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六星网

标题: 1月21日遇到的怪事 [打印本页]

作者: 文心雕龙    时间: 2013-1-24 12:28
标题: 1月21日遇到的怪事
本帖最后由 文心雕龙 于 2013-1-24 13:31 编辑

这天上午,我去朝阳区人民法院办事。遇到了二十几个农民,率领他们的有某律所的韩主任和李律师,他们因为在朝阳法院起诉第二中级法院而不给立案,所以,聚集在此,显得义愤填膺的样子。

见我走来,开始和我叙谈遭遇。这些人的朝阳区最南端的龙爪树村的村民。龙爪树因有第二中级法院二区,所以我很熟悉。以前曾因顺义区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和通州的等很多案子来过这里。现在,这帮农民是为什么到基层法院状告上级法院呢?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是不能做被告的。

带着我的疑问,我审视着他们。就见一个呲着黄牙的中等个子的农民开始对我发话了,他说:我们是龙爪树的农民,我们的土地被二中院占据修建了二区,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没了,也没有占地费,也没有拆迁安置款。那名韩所长说:也去上访到了北京市,这帮人差点被限制自由。

我感到奇怪的是:二中院不是拆迁和建设单位,这个案子应该诉拆迁单位(指开发商),看对方有无拆迁许可证,建设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等等,现成的房屋有无产权证,自己应该持有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我把我的看法与他们交流,他们回答是:就因为没有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所以告谁也不行。可是这个不是要乡镇政府给开具的呀!他们说:不给开!我又问:按照国务院的公开办公的规定,不给开,去行政诉讼啊!他们说:不给立案!

最令我感到奇怪的是:这些人在上访中,一名78岁的老太太被告抢劫和强奸,真是怪事啊!难道说老太太这么大岁数能去当劫匪?她拿什么强奸呀?真怪!

作者: 南沙贝    时间: 2013-1-24 13:04
当律师的接触到的各色人等很多,所以奇怪的事儿就很多。老太太强奸它人么?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4 13:18
协助抢劫和强奸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该定什么罪你懂吗?
与性别和岁数有关吗?你还咄咄怪事呢,法盲。

作者: 文心雕龙    时间: 2013-1-24 13:35
南沙贝 发表于 2013-1-24 13:04
当律师的接触到的各色人等很多,所以奇怪的事儿就很多。老太太强奸它人么?

管理员啊,能不能告诉我:如何把那个天津地痞酱油赶走啊?知己网有限制措施,这里没有,这兔崽子四处乱窜,是你们喜欢的吗?再有,这里是知己六星,如果不是知己的,就不应该来这傻闹的!
作者: 南沙贝    时间: 2013-1-24 13:49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4 13:35
管理员啊,能不能告诉我:如何把那个天津地痞酱油赶走啊?知己网有限制措施,这里没有,这兔崽子四处乱窜 ...

没有知己网那种限制功能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4 13:53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4 13:35
管理员啊,能不能告诉我:如何把那个天津地痞酱油赶走啊?知己网有限制措施,这里没有,这兔崽子四处乱窜 ...

你娃还骂上了?
告诉你,知己网的事你去知己网现眼去。别在六星这里侮辱六星的会员。
不然你自取其辱怨不得人。知道不?

作者: 文心雕龙    时间: 2013-1-24 14:44
南沙贝 发表于 2013-1-24 13:49
没有知己网那种限制功能

你也就能屏蔽我,那天津地痞,你无奈!
作者: 南沙贝    时间: 2013-1-24 15:57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4 14:44
你也就能屏蔽我,那天津地痞,你无奈!

来一个地方就适应一个地方的电脑系统吧{:soso_e100:}
作者: 文心雕龙    时间: 2013-1-24 23:02
南沙贝 发表于 2013-1-24 15:57
来一个地方就适应一个地方的电脑系统吧

这可不是电脑系统的事,这是人脑系统的事。
作者: 南沙贝    时间: 2013-1-24 23:07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4 23:02
这可不是电脑系统的事,这是人脑系统的事。

你说是什么就是什么吧,我不想跟你争

作者: 文心雕龙    时间: 2013-1-24 23:12
南沙贝 发表于 2013-1-24 23:07
你说是什么就是什么吧,我不想跟你争

这里如果地痞横行,就没趣了,你有责任。不然我来当版主吧,我保准让痞子灰飞烟灭!

作者: 南沙贝    时间: 2013-1-24 23:14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4 23:12
这里如果地痞横行,就没趣了,你有责任。不然我来当版主吧,我保准让痞子灰飞烟灭!

你不知道看酱油的已经告辞了吗?

