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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刀律师来分析一桩案子 [打印本页]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0:51
标题: 请刀律师来分析一桩案子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3-1-25 11:07 编辑

      司机看酱油的,驾驶一辆牌号津A57691的载重货车,为养殖户阿牧由天津运输活鸭去武汉农贸市场,当其行驶在京珠高速许昌段1237公里界桩处时,车辆突然失控,撞坏护栏,驶入对向车道,与牛芒所驾驶的津AS5766宝马轿车相撞,造成宝马轿车损失178000元,同时,由于货车侧翻,鸭子飞散,遭附近农民哄抢一空,造成阿牧损失27万元,货车修理费7万元,道路救援费用5万元,两名司机和押运货主阿牧医疗费用各15000元。经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局调查认定:此次事故原因系货车左侧轮胎碾压到一块带有铁钉的木板导致爆胎所致,由货车司机负全责。
     请刀律师给分析一下这个案子,交管部门的责任认定准确吗?各方的损害赔偿需要诉讼吗?如果需要诉讼,原、被告应该分别是谁?具体应该如何处理?此案的管辖权属于何地?






作者: 南沙贝    时间: 2013-1-25 10:55
这是我的弱项,围观,看看到律师的分析。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10:58
总算看见柳二,发了一个还算正经的帖子。不易啊。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1:00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10:58
总算看见柳二,发了一个还算正经的帖子。不易啊。

{:soso_e120:}我来看看刀律师是否真有律师证。哈哈,你就等着刀律师帮你挽回损失吧。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1:08
{:soso_e120:}看酱油的肯定觉得冤枉,会委托刀律师代理诉讼的。阿牧与老牛也会找看酱油的赔偿损失。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1:09
{:soso_e120:}阿牧的鸭子被哄抢,属不属于刑事案件?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1:10
{:soso_e120:}刀律师不敢接这个案子了?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11:19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1-25 11:00
我来看看刀律师是否真有律师证。哈哈,你就等着刀律师帮你挽回损失吧。

那是一定的。连老妇被判抢劫罪,他都认为不可思议。那对你这案子的判决更会不可思议了。{:soso_e144:}

作者: 魔鬼胡安    时间: 2013-1-25 11:28
哈哈,这个有意思,额也等着{:soso_e129:}
作者: 南沙贝    时间: 2013-1-25 11:41
阿牧 发表于 2013-1-25 11:37
申明:看酱油的没生意,空车由天津返武汉,稍带运输,纯属帮忙,并没雇佣关系。

哈哈哈!来一个货主说我没委托运输{:soso_e113:}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1:46
阿牧 发表于 2013-1-25 11:37
申明:看酱油的没生意,空车由天津返武汉,稍带运输,纯属帮忙,并没雇佣关系。

{:soso_e120:}有无雇佣关系,只涉及你付不付运费的问题,但你的鸭子损失和人身伤害损失赔偿是不用雇佣关系为因果的,你愿意放弃,自认倒霉?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1:48
阿牧 发表于 2013-1-25 11:46
我是没有责任的噻

{:soso_e120:}你不是驾驶员,你没有责任。你于押运货物过程中遭遇事故,人身和货物都受到损坏,你有主张赔偿的权利。
作者: 南沙贝    时间: 2013-1-25 11:51
我很渴望看到到律师来,不能让柳2一个人说了算。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1:52
阿牧 发表于 2013-1-25 11:48
我没雇佣他,不付运费,我搭他车回武汉,说好给他500元乘车费,在乘车途中受伤,当然要理赔。

{:soso_e120:}完了!你这是在害看酱油的哟!非客运车辆私自收费带客发生事故的,不仅要赔偿,还要受罚呀!保险公司也可以据此不赔了。看酱油的这下掉得大!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2:00
阿牧 发表于 2013-1-25 11:51
你懂也不懂,只要雇佣他了,出了事故,不管我是不是驾驶员都要负责。
我找我自己赔呀?

{:soso_e120:}你是裤裆里放屁,分两岔里去了。我这里说的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与劳动事故是两码事。即使是你雇请的司机如果出了事故,第一责任人也是司机,其次才是车主。而且,车主也只是代偿,完了责任还是第一责任人的,车主先行赔偿后,可以再向司机索赔。顺便说一下,这个规定是不合理的,但是,过去立法是考虑到车主比较有经济实力,因此规定可以由车主先行代偿,这也是优先顾及被损害方(一般都是弱势个体,例如路人等)的利益。现在强制保险了,应该废止。
作者: 魔鬼胡安    时间: 2013-1-25 12:03
外行嘀分析,有个问题,看酱跟鸭子嘀主人是啥关系,是他嘀员工,还是他嘀服务对象
作者: 牛芒    时间: 2013-1-25 12:07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1-25 12:00
你是裤裆里放屁,分两岔里去了。我这里说的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与劳动事故是两码事。即使 ...

