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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和一个网友的那点破事 [打印本页]

作者: 梅即我    时间: 2013-1-18 07:09
标题: 我和一个网友的那点破事
本帖最后由 梅即我 于 2013-1-18 07:26 编辑

       开宗明义第一句我得说,干掉熊猫是个好孩子。不信?不信你就加他为好友,跟他聊聊天斗斗嘴,他一准让你乐,一准让你舒心地说声“丫的,这时间过的真轻快”。然后你就可以极舒服地伸个懒腰极放心地关掉电脑极悠然地去见周公了。——这一良好的结果,除了你自身的因素(如果你也像我一样古板的话),大半还是由他的风趣幽默造成的。嗱,我这可不是捧他的“三寸金莲”(他只有熊掌或猫爪),也不是给他戴高帽子(猴子才喜欢高帽子),而是因为我喜欢他。就为这“喜欢”,他曾再三向我抗议,说他不是“同志”,从来不爬断背山;说他只喜欢女人,喜欢苏小小和莫愁。当然,他的话让我很是尴尬,好在我也不是什么汉哀帝,压根儿就没想过要跟他建立什么“断袖之交”。但他既然抗议了,而且是三番五次地抗议了,我势必得给他一些面子,我只好修正“喜欢”这个词,我也认为“喜欢”确实太不恰当了,不能准确的表达我对他的情意。于是我现在说,“猫咪,我爱你”。
   
       我为什么叫他“猫咪”?你别急嘛,你且耐住性子,听我一一道来嘛。去年5月我初登QQ,驾一朵流云满空间乱逛。一天起个大早,啥没撞见,就单单撞见了干掉熊猫,当时我那个乐呀,笑的全身打颤,差一点就从云端跌落下来。我实在忍不住好奇:这个网名到底代表了一个什么样的人啊?莫非是个狂想症患者?我就赶紧去了他的空间,一看,吓,空间名称居然叫作“碧海远航”。我便以为他是一个船长,至少也得是一个水手什么的,不然弄这4字干嘛呀?脑袋抽风么?可转念一想,不对呀,他若真是个在海里讨生活的人,干嘛要跟陆地上的熊猫过不去呀?人家熊猫碍着他哪跟筋了?非得这样示志以名地要去干掉人家熊猫呢?待看了他写的日志以及他跟别人的文字交锋,我才恍然明了:切,原来是个小屁孩呀,不就是一门心思要当国宝嘛(受一句网语“干掉熊猫,我当国宝”的严重毒害)!作为一个川人,我爱家乡,也爱家乡的熊猫,我怎么能允许他乱来呢?所以我加他为好友后,一直劝,一直苦口婆心地劝,要他别痴心妄想做少年梦,实在憋不住,要干就去干土拔鼠好了,说不得政府还会发个奖状啥的。如若真的干掉熊猫,13亿多国人还能让他活呀?我想各位看官也是不会放过他的吧?可这厮王八吃秤砣——硬是铁了心,好赖话横竖不听。我那个急呀,就像眼睁睁看见老房子着了火。

       为了确保熊猫无虞,为了杜绝干掉熊猫不被押去打靶,同时也为了满足他那干猫的癖好,我不远万里偷渡去了美国,硬是把那“汤姆猫”给劫了回来,害得《猫跟老鼠》都拍不下去了。为啥?少了一领衔主演呗!谁知他春风一度过后就埋怨开了,说什么那美国笨猫不仅不能让他精神愉悦,更不能丝毫满足他的肉体需要。我就纳了闷了:是那厮他太过强悍?还是美国猫过于羸弱?——总之,他一逮住机会就向我诉苦,像个可怜的单身汉,我没鸟他,我用什么鸟他嘛。过了一段时间,也不知他服了啥子偏方土方,狂想症状居然有所好转,不再开口闭口干熊干猫了。于是我就伺机再度进言说,要当国宝其实不必干掉熊猫啦,直接当熊猫不就得了。这回也不知他是真顺从了还是扮猪吃老虎,竟然点头称是,令我非常之欣慰。

       我记得有首歌叫《熊猫咪咪》,是说竹子开花以后我们该怎样对待熊猫,该以怎样的方式向熊猫表达我们的爱。——这歌非常好,足以表达我的心声,于是我就把歌名掐头去尾,留下“猫咪”做我对他的专属称呼。哦,多亲切的称呼啊,多亲昵的称呼啊,他简直喜欢疯了。每次聊天,他就冲我喵喵直叫或者嗯嗯直哼,害得我又是送鱼又是送竹子,我那个汗呀,简直湿透甲衣哦。猫咪是山东人,山东那地方古称鲁国,乃是礼仪之邦,可后来出了响马杀人越货,这就让死而不僵的孔老夫子丢尽了颜面,至今还气得在曲阜的孔庙里擂棺材板呢。再后来响马虽说被剿灭了,可我担心没有被杀绝,说不得现在还有一个两个出没山野,所以我老是告诫猫咪别跑太远,别去陌生的地方玩,要是让响马给干了,那就亏大发了噻。真个是闲不住,就在自个院子里爬爬树、举举杠铃、啃啃老竹子得了。实在闷极了,就找邻家女孩一起拍个照,给她来个热烈的熊抱或者猫扑什么的,当然得没有旁人在侧才行。如果非得要外出溜达,就必须要事先侦察清楚,确定对方QQ的个人档里没有山东字样。当然,9999个山东人里绝无响马,但是10000个呢?Oh,My god!我真不敢往下想了......