作者: 文心雕龙    时间: 2013-1-24 23:26
南沙贝 发表于 2013-1-24 23:14
你不知道看酱油的已经告辞了吗?

我忽然明白了:酱油的IP地址是云南!是那个善写黄段子的女流氓反串的。呵呵,我说你怎么护着呢,明白了!

作者: 南沙贝    时间: 2013-1-24 23:31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4 23:26
我忽然明白了:酱油的IP地址是云南!是那个善写黄段子的女流氓反串的。呵呵,我说你怎么护着呢,明白了! ...

天呐!这是哪跟哪呀?你知道看酱油的是云南的?而我并不知道,你真厉害!另外,就算是云南的能说明什么呢?云南省大了去了。我真佩服你的想象力{:soso_e179:}




作者: 文心雕龙    时间: 2013-1-24 23:41
南沙贝 发表于 2013-1-24 23:31
天呐!这是哪跟哪呀?你知道看酱油的是云南的?而我并不知道,你真厉害!另外,就算是云南的能说明什么呢 ...

随你吧!在莫须有的矛盾中,你一直向着那条土瞪的母狗,不过我早适应了,没事了!

作者: 南沙贝    时间: 2013-1-24 23:51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4 23:41
随你吧!在莫须有的矛盾中,你一直向着那条土瞪的母狗,不过我早适应了,没事了!

又一次发挥你的想象力!在你和蹬羚等发生争执的时候,我是一句话也没说过的,因为在我心里先喜欢高倩的文章,她写的那个养鸽子的人我记得很清楚,我跟过帖子。而你的那篇文章也是我喜欢的,这你很清楚,我因为你更换马甲又发表一次的时候问过你,你说是你换了马甲。这些你该不会忘记!

我对蹬羚也是从喜欢她的才气开始的,知己末期她的勇气冷我钦佩。

我不会轻易讨厌一个人。

现在作为版主我努力把个人的喜好放在一边,一视同仁。


作者: 文心雕龙    时间: 2013-1-24 23:54
南沙贝 发表于 2013-1-24 23:51
又一次发挥你的想象力!在你和蹬羚等发生争执的时候,我是一句话也没说过的,因为在我心里先喜欢高倩的文 ...

你没有资格再提一视同仁,你一直拉便宜手,我也惹不起你,我走,但是我是老六星,我去其他的栏目即可,以后不许再提了。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4 23:57
南沙贝 发表于 2013-1-24 23:14
你不知道看酱油的已经告辞了吗?

原本是打算隐身不再出现滴,可是既然纠纷没止。既然这位朋友还在纠结,只能再次亮亮锈刀。{:soso_e128:}

作者: 南沙贝    时间: 2013-1-24 23:59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4 23:54
你没有资格再提一视同仁,你一直拉便宜手,我也惹不起你,我走,但是我是老六星,我去其他的栏目即可,以 ...

你愿意去其他版块玩,这很好!欢迎你随时回来玩,我自己也常到其他版玩的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00:17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4 23:54
你没有资格再提一视同仁,你一直拉便宜手,我也惹不起你,我走,但是我是老六星,我去其他的栏目即可,以 ...

这位小朋友,你昧着你的良心,歪曲着事实,在这不断侮辱出于友情而对你偏袒、容忍的南沙贝版主,你不觉得你的纠缠很无理和无聊吗?

偶喜欢就事论事,不愿意纠结于七扯八扯。就拿此贴来说吧,偶在板凳的第一个回帖,有对你无理和进行辱骂吗?那只是针对你的帖子,对你身为一个律师,却不懂基本的法律常识,说出那么幼稚的话,给你进行一下法律知识普及而已。

可是,你却在紧跟着的回帖即后来的回帖里多次谩骂偶是天津痞子。兔崽子。这算什么?你还好意思腆着脸说什么屏蔽和封杀?你还好意思说什么拉偏手?你接受不了正确的意见也就算了,可你连正确意见的存在都容不下,你的心胸有多狭窄可想而知。这里是六星论坛,不是你的知己讲坛,你无理的要求一个按照版规行事的版主,为了你的可怜的面子去干违规的操作,你不感觉你无理的很可笑吗?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00:20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4 13:35
管理员啊,能不能告诉我:如何把那个天津地痞酱油赶走啊?知己网有限制措施,这里没有,这兔崽子四处乱窜 ...

你应该知道这里是六星知己吧,你却说什么是:知己六星?你那么蛮横的说什么不是知己的不能来,你搞错地方了吧?

作者: 文心雕龙    时间: 2013-1-25 00:21
本帖最后由 文心雕龙 于 2013-1-25 00:22 编辑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00:17
这位小朋友,你昧着你的良心,歪曲着事实,在这不断侮辱出于友情而对你偏袒、容忍的南沙贝版主,你不觉得 ...


