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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的青铜时代 [打印本页]

作者: 段正淳    时间: 2010-11-13 21:17
标题: 我的青铜时代
本帖最后由 段正淳 于 2010-11-13 21:37 编辑

段氏之正统内功一段:

  我对“我”占据中心是反感的。作为一段文字,好听点谓之创作,把“我”放在一个醒目位置,囿围的叙述其视角,不开阔不大气,这样的错其实很忌讳。可是你不得不承认:作为我,只能代表“我”,不能代表他人意愿或是一个时间段,甚至一个时代和一个社会,“我”的视角和思想来源只顺从“我”,并且只占据“我”的生活,改变的只是“我”的生活方式,能代表的也只是“我”如此一个个体。
  
  想想,我对“我”的关注也就理所当然。有人说:文字所代表的是社会心声,符合大众意愿,有大众作铺垫,有人民作背景最大的好处是不出错,文字提炼出角色自愿奉献给老百姓,并私下以为这种感情有共通处--大家都是思想良民。
  
  一旦我被“我只能代表我”这样的观念引导,我便理直气壮。当年王小波的青铜黄金白金整出大头文学(承认文学的价值性,代表个人精神生活层次,关注他人即关注自我,关注自我与关注他人之间实则等同),他把一个姓薛的家伙没穿裤衩走过一片沼泽地足足写了二页的篇幅,按生活逻辑来说,只几分钟的事,硬是文学成这样。
  
  我把沼泽理解成框架外事物,那个姓薛——吊儿郎当的家伙是整件事情的核心,内容是要穿越一个沼泽,那么他为什么会选择,在何等天气,什么时候穿越,都是沼泽外的内容,就开始大起来,且无限大,包括他为什么不穿裤衩都无限大。按照我的理解,这是个人愿意,王小波写成这样是王小波个人意愿,这很简单,这样一路写下来,我们都顺利地找到自己位置。故事其实就是故事,完全可以把自己镶嵌进去,同时也可以剥离。那么“我”也是可以无限大,大到我觉得任何事物都是必然,甚至人类发展史中诸多偶然。
  
  我应该关注什么不关注什么?有没有一件事比我的存在更合理的,比我顺从自已更值得关注的?
  
  再来看看阅读他人获得的快感。
  
  读完了《朗读者》,德国式的严谨让读者都成了局外人——无人能批判汉娜和米夏的爱情。英译中让汉字读起来不太流畅,译者又想把这种截然不同的二种文化隔阂转化成诗意停顿,或多或少让译本带着尴尬的表达,努力地忠实原著,杜拉斯的《情人》也没能逃脱,比如书中“曾经沧海为汉娜”,在通篇线条一般僵硬的阅读中,愣不丁冒出这样的诗意,中国读者可以会心一笑。
  
  米夏作为法学院学生,听证德国公众对汉娜在二战时为奥辛巴斯集中营为纳粹工作,并且任由大火烧死其中几百名妇女的罪行,一个关键性的证据浮出水面,即汉娜根本不识字。米夏并没把汉娜不识字的原因说出来,而汉娜也不愿意说出这样的一个秘密。一个三十六岁的女人和十五岁男孩子,他们站在呼啸的岁月后面,过去的情欲,让他们无处告别,各自苦苦寻找出口,成年的米夏和衰老的汉娜,他们又从当年的出口钻了进去。汉娜在十八年后出狱的那一天自杀。米夏对汉娜的爱是自己愧疚的救赎行为,汉娜也曾经把这种救赎当作茫茫大海的舢板,到最后什么也不是,而人生已过,山风不再。
  
  很多时候我们并非主宰,连自己也主宰不了,遑论做成为自己,生活背景成了我们最大依附,身陷其中,无能为力。我站在局外看《朗读者》,米夏和汉娜站在局外看我。其实我很想扛着一根铁枪光着身子穿过一片沼泽,无视飘着的腐烂绿萍,混身腥臭算个鸟。
作者: 青云直上    时间: 2010-11-13 21:23

作者: 亦泓    时间: 2010-11-13 21:30
热烈欢迎大情圣再现时尚!
男人的视角就是比较独特,我也很喜欢《朗读者》,一个女人宁可入狱也不肯丢掉颜面,这样的决绝虽然极端,但却让人觉得可信,我们主宰不了自己的人生,只能去主宰自己的灵魂。
作者: 段正淳    时间: 2010-11-13 21:47
我自来熟,平身吧。
作者: 妙韵怡然    时间: 2010-11-13 21:51
如果楼主能将你的妻妾儿女们都带来,那时尚就有看头了。
作者: 青云直上    时间: 2010-11-13 21:54
没想到还来了一位情圣啊。
作者: 段正淳    时间: 2010-11-13 22:13
我儿段誉,深得其父之风。
不信?去看天龙八部。
作者: 青云直上    时间: 2010-11-14 00:16
欢迎到时尚来。多多来。
作者: 夏莫离    时间: 2010-11-14 01:29
欢迎段王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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