于 2012-5-29 11:58 山人,像你这样勤快地写的人不多啊,我最羡慕的人是公安刑警,医生,记者,我觉得他们每天可以见到那么多故 ...
煮酒正红 发表于 2012-6-8 16:21 欣赏佳作!问好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