我一直就讨厌你!我一直在轰你!你以后少碰我的帖子!你在我眼里就是个畜生,滚!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00:22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4 14:44
你也就能屏蔽我,那天津地痞,你无奈!

你被屏蔽的理由,南沙贝已经解释得很清楚了。
你还在无理取闹,莫非真把这里当成知己网了?

作者: 文心雕龙    时间: 2013-1-25 00:23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00:22
你被屏蔽的理由,南沙贝已经解释得很清楚了。
你还在无理取闹,莫非真把这里当成知己网了?

你没看见这里不让宠物进来吗?滚!

作者: 文心雕龙    时间: 2013-1-25 00:25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00:20
你应该知道这里是六星知己吧,你却说什么是:知己六星?你那么蛮横的说什么不是知己的不能来,你搞错地方 ...

阁下莫非就是当年华山论剑武功独步天下罕有其匹号称一朵梨花压海棠的少林寺智障大师收养的小沙弥低能的爱犬旺财踩扁的蟑螂小强曾滚过的一个粪球?

作者: 文心雕龙    时间: 2013-1-25 00:26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00:17
这位小朋友,你昧着你的良心,歪曲着事实,在这不断侮辱出于友情而对你偏袒、容忍的南沙贝版主,你不觉得 ...

看你英俊潇洒,风流倜傥,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想必一定是人渣中的极品,禽兽中的禽兽!据观察,你肯定从小缺钙,长大缺爱,姥姥不疼,舅舅不爱。左脸欠抽,右脸欠踹。天生就是属黄瓜的,欠拍!后天属核桃的,欠捶!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00:28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5 00:21
我一直就讨厌你!我一直在轰你!你以后少碰我的帖子!你在我眼里就是个畜生,滚!

你身为一个律师,你认为仅凭你的讨厌,就能让法官定我的罪吗?

要在法庭上,你现在的表现,会被定为咆哮法庭罪的。(又免费给你普及法律知识了)

你要不发帖,没人会出现在你的眼里,你要不撒泼,偶也懒得理你。一切,都是自己找的,怨不得人。

作者: 牛芒    时间: 2013-1-25 00:28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00:22
你被屏蔽的理由,南沙贝已经解释得很清楚了。
你还在无理取闹,莫非真把这里当成知己网了?

你就象二子酒后在马路撒的那泡尿;没目标,八面乱流.{:soso_e120:}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00:30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5 00:23
你没看见这里不让宠物进来吗?滚!

这点,偶可以赞同。正因偶不是宠物,所以,偶可以进来。{:soso_e113:}

作者: 文心雕龙    时间: 2013-1-25 00:31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00:28
你身为一个律师,你认为仅凭你的讨厌,就能让法官定我的罪吗?

要在法庭上,你现在的表现,会被定为咆 ...

1990年,你学会了开汽车,上坡下坡,你压死了一百多。警察来抓你,你跑进女厕所,女厕所没有灯,你掉进了粑粑坑。你和粑粑做斗争,差点没牺牲!人们为了纪念你,安上了日光灯。

作者: 文心雕龙    时间: 2013-1-25 00:32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00:30
这点,偶可以赞同。正因偶不是宠物,所以,偶可以进来。

低下头看看你裤裆里是啥,再和你哥哥说话。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00:32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5 00:25
阁下莫非就是当年华山论剑武功独步天下罕有其匹号称一朵梨花压海棠的少林寺智障大师收养的小沙弥低能的爱 ...

你愿意彰显你的无赖,你的下作,偶拦不住。偶愿意看你自己树立你的光辉形象给众人看。{:soso_e144:}

作者: 文心雕龙    时间: 2013-1-25 00:34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00:32
你愿意彰显你的无赖,你的下作,偶拦不住。偶愿意看你自己树立你的光辉形象给众人看。

天呐!不管你是不是化装成天津男地痞,你比你的老主子土瞪还恶心呐!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00:36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5 00:32
低下头看看你裤裆里是啥,再和你哥哥说话。

就你这样的表演,正好印证了你的所谓张扬正义,不过是丑陋的、阴暗的龌蹉。
你是在替被你辱骂的知己网的你的仇人正名。

作者: 文心雕龙    时间: 2013-1-25 00:37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00:36
就你这样的表演,正好印证了你的所谓张扬正义,不过是丑陋的、阴暗的龌蹉。
你是在替被你辱骂的知己网的 ...

我要说你是个二愣子,我都是表扬你!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00:38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5 00:34
天呐!不管你是不是化装成天津男地痞,你比你的老主子土瞪还恶心呐!

