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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敢为众人先,我的第一 [打印本页]

作者: 瘦骨寒梅    时间: 2010-11-8 09:00
标题: 敢为众人先,我的第一
本帖最后由 瘦骨寒梅 于 2010-11-8 09:13 编辑

敢为众人先,我的第一

   十三网友那篇祝富哥80大寿贴发出后,又在我“金婚”贴子后边向我道歉,说是不知我还真的长他爷爷两岁了。他的话诚,让我感动。说真的除他这个“哥”字用的不对外,其它也没有什么错,我这个人生下来就有显摆这个毛病,不是乌龟有肉在肚子里藏着,总要拿出来晒晒太阳。不是有人跟贴说要“显摆,显摆”吧!什么意思我不懂,就来跟着“摆”好了

   思往事已经两万多天,亲朋好有成百上千,但我纵观竖看,我似乎与大家一样:两个眼睛一张嘴,但唯一不同的是“第一”。生死是第一,享受也是第一。

   我在同学中是第一个早恋

   我在全校书法中我是第一名

   我在全乡中第一个参军

   我在同时参军的人中第一个先负伤

   我在同伙中第一个先提干

   我在同时入伍中是第一个幸存者

   我在单位上第一个穿西服

   我在单位上笫一个买进口像机

   我在单位上第一个先买冰箱

   我在单位上第一个先买电视机

   我在单位上笫一个先买空调

   我在单位上第一个先下海冲杀

   我在单位上第一个勤劳致富

   我在单位上第一个先买摄像机

   我在单位上第一个在同龄人中先学会电脑

   我在单位上第一个在先去国外旅游

   我在单位上第一个买小车我在单位上第一个年利润突破八位数

我在单位上第一个对社会经济贡献最大我在单位上第一个最会耍

,,,,,,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0-11-8 09:55
在论坛上是十三道歉的第一位
作者: 老田    时间: 2010-11-8 14:20
全校书法是咋回事?小学么
作者: 亦泓    时间: 2010-11-8 16:06
咱实是求是的显摆,又没违法乱记,您接着来,继续!
作者: 猪小虫    时间: 2010-11-8 23:33
只要胖得不同,不要瘦得雷同,就要做有个性的人,支持老先生显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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