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尚用飘柔 发表于 2012-7-19 18:04 嗷.........没头没脑没主题,避哩哇啦打出来,发出回首一看,娘,错别字一大堆,晕呼闪人,吃饭去也,
墓歌 发表于 2012-7-19 19:55 动物家族,知道了 畜生同仁,唉唉唉
心海相连 发表于 2012-7-19 19:33 太长了,我就看一开头一结尾,等我散步回来再慢慢看。就这么写,越长越好比裹脚布再长一点。
心海相连 发表于 2012-7-19 19:32 看来小和尚真的跟小蜈蚣有缘哦。我太开心了啊。嗯哼靠,关我神马事捏。
和尚用飘柔 发表于 2012-7-19 20:46 不值得看完的,基本上,我的贴,看个标题就可以了
墓歌 发表于 2012-7-19 21:09 回帖我看完了,虽然没标题 真能写
和尚用飘柔 发表于 2012-7-19 20:45 嗯,若你凭动物家族四字而断章取义那又有得唠叨一下了. 难不成墓歌兄岂是动物群,或畜生 ...
南沙贝 发表于 2012-7-19 21:12 妈呀,小和尚写帖像念经一样,旁人听来含糊不清又长又迷糊的
马樱花 发表于 2012-7-20 14:37 和尚,消停点念经。。。 看嘴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