你愿意当小丑,没人拦得住,但都能看得见{:soso_e128:}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00:39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5 00:37
我要说你是个二愣子,我都是表扬你!

谁要是被你表扬了,那也许是种耻辱。{:soso_e129:}

作者: 玲珑剔透    时间: 2013-1-25 01:02
南沙贝 发表于 2013-1-24 04:57
来一个地方就适应一个地方的电脑系统吧

六星网技术系统管理部门,可收集网友提出的好建议,
同时借鉴其它网站相应功能来不断完善系统升级,是有必要的{:soso_e121:}

作者: 文心雕龙    时间: 2013-1-25 01:11
南沙贝 发表于 2013-1-24 23:14
你不知道看酱油的已经告辞了吗?

地痞不仅没告辞,还发疯了!地痞的话,你也信啊?
作者: 文心雕龙    时间: 2013-1-25 01:13
玲珑剔透 发表于 2013-1-25 01:02
六星网技术系统管理部门,可收集网友提出的好建议,
同时借鉴其它网站相应功能来不断完善系统升级,是有 ...

玲珑,我怎么到哪都有这么低级的地痞追着纠缠呐?是我什么错你就批评我吧!
作者: 文心雕龙    时间: 2013-1-25 01:15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00:38
你愿意当小丑,没人拦得住,但都能看得见

第一,在知己,你的破烂帖子我从来不看;第二,你现在身披天津地痞马甲,在这给我捣乱,我依然懒得看你写的那些破烂道歉的文章。你做人的层级太低,还是送你那个字:滚!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01:16
玲珑剔透 发表于 2013-1-25 01:02
六星网技术系统管理部门,可收集网友提出的好建议,
同时借鉴其它网站相应功能来不断完善系统升级,是有 ...

你想把六星论坛改成知己网那样的交友小圈圈?
好像目前六星论坛的定位还是面向所有网友,欢迎网友们互动的网络平台哦。
你要是出资,或行贿于你弟,也许会改变六星文学网的定位。
但那样,你以前说过的反对无理删帖的话,就很苍白了。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01:18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5 01:11
地痞不仅没告辞,还发疯了!地痞的话,你也信啊?

是因为你对南沙贝的无理,使偶不得不出来履行偶的那个承诺。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01:21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5 01:15
第一,在知己,你的破烂帖子我从来不看;第二,你现在身披天津地痞马甲,在这给我捣乱,我依然懒得看你写 ...

身为一个律师,起码的素质就是以证据说话。
你现在的胡言乱语,瞎猜乱蒙,只会让你永远成为不了一个律师。
一辈子只能是给律师跑腿的,你连讼师都不够格。过去高抬你了,是偶错了。

作者: 文心雕龙    时间: 2013-1-25 01:21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01:16
你想把六星论坛改成知己网那样的交友小圈圈?
好像目前六星论坛的定位还是面向所有网友,欢迎网友们互动 ...

你比你的主子土瞪还操蛋! 在没人问你的情况下,你主动说出你的天津的混子,实际是故意掩盖你是云南的;你假扮男人,实际也是故意隐瞒你是个女人,如若真是男人,早骂娘了!再看南沙贝那么罩着你,一猜也知道你就是那条土瞪的走狗!滚吧!你做人的层级太低了!
作者: 文心雕龙    时间: 2013-1-25 01:23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01:18
是因为你对南沙贝的无理,使偶不得不出来履行偶的那个承诺。

你又在欲盖弥彰!我和南沙贝是朋友,和你这条母狗有何关系?
作者: 文心雕龙    时间: 2013-1-25 01:25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01:21
身为一个律师,起码的素质就是以证据说话。
你现在的胡言乱语,瞎猜乱蒙,只会让你永远成为不了一个律师 ...

我是讼师还是律师有司法局管,你这小畜生显然没资格议论这个,滚吧!别给你爹妈找骂!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01:25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5 01:21
你比你的主子土瞪还操蛋! 在没人问你的情况下,你主动说出你的天津的混子,实际是故意掩盖你是云南的;你 ...

呵呵,你的表演,倒是在替被你谩骂的人做广告。
在广而告之她们起码比你高尚。没有像你那么龌蹉。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01:27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5 01:23
你又在欲盖弥彰!我和南沙贝是朋友,和你这条母狗有何关系?

你要是南沙贝的朋友,那你就在丢南沙贝的脸。你在伤害她。

作者: 墓歌    时间: 2013-1-25 01:30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5 01:23
你又在欲盖弥彰!我和南沙贝是朋友,和你这条母狗有何关系?

你咋知道是非同性呢?
晕了云大才子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01:30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5 01:25
我是讼师还是律师有司法局管,你这小畜生显然没资格议论这个,滚吧!别给你爹妈找骂!