你可以去律师楼当师爷了.{:soso_e113:}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12:07
阿牧 发表于 2013-1-25 11:37
申明:看酱油的没生意,空车由天津返武汉,稍带运输,纯属帮忙,并没雇佣关系。

那偶可以告柳二捏造事实罪了?{:soso_e144:}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12:09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1-25 11:08
看酱油的肯定觉得冤枉,会委托刀律师代理诉讼的。阿牧与老牛也会找看酱油的赔偿损失。

你一贯的捏造事实行为,在法庭上会被定:作伪证罪滴。{:soso_e113:}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12:13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1-25 11:52
完了!你这是在害看酱油的哟!非客运车辆私自收费带客发生事故的,不仅要赔偿,还要受罚呀! ...

你又成功的制造了一个冤假错案。{:soso_e113:}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2:13
魔鬼胡安 发表于 2013-1-25 12:03
外行嘀分析,有个问题,看酱跟鸭子嘀主人是啥关系,是他嘀员工,还是他嘀服务对象

{:soso_e120:}本案例设定的是:阿牧是养殖户,看酱油的是个体运输户。他俩属于委托运输合同关系,明白?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12:14
牛芒 发表于 2013-1-25 12:07
你可以去律师楼当师爷了.

很好的讼师{:soso_e144:}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2:16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12:09
你一贯的捏造事实行为,在法庭上会被定:作伪证罪滴。

{:soso_e113:}你又胡搅了不是?咱们这是在设定一个案例,来考考刀律师是否真有律师证,哈哈,和伪证罪有啥关系?按你这样扯,那司法考试出卷子考题案例的,都是伪证罪了?荒谬!
作者: 魔鬼胡安    时间: 2013-1-25 12:21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1-25 12:13
本案例设定的是:阿牧是养殖户,看酱油的是个体运输户。他俩属于委托运输合同关系,明白?

哦,可能额比较认真,
这情况下那看酱就比较倒霉了,他得负全责,倾家荡产,
唯一可做嘀是可以再立案查出谁是偷鸭子嘀人,让村民赔给他嘀损失;
然后再立案查那块铁钉木板的来源,看能不能揪出来赔他嘀钱

外行嘀分析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12:22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1-25 12:16
你又胡搅了不是?咱们这是在设定一个案例,来考考刀律师是否真有律师证,哈哈,和伪证罪有啥 ...

问题是,你捏造的案件,被当事人指出那不是事实啊。
你胡编乱造,起码要经过当事人同意吧?

作者: 魔鬼胡安    时间: 2013-1-25 12:24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12:22
问题是,你捏造的案件,被当事人指出那不是事实啊。
你胡编乱造,起码要经过当事人同意吧?

兄弟,别认真,我也给编过当成服务生嘀,这不就是闹着玩嘛{:soso_e113:}

作者: 牛芒    时间: 2013-1-25 12:28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12:14
很好的讼师

只替富婆们打离婚官司.{:soso_e113:}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2:31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12:07
那偶可以告柳二捏造事实罪了?

{:soso_e120:}人家阿牧不打自招,说给你了500元搭你的车,你不仅客货混载,还属于非法载客。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2:36
魔鬼胡安 发表于 2013-1-25 12:21
哦,可能额比较认真,
这情况下那看酱就比较倒霉了,他得负全责,倾家荡产,
唯一可做嘀是可以再立案查 ...

{:soso_e113:}你和阿牧都说对了。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主要依据因果关系和过错。这个事故的原因,应该是道路上的铁钉。因此,道路管理部门应该是事故责任人。
      咦?刀律师怎么还没到庭呢?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2:37
牛芒 发表于 2013-1-25 12:28
只替富婆们打离婚官司.

{:soso_e120:}你傻呀?有几个富婆会傻到离婚的呀?那不是丢了摇钱树吗?
作者: 魔鬼胡安    时间: 2013-1-25 12:38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1-25 12:36
你和阿牧都说对了。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主要依据因果关系和过错。这个事故的原因,应该 ...

{:soso_e104:}有没有分加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2:39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12:22
问题是,你捏造的案件,被当事人指出那不是事实啊。
你胡编乱造,起码要经过当事人同意吧?

