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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玩能娱己,岂能悦人(原创) [打印本页]

作者: 咱是一头大胖猪    时间: 2012-6-16 10:43
标题: 玩能娱己,岂能悦人(原创)
本帖最后由 咱是一头大胖猪 于 2012-6-16 10:47 编辑

玩能娱己,岂能悦人(原创)

诚恳认真的人走进论坛不玩论坛,更不玩文字,正如现实中每个正视生活的人不玩生存,也要认真面对生活和社会一样,没有哪个平常人会把法律当玩物,更没哪个平常人把权益当放屁。当生命和财产遭遇威胁,当自由成为泡影,哪一个人还会继续玩死自己当做玩转人生?

那些没把对每一件事及自身的态度行为诚恳化的人才会认为进论坛创作和交流是玩的,闲余娱乐的。我不是,请别将我与你混为一谈!正因为人与人想的不同,而大多数人还要求取自身的权益,少部分人还在试图为更多的人谋求利益;这世界才有文明,才会向前发展!糊涂地活着的人和明白地活着的人在认知上才会有巨大的分别!

有些人一边谋求着自身的既得利益,一边忽略着他人的既有利益,他们的心中从来都不会装着社会和他人,仅有的时候,也不过是在标榜自己与大家同样是有人性和道德的罢了。其实,这全部都是,上至天庭,下至庶民,尽都有苟安者的身形。他们是被动地为社会做着贡献,却主动地为自身获取享乐的资本,从来也不愿真实地面对鲜血和镣铐,是一群游走在阳光里的活僵尸。

睁开眼睛,射入眼底的有阳光和一切美好的事物;转过头去,才不会看见悲痛和热血横流的惨状;假如法律只是全部人手中的玩物,那么玩者早已失去了保护自身安危的利器。玩人者何尝不是在玩己,为了玩乐忽略做人的本分,何尝不会被人所鄙视唾弃?!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就从此失去了外部的天空——真实。

2012年6月16日10点43分北大中文论坛/注册名:烈火的轻云

注:事于北斗六星有人说玩论坛,不必太过认真,也事于更多“玩论坛、玩文字者”。
作者: 远去的烟云    时间: 2012-6-16 11:17
{:soso__15522515097176715649_2:}呵呵,这沙发理应我来坐!{:soso_e120:}
作者: 远去的烟云    时间: 2012-6-16 11:19
  胖猪总是这么铿锵有力!这样吧,先不争论,抽时间码篇字复你!{:soso_e113:}
作者: 嫣兒    时间: 2012-6-16 13:56
玩能娱己,也能悦人。真的!但不是所有的玩都能娱已与悦人,关键在于玩的品位。玩,也不是没品位的,只看一个人对“玩”字的理解。
作者: 咱是一头大胖猪    时间: 2012-6-16 23:47
如我家哈尔滨论坛一位叫古堡牛郎的七十余岁高龄老人说的——“喜爱诗词,却敬畏文字;爱好摄影,却羞对镜头。”深有同感,有所敬畏,便能兢兢业业。
作者: 咱是一头大胖猪    时间: 2012-6-16 23:47
烟云就便是反驳了,我也懒得去看你的乱言,不认真面向事物的人,我有什么和你辩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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