要在偶的网站,你根本没机会表演。

作者: 墓歌    时间: 2013-1-25 01:31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5 01:21
你比你的主子土瞪还操蛋! 在没人问你的情况下,你主动说出你的天津的混子,实际是故意掩盖你是云南的;你 ...

少猜马甲啊,不然就是和大风车兜圈子

作者: 墓歌    时间: 2013-1-25 01:32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01:30
要在偶的网站,你根本没机会表演。

你的网站在哪呢?
我们去捧捧场?
{:soso_e100:}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01:36
墓歌 发表于 2013-1-25 01:32
你的网站在哪呢?
我们去捧捧场?

你去,恐怕没机会说第二句话。因为,偶的网站版规规定:禁止一切谩骂和人身攻击的文字。

作者: 玲珑剔透    时间: 2013-1-25 08:09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4 14:13
玲珑,我怎么到哪都有这么低级的地痞追着纠缠呐?是我什么错你就批评我吧!

龙哥是个完美主义者{:soso_e183:}但社会是一个光怪碌离的世界,
人上一百,行行色色。对于网站的坛子,也犹如乡村子、
菜园子、茶馆子、戏坛子、酒楼子,啥“银”都有,不缺
人才,不少歪才,甚多怪才,也多怪物,三六九教,乌
龟闹绊,江湖恶霸,京油子,狗耗子,津痦子,大汉子、
湘妹子、金勾子、药匣子、忽悠瘸的、追杀逃的,树上
捞的,对抗骂的,得瑟神的,P2B的,挑大绳的,出卖
人的,,,,,所以遇到什么人什么货色都不奇怪,你
要是不想理之,就视而不见,没有必要去与其理论,越
理他越愣越来劲,,,,,所以也希望六星能增加回贴
限制阻止功能,这样对于来自己园子的人有选择性准入。
也是对楼主的基本权利尊重。{:soso_e121:}

作者: 文心雕龙    时间: 2013-1-25 09:35
玲珑剔透 发表于 2013-1-25 08:09
龙哥是个完美主义者但社会是一个光怪碌离的世界,
人上一百,行行色色。对于网站的坛子,也 ...

玲珑,网上的事情本不应该认真的,但是,放眼开来,一旦取消了户籍管理制度,大城市里地痞横穿,流氓小偷还假扮君子,也有整天装疯卖傻的,真是要乱套了。而这些地痞流氓,远在山沟子里,一旦流窜内地,体力和耐力极好,北京的望京社区就发生了两名老教师,在自己高层住宅的家中被贼杀害,这是新闻报道过的。有时,真是怀念文革期间的户籍管理和粮票制度,这样能使穷困的地痞和小山沟子里的杂碎,不至于四处乱窜,那时的社会比现在安全多了。

往年,我都是利用我公司的免票去海南三亚游泳和垂钓,现在就不喜欢去了,因为那里三分之二是东北人了。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09:53
玲珑剔透 发表于 2013-1-25 08:09
龙哥是个完美主义者但社会是一个光怪碌离的世界,
人上一百,行行色色。对于网站的坛子,也 ...

试问,那个权限给了个人,那还需要版主吗?
如果每个人都可以以恶制恶,那还需要法院,还需要养着警察干什么?

“宁可错放一千,绝不误杀一个。”这个已经是现代社会法律的基本准则。也是当今世界主流的文明意识。
古人就曾经说过:人死不能复生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10:02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5 09:35
玲珑,网上的事情本不应该认真的,但是,放眼开来,一旦取消了户籍管理制度,大城市里地痞横穿,流氓小偷 ...

偶不知道你是不是北京人,但你的那种“贵族”的邪恶气质,让偶很反感。

没有大山沟来的那些“地痞流氓”,来到京城,也许京城会安全很多,也许会宁静不少。可是,京城将会变成污水四溢,变成萧条败落的禁城。
正是那些大山沟里来的素质低下的“地痞流氓”们,用他们的血汗,繁荣了京城。清洁美丽我们国家所有的城市的,他们功不可没。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0:16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4 13:35
管理员啊,能不能告诉我:如何把那个天津地痞酱油赶走啊?知己网有限制措施,这里没有,这兔崽子四处乱窜 ...

{:soso_e120:}刀律师正给大家普及法律知识呢,看酱油的却蹦出来“噗嗤”一声,放了个响屁,确实闹心。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0:17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09:53
试问,那个权限给了个人,那还需要版主吗?
如果每个人都可以以恶制恶,那还需要法院,还需要养着警察干 ...