       我先前不是说了他写有日志么?不是说过他与别人有文字交锋么?我几乎都看过,所以对猫咪有了一定了解。归纳起来就是:1、他是个孩子,也就是S.H.E唱的《不想长大》。不然他干嘛只想当个娃娃?(参看他的《做个娃娃》)2、他是个柔弱的少男,思春思的有些离谱,居然要靠在小女生的肩头流泪了。(参看他的《借我一个肩膀》)3、他是个爷们,敢于自剖,敢于调侃自己,敢于在虚假的空间做真实的自己。(参看他的《我这个人》)4、他有点叛逆,不惧权威,不相信古人言,要不他怎么会一句一句的跟女子斗下去?岂不闻“好男不跟女子斗,君子不与小人争”这话由来已久?就他没听过?听过他也不当回事。5、他是个率真的人,也就有点口无遮拦。不然怎么会出言真切得让人受不了?是他太真?还是别人太假?哦,天晓得。6、他是一只善良的猫科动物,与世无争,与人无尤,与我最好。——综上所述,他是个好人是只好猫。

       他长得什么样子?某台显示器的对面该不会真是一只猫咪有一下没一下地敲键盘在跟我聊天吧?哦,老天,那是多么的不可思议!说来你不信,我跟他都成网上老友了,除了知道他的真实姓名,我还不曾看见过他的模样,因为我们从未视频过。想想也是,视频干嘛呀?相见争如不见,免得落下相思病。够麻肉了吧?哈哈。他的相片我倒是看过,嗯,其中一张照他的话说是“鼻子够高”,言下之意不用明说了吧?所谓“隆准......”是也。另一张就别说了,整个一屁孩小不点,据他说是几岁时候拍的玉照。我想,等哪天我真想他了,想得寝食难安了,想得抓心挠肺了,说不定我真会去济南。我会说,猫咪,我来了;猫咪,我等你在情侣酒店XXX房间;猫咪,记得洗干净点,我饿了,我特想要——不不不,不是你的猫爪,是你的熊掌啦。为啥?因为我的鱼全翻白肚了,呜呜呜呜。

       我见猫咪多可爱,料猫咪见我应如是。啦啦啦啦.....

作者: 苏力    时间: 2013-1-18 08:32
楼主男的女的啊
看得我这一身的鸡皮疙瘩{:soso_e113:}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3-1-18 09:01
帅锅的字很有趣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3-1-18 09:15
本帖最后由 锦瑟 于 2013-1-18 09:55 编辑

呵呵。{:soso_e160:}
作者: 想不出    时间: 2013-1-18 09:50
【三毛,1943年3月26日生于重庆】原名陈懋平,5岁随父母入台湾,13岁切腹自杀被救;29岁与一德裔男结婚前夕,未婚夫心脏病突发死。31岁与荷西在沙漠小镇结婚,36岁丈夫海底捕鱼意外丧生;1991年1月4日,48岁饱经沧桑的她在医院以丝袜绕颈自杀。她说:每想你一次,天上飘落一粒沙,从此形成了撒哈拉 !
作者: 离离    时间: 2013-1-18 19:37
他的确非常有趣,但你把他写活了。
作者: 素颜    时间: 2013-1-18 20:01
把个人写得妙趣横生的。要不拉来六星呗,让咱们大家见识见识。。
作者: 梅即我    时间: 2013-1-18 20:43
苏力 发表于 2013-1-18 08:32
楼主男的女的啊
看得我这一身的鸡皮疙瘩

起鸡皮疙瘩好啊,大冬天的,有助于提升体温,御寒呢。{:soso_e113:}

作者: 梅即我    时间: 2013-1-18 20:46
暮雪 发表于 2013-1-18 09:01
帅锅的字很有趣

一般般,一般般啦。
作者: 梅即我    时间: 2013-1-18 21:01
锦瑟 发表于 2013-1-18 09:15
呵呵。


听骨灰级网民说,呵呵一般是假笑,但我不信,因为锦瑟呵呵出声,就一定是笑。{:soso_e144:}
作者: 梅即我    时间: 2013-1-18 21:02
想不出 发表于 2013-1-18 09:50
【三毛,1943年3月26日生于重庆】原名陈懋平,5岁随父母入台湾,13岁切腹自杀被救;29岁与一德裔男结婚前夕 ...

想帅幽默。
作者: 梅即我    时间: 2013-1-18 21:04
离离 发表于 2013-1-18 19:37
他的确非常有趣,但你把他写活了。

他几时翘的辫子?天哪,容我为友人一哭:魂兮归来!{:soso_e113:}

作者: 梅即我    时间: 2013-1-18 21:08
素颜 发表于 2013-1-18 20:01
把个人写得妙趣横生的。要不拉来六星呗,让咱们大家见识见识。。

听说他只喜欢攀竹之乐,从不作摘星之旅,我想我是拉不动他的,还是算了吧。
作者: 素颜    时间: 2013-1-18 21:11
梅即我 发表于 2013-1-18 21:08
听说他只喜欢攀竹之乐,从不作摘星之旅,我想我是拉不动他的,还是算了吧。

给自己点信心,,,支持你。。。嘿嘿~~~
作者: 远去的烟云    时间: 2013-1-19 10:56
  写网友的?不错,很风趣的一篇字。{: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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