{:soso_e120:}借你ID玩玩而已,又没真要你赔钱,急啥?
作者: 魔鬼胡安    时间: 2013-1-25 12:43
{:soso_e183:}{:soso_e128:}
作者: 牛芒    时间: 2013-1-25 12:43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1-25 12:37
你傻呀?有几个富婆会傻到离婚的呀?那不是丢了摇钱树吗?

碧桂园女老板如有事了.那活你可接过来.那活肯定肥.{:soso_e120:}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12:44
魔鬼胡安 发表于 2013-1-25 12:24
兄弟,别认真,我也给编过当成服务生嘀,这不就是闹着玩嘛

偶从来就不会当真,可是不是所有的人都不会当真,强加的玩笑并不可笑,而是一种对他人的伤害。
所以,偶支持南沙贝的屏蔽!偶也才会再次表演偶的邪恶。{:soso_e144:}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12:45
牛芒 发表于 2013-1-25 12:28
只替富婆们打离婚官司.

那你柳二师傅一定给你不少好处吧?{:soso_e144:}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12:45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1-25 12:31
人家阿牧不打自招,说给你了500元搭你的车,你不仅客货混载,还属于非法载客。

可否定你载货之说啊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12:49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1-25 12:39
借你ID玩玩而已,又没真要你赔钱,急啥?

偶会急吗?能让偶急的人还没出现呢。

你借偶的,偶没意见,可你一贯的未经他人许可,就乱借的恶习,让你的文品变烂,人品丢分。

偶连谩骂都不在意,何况是借ID。

作者: 牛芒    时间: 2013-1-25 12:52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12:45
那你柳二师傅一定给你不少好处吧?

你摘右派帽时还留有小尾巴?可找二子替你申诉.{:soso_e113:}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2:52
牛芒 发表于 2013-1-25 12:43
碧桂园女老板如有事了.那活你可接过来.那活肯定肥.

{:soso_e120:}刀律师已经受理了。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2:54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12:44
偶从来就不会当真,可是不是所有的人都不会当真,强加的玩笑并不可笑,而是一种对他人的伤害。
所以,偶 ...

{:soso_e120:}难道你到处搅屎,是拿了许可证的吗?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12:58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1-25 12:54
难道你到处搅屎,是拿了许可证的吗?

没有屎,偶再邪恶,不也是毫无用武之力吗?你说是吧?

不就因为有你们,偶才能得瑟偶的邪恶嘛。{:soso_e144:}

作者: 魔鬼胡安    时间: 2013-1-25 13:01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12:44
偶从来就不会当真,可是不是所有的人都不会当真,强加的玩笑并不可笑,而是一种对他人的伤害。
所以,偶 ...

前面那段说嘀有点理儿,后面那段就是自打嘴巴啦,{:soso_e113:}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13:06
魔鬼胡安 发表于 2013-1-25 13:01
前面那段说嘀有点理儿,后面那段就是自打嘴巴啦,

打你嘴巴了?{:soso_e144:}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3:26
阿牧 发表于 2013-1-25 13:24
你虽然看到了钉子的问题,但依然事实认定为酱油要负全责
这都不要紧。
可,人家说你得对,你还欣然接 ...

{:soso_e120:}你还是赶紧报警让警察帮你去老乡们那里把鸭子给找回来吧!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13:33
阿牧 发表于 2013-1-25 13:25
于论坛,很需要像酱油兄这样的人

那只是你的意见,代表不了六星论坛。
在杂谈,昨天偶刚把研究生出身的港企高管天涯狂生,收拾的乖乖滴不敢再口吐狂言呢。{:soso_e144:}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3:37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13:33
那只是你的意见,代表不了六星论坛。
在杂谈,昨天偶刚把研究生出身的港企高管天涯狂生,收拾的乖乖滴不 ...

{:soso_e120:}说梦话了?没尿床吧?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3:40
阿牧 发表于 2013-1-25 13:29
据乡民举报,钉板是缘于前面800米处一个叫“2子补胎行”的老板放置的。
你对此要负刑事责任。
初步估计 ...

{:soso_e120:}在高速上放钉板,是要出人命的。俺才不会做这样的傻事呢!
      看你心情如此好,想必是那些鸭子都找回来了?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13:47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1-25 13:37
说梦话了?没尿床吧?

又没去看就乱胡说八道?那不好。{:soso_e144:}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13:47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1-25 13:40
在高速上放钉板,是要出人命的。俺才不会做这样的傻事呢!
      看你心情如此好,想必是那 ...