{:soso_e113:}疑罪从无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10:19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1-25 10:17
疑罪从无

你能说出这话,说明你是个好警察。{:soso_e113:}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0:22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5 00:34
天呐!不管你是不是化装成天津男地痞,你比你的老主子土瞪还恶心呐!

{:soso_e120:}只要和刀律师做对的,都属于瞪羚的朋友。估计酱油被刀律师当桃花了,哈哈。这种靠主观臆断行事的律师,谁委托谁倒霉。
作者: 文心雕龙    时间: 2013-1-25 10:25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1-25 10:22
只要和刀律师做对的,都属于瞪羚的朋友。估计酱油被刀律师当桃花了,哈哈。这种靠主观臆断行 ...

二子,老衲可不是无端猜测啊!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0:31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10:19
你能说出这话,说明你是个好警察。

{:soso_e120:}过去,侦查手段落后,又要强调破案率,一弄就是这个领导、那个领导指示,限期破案,有了线索,全靠走访取证,有些物证和证言,缺乏技术手段甄别。于是,刑讯逼供、冤假错案就产生了。
作者: 南沙贝    时间: 2013-1-25 10:32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5 10:25
二子,老衲可不是无端猜测啊!

我不知道你猜测的依据是什么?但是我必须告诉你六星的版主没有查IP的权限,只有墓歌有这权限,我已经看见他提醒你不要猜马甲以免大战风车。我还告诉你的是:我根本不知道看酱油的是谁,我的朋友里面没有这样玩网络的人,尽管他一再说对我有承诺。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0:32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5 10:25
二子,老衲可不是无端猜测啊!

{:soso_e120:}你把看酱油的当成桃花,绝对是毫无根据的臆断!亏你还是“律师”。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10:36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1-25 10:31
过去,侦查手段落后,又要强调破案率,一弄就是这个领导、那个领导指示,限期破案,有了线索 ...

你倒是一个“文品不代表人品,人品不影响职责”的证明哦。
尽管你的文品很差,但你的尽职观念不错。{:soso_e144:}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10:38
南沙贝 发表于 2013-1-25 10:32
我不知道你猜测的依据是什么?但是我必须告诉你六星的版主没有查IP的权限,只有墓歌有这权限,我已经看见 ...

小贝啊。偶的承诺可不是对你哦。

作者: 南沙贝    时间: 2013-1-25 10:41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10:38
小贝啊。偶的承诺可不是对你哦。

知道了!算我自作多情{:soso_e112:}
作者: 玲珑剔透    时间: 2013-1-25 10:46
本帖最后由 玲珑剔透 于 2013-1-24 23:50 编辑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4 22:35
玲珑,网上的事情本不应该认真的,但是,放眼开来,一旦取消了户籍管理制度,大城市里地痞横穿,流氓小偷 ...


本想给你在评分处加上最后的10分,却加不上来,晕这坛子{:soso_e125:}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10:48
南沙贝 发表于 2013-1-25 10:41
知道了!算我自作多情

偶的承诺一是对偶的老大,二是对他们口中邪恶的,而还没“暴露”在偶眼中的“桃花”?
第三,是风波平息偶休息。可风波再起,哪能没有偶这个邪恶呢?那不是让老混混名不副实了嘛{:soso_e144:}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0:53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10:36
你倒是一个“文品不代表人品,人品不影响职责”的证明哦。
尽管你的文品很差,但你的尽职观念不错。{:so ...

{:soso_e113:}二爷我啥品都还可以。连老郭都说“你的文品还可以”。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10:56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1-25 10:53
二爷我啥品都还可以。连老郭都说“你的文品还可以”。

你文品很差,一踏糊涂。你人品嘛,马马虎虎?偶看都够呛{:soso_e120:}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0:58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10:56
你文品很差,一踏糊涂。你人品嘛,马马虎虎?偶看都够呛

{:soso_e120:}谁授权让你评定俺了?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11:00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1-25 10:58
谁授权让你评定俺了?

叫啥名,偶不知道。只知道姓郭。小郭呗{:soso_e144:}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1:05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11:00
叫啥名,偶不知道。只知道姓郭。小郭呗

{:soso_e120:}你不是也精通法律吗?何不帮着刀律师去我帖子里办那起交通事故案子去?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11:14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1-25 11:05
你不是也精通法律吗?何不帮着刀律师去我帖子里办那起交通事故案子去?

作为当事人,偶应该回避。
作为责任人,偶无法说啥,是不?{:soso_e113:}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1:32
这个案子应该诉拆迁单位(指开发商),看对方有无拆迁许可证,建设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等等,现成的房屋有无产权证,自己应该持有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soso_e113:}刀律师,你犯迷糊了吧?拆迁单位与开发商应该是两码事吧?哈哈。你这段话里,有错误:一是把开发商与拆迁单位弄混淆了;二是把单位自建办公楼与开发商搞房地产弄混淆了。
   法院盖办公楼,用地性质应该属于划拨用地。经政府规划部门批准划拨后,由当地政府拆迁办委托拆迁公司实施拆迁。同时,法院也不具备建筑资质,它的工程,应该是由其后勤或基建部门公开招标,聘请代建公司来完成。

   因此,该案的第一被告人,应该是拆迁公司,同时,可以追加当地政府的拆迁办为第二被告。顺便提醒你一下,无论是政府或者法院,在涉及经济赔偿方面,只要它是造成损害方,都是可以当做索赔主体成为被告的,一样适用民事诉讼程序,而非必须走行政诉讼程序。
作者: 魔鬼胡安    时间: 2013-1-25 11:32
哈哈, 这里斗嘀有趣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1:39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11:14
作为当事人,偶应该回避。
作为责任人,偶无法说啥,是不?

{:soso_e120:}回避制度是针对利害关系人的,例如涉及本案的法官、鉴定人、警察等,如果和你是亲戚或有利害关系,才回避,你是当事人,是诉讼主体,你若回避了,案子还怎么办下去呢?哈哈,再说了,别人认定是你的责任,你就认倒霉了?就去承担责任了?那刀律师岂不要饿死了?
作者: 文心雕龙    时间: 2013-1-25 11:47
南沙贝 发表于 2013-1-25 10:32
我不知道你猜测的依据是什么?但是我必须告诉你六星的版主没有查IP的权限,只有墓歌有这权限,我已经看见 ...

大姐呀!你不识字啊!我那是对二子说的噢。俺知道你是好人!
作者: 文心雕龙    时间: 2013-1-25 11:50
玲珑剔透 发表于 2013-1-25 10:46
本想给你在评分处加上最后的10分,却加不上来,晕这坛子

玲珑,这里的空气很污浊,秩序混乱,我觉得还不如知己呢,你怎么看?
作者: 文心雕龙    时间: 2013-1-25 11:51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1-25 11:39
回避制度是针对利害关系人的,例如涉及本案的法官、鉴定人、警察等,如果和你是亲戚或有利害 ...

二子,你忽然让老衲疑惑了:你到底是大狗还是二狗呀?
作者: 文心雕龙    时间: 2013-1-25 11:53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1-25 10:32
你把看酱油的当成桃花,绝对是毫无根据的臆断!亏你还是“律师”。

二子,本想多夸你几句,可是又不行了:也没到举证质证环节呀!
作者: 文心雕龙    时间: 2013-1-25 11:54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1-25 11:32
这个案子应该诉拆迁单位(指开发商),看对方有无拆迁许可证,建设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等等,现 ...

未有二子说的划拨手续呦!
作者: 玲珑剔透    时间: 2013-1-25 11:55
本帖最后由 玲珑剔透 于 2013-1-25 01:01 编辑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5 00:50
玲珑,这里的空气很污浊,秩序混乱,我觉得还不如知己呢,你怎么看?


六星最好的是能与高层直接对话,知已达不到这一点{:soso_e121:}

至于网站设计的功能不全,可以增补,这不是难事{:soso_e100:}

至于空气很污浊秩序混乱,每个人的感觉感受不同而已,
这里不妨碍你提建议与看法的发贴权,在知已就会被删{:soso_e111:}

作者: 南沙贝    时间: 2013-1-25 11:55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5 11:50
玲珑,这里的空气很污浊,秩序混乱,我觉得还不如知己呢,你怎么看?

我今天在车上的畅想是想写一篇与你和高倩有关的帖子,不知道你是否会介意?不介意我现在就码字
作者: 文心雕龙    时间: 2013-1-25 11:56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1-25 10:31
过去,侦查手段落后,又要强调破案率,一弄就是这个领导、那个领导指示,限期破案,有了线索 ...

二子,你如何看待劳教制度?
作者: 文心雕龙    时间: 2013-1-25 11:59
南沙贝 发表于 2013-1-25 11:55
我今天在车上的畅想是想写一篇与你和高倩有关的帖子,不知道你是否会介意?不介意我现在就码字

我的意见还是等这里地痞人渣馊酱油走了的再说吧!
作者: 文心雕龙    时间: 2013-1-25 12:01
玲珑剔透 发表于 2013-1-25 11:55
六星最好的是能与高层直接对话,知已达不到这一点

不知如何对话,我申请当版主,直接让酱油地痞永远屏蔽。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12:05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1-25 11:39
回避制度是针对利害关系人的,例如涉及本案的法官、鉴定人、警察等,如果和你是亲戚或有利害 ...