柳二=傻二{:soso_e144:}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3:49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13:47
又没去看就乱胡说八道?那不好。

{:soso_e120:}刀律师可是很记仇哦?你就准备好被叨叨吧,起码持续五年!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3:51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13:47
柳二=傻二

{:soso_e120:}我这样的若算是傻二,那你就不知该算傻老几了!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13:52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1-25 13:49
刀律师可是很记仇哦?你就准备好被叨叨吧,起码持续五年!

呵呵,历史证明,多少小混混们都在偶面前乖乖的闭嘴了。历史还会多次证明滴。

喝了的甲醇的威权除外,对那偶只能无语。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13:53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1-25 13:51
我这样的若算是傻二,那你就不知该算傻老几了!

刘仲池=柳二痴。{:soso_e144:}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3:54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13:52
呵呵,历史证明,多少小混混们都在偶面前乖乖的闭嘴了。历史还会多次证明滴。

喝了的甲醇的威权除外, ...

{:soso_e120:}你和阿牧可以合并同类项。一个搅屎棍,一个大粪瓢,都属于洁厕工具。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3:55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13:53
刘仲池=柳二痴。

{:soso_e120:}刀律师才叫刘忠池,你搞错了。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13:56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1-25 13:54
你和阿牧可以合并同类项。一个搅屎棍,一个大粪瓢,都属于洁厕工具。

那偶们都勤劳的对付你,你算什么呢?{:soso_e144:}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3:57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13:56
那偶们都勤劳的对付你,你算什么呢?

{:soso_e120:}俺属于环卫工。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13:57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1-25 13:55
刀律师才叫刘忠池,你搞错了。

真的假的?  要吃官司了。{:soso_e127:}
幸好,一字之差,可以免灾。{:soso_e129:}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13:58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1-25 13:57
俺属于环卫工。

那你老板应该禁你的言才是啊。一切的行为,都是你指使滴。{:soso_e129:}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4:00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13:57
真的假的?  要吃官司了。
幸好,一字之差,可以免灾。

{:soso_e120:}北京大兴区司法局律管科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名单里有记载:刘忠池,大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估计他只是一个合伙人,帮忙跑跑立案庭之类的,没有律师执业证。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4:01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3-1-25 14:03 编辑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13:58
那你老板应该禁你的言才是啊。一切的行为,都是你指使滴。


{:soso_e120:}嗯,俺检讨,搅屎棍和大粪瓢都是俺在摆弄。哈哈,你们只不过是被人操纵的没脑筋的玩意而已。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14:02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1-25 14:00
北京大兴区司法局律管科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名单里有记载:刘忠池,大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估 ...

你这种行为属于乱曝隐私,违法滴。
刚夸你,你就烂土豆不经kua 了?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14:05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1-25 14:01
嗯,俺检讨,搅屎棍和大粪瓢都是俺在摆弄。

小样,玩正玩邪,你都差太远了。真的。
你摆弄不了任何东西,你也就只会拍拍所长而已。{:soso_e113:}
再不老实,偶揭露你逼良为娼的丑事。{:soso_e144:}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4:05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14:02
你这种行为属于乱曝隐私,违法滴。
刚夸你,你就烂土豆不经kua 了?

{:soso_e120:}人家信息栏里公开的资料,算狗屁隐私呀?你的名字不是让大家叫的,是保密的?别成天隐私隐私的!你知道啥算隐私吗?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4:06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14:05
小样,玩正玩邪,你都差太远了。真的。
你摆弄不了任何东西,你也就只会拍拍所长而已。
再 ...

{:soso_e120:}是你自己说你和阿牧都是我指使的噻,怎么?想翻供?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4:08
{:soso_e113:}有两个事,下午约谈了,回头再来训导你。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14:16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1-25 14:05
人家信息栏里公开的资料,算狗屁隐私呀?你的名字不是让大家叫的,是保密的?别成天隐私隐私 ...

看你一张嘴狗屁,就说明你知道理屈了?
在六星偶没看见他有公开啊。如果是在知己网,那你在知己网公开不属于隐私,而在六星论坛,未经他的许可就属于违法行为。要是这个你都不懂,说明你是法盲。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14:19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1-25 14:06
是你自己说你和阿牧都是我指使的噻,怎么?想翻供?

有个前提:“那你老板应该禁你的言才是啊。 ”
你咋又故意无视了?事实是你老板禁的是偶和阿牧,你却在旁猛巴结敲边鼓地哦。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14:50
本帖最后由 偶是来看酱油的 于 2013-1-25 15:01 编辑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1-25 12:36
你和阿牧都说对了。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主要依据因果关系和过错。这个事故的原因,应该 ...