那你应该说,让偶去找律师帮助申诉。而不是说:何不帮着刀律师去办案。
你陈述混乱,有故意误导之嫌疑。证明你经常制造假案。{:soso_e113:}

作者: 魔鬼胡安    时间: 2013-1-25 12:05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5 12:01
不知如何对话,我申请当版主,直接让酱油地痞永远屏蔽。

这家伙挺极端嘀,不象是干律师嘀料
作者: 玲珑剔透    时间: 2013-1-25 12:09
本帖最后由 玲珑剔透 于 2013-1-25 01:13 编辑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5 01:01
不知如何对话,我申请当版主,直接让酱油地痞永远屏蔽。


当版主更应该有海纳百川的胸怀,不能有丝毫的职权滥用,假公济私{:soso_e179:}

看酱油说话的方式与大众口味不同,毒蒜吃多了那口气{:soso_e120:}
其实他说的有些方面也还是有推动网站发展积极的一面{:soso_e100:}
其阴暗面负面的内容也不少,你不喜欢就视而不见{:soso_e100:}随他自言自语去呗{:soso_e121:}
以后六星增补了在自已楼里能自主屏蔽或阻止或删除功能时,你就可以自如行使你的权力了{:soso_e112:}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2:09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5 11:56
二子,你如何看待劳教制度?

{:soso_e113:}这个嘛,道理上应该废止。因为劳教和有期徒刑一样,实际上也是限制了人身自由的,有时劳教三年比犯罪者被拘役半年的处罚还重,但被劳教者又没犯罪。哈哈,但从执法实践来看,好像又需要这样一种惩处“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手段。我个人认为,应该把这类经常轻微违法、治安处罚偏轻、刑事处罚又不够、社会危害又不小的行为界定一个立案标准,纳入流氓罪。“流氓犯罪是个筐,啥都可以朝里装”,哈哈。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12:20
玲珑剔透 发表于 2013-1-25 12:09
当版主更应该有海纳百川的胸怀,不能有丝毫的职权滥用,假公济私

看酱油说话的方式与大 ...

玲珑啊,你很不厚道。
你空口白话,没举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不敢当面去驳斥偶,却在背后表现你的勇敢,你不觉得你胆怯的可笑吗?

作者: 玲珑剔透    时间: 2013-1-25 12:26
本帖最后由 玲珑剔透 于 2013-1-25 08:26 编辑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01:20
玲珑啊,你很不厚道。
你空口白话,没举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不敢当面去驳斥偶,却在背后表现你的勇敢, ...

千人眼里千个我{:soso_e144:}
你怎么认为.那都只是你的感受并不代表其他人对我的看法,
哈哈,自已琢磨琢磨吧{:soso_e132:}

作者: 小蘑菇亮晶晶    时间: 2013-1-25 12:34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12:20
玲珑啊,你很不厚道。
你空口白话,没举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不敢当面去驳斥偶,却在背后表现你的勇敢, ...

  现在把你丢到厕所里,厕所都能吐了,把你扔进黑洞里,黑洞也能自我爆炸了!快过节了,送你一副对联: 上联:树不要皮,

  必死无疑 下联: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横批:人之贱无敌 一巴掌把你打到墙上扣都扣不下来!!!说你呢打酱油的装逼是吧,你就一逼人,知道骂你什么都不在乎,因为你皮比太空舱还厚,查不到字典你竟可以代替不要脸,好了,反正你不要脸,反正你爱好特别,反正你就这样了,你破罐子破摔可以,不要影响别人,给你指条路,你可以消失了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12:39
玲珑剔透 发表于 2013-1-25 12:26
千人眼里千个我
你怎么认为我都只是你的感受并不代表其他人对我的看法,
哈哈,自已琢磨琢 ...

你百变妖姬啊?
偶不琢磨。纵你千变万化,偶只一定之规。{:soso_e113:}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12:41
小蘑菇亮晶晶 发表于 2013-1-25 12:34
  现在把你丢到厕所里,厕所都能吐了,把你扔进黑洞里,黑洞也能自我爆炸了!快过节了,送你一副对联: ...

呵呵,愿意骂就骂呗。你无能的只剩下骂了。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2:50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25 11:54
未有二子说的划拨手续呦!

{:soso_e120:}律师同志,任何单位和个人所持的土地证上,在土地性质一栏里,除了国有、农村集体所有、商用、工业用地外,还有一种最常见的,就是划拨了。划拨用地多见于行政或事业机关的办公用地。
     由此可见,你即使真的是个律师,估计也就是个成天忙于出庭、与法官勾结、吃了原告吃被告的小讼棍而已!在赚大钱的非诉讼业务方面,你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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