你的认定是错的。
根据因果关系,固然道路管理部门应该是事故责任人。但那只是重要责任人,司机则要承担次要责任,为次要责任人。
尽管,司机交了高速费,高速路方面应该保证道路的安全顺畅,但是,司机开车不能闭着眼开车吧?应该有应付意外情况的预见和能力。(看看,偶勇于承担责任的精神,是不是值得你学习和崇拜啊?{:soso_e144:})

快去坦白交代你放钉板的犯罪行为吧。自首比必被抓捕可以从轻处理的。{:soso_e113:}你可是责任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哦。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7:36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14:16
看你一张嘴狗屁,就说明你知道理屈了?
在六星偶没看见他有公开啊。如果是在知己网,那你在知己网公开不 ...

{:soso_e113:}请问,你的姓名和职业属于隐私吗?哈哈,那你爹天天喊你回家吃饭,岂不是天天侵犯你的隐私了?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7:39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14:50
你的认定是错的。
根据因果关系,固然道路管理部门应该是事故责任人。但那只是重要责任人,司机则要承担 ...

{:soso_e120:}谁的责任都不怕,保险公司会兜底。关键是鸭子是被哄抢的,人家不赔。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7:40
{:soso_e114:}刀律师咋还没到庭呢?
作者: 魔鬼胡安    时间: 2013-1-25 17:57
阿牧 发表于 2013-1-25 13:24
你虽然看到了钉子的问题,但依然事实认定为酱油要负全责
这都不要紧。
可,人家说你说得对,你还欣然 ...

这不贼喊捉贼嘛{:soso_e113:}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18:03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1-25 17:36
请问,你的姓名和职业属于隐私吗?哈哈,那你爹天天喊你回家吃饭,岂不是天天侵犯你的隐私了 ...

对你来说,就是隐私啊。你知道吗?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8:11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18:03
对你来说,就是隐私啊。你知道吗?

{:soso_e120:}隐私的定义:隐私,是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当事人不愿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个人信息,当事人不愿他人干涉或他人不便干涉的个人私事,以及当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
    请问, 你爹给你起个名字,其目的是不愿意让人知道你是谁吗?

作者: 小蘑菇亮晶晶    时间: 2013-1-25 18:17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1-25 11:00
我来看看刀律师是否真有律师证。哈哈,你就等着刀律师帮你挽回损失吧。

你先拿出100万CNY人家说不定给分析,就让你捡个便宜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18:21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1-25 18:11
隐私的定义:隐私,是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当事人不愿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个 ...

你就胡扯吧。连电讯公司未经允许私自泄露那些,都构成违法。别再出来露怯了好吗?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8:27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18:21
你就胡扯吧。连电讯公司未经允许私自泄露那些,都构成违法。别再出来露怯了好吗?

{:soso_e120:}你纯属一知半解!电讯公司泄露的是客户资料,并非单纯的姓名。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8:29
小蘑菇亮晶晶 发表于 2013-1-25 18:17
你先拿出100万CNY人家说不定给分析,就让你捡个便宜

{:soso_e120:}你指咨询费?哈哈,就他那个水平?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18:32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1-25 18:27
你纯属一知半解!电讯公司泄露的是客户资料,并非单纯的姓名。

懒得理你了,告也是律师的事。

作者: 小蘑菇亮晶晶    时间: 2013-1-25 18:41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1-25 18:29
你指咨询费?哈哈,就他那个水平?

你还没水平呢,你说人家 哼哼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8:42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18:32
懒得理你了,告也是律师的事。

{:soso_e120:}按你这样理解,若你的朋友来访,找你邻居打听你住几楼,你邻居指点了,就是泄露你的隐私了?哈哈!阿牧成天穿开裆裤,才属于故意暴露隐私呢!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8:43
小蘑菇亮晶晶 发表于 2013-1-25 18:41
你还没水平呢,你说人家 哼哼

{:soso_e120:}那你把刀律师喊来,咱们比试比试?刑事、民事、程序,比啥都可以!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1-25 18:45
俺要咪西去了,回见!
作者: 小蘑菇亮晶晶    时间: 2013-1-25 18:46
你 没资格  人家是喊来喊去的吗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18:47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1-25 18:42
按你这样理解,若你的朋友来访,找你邻居打听你住几楼,你邻居指点了,就是泄露你的隐私了? ...

你啊,为什么想实行网络实名制时一片骂声?知己网可以,不算隐私。因为那里交友资料可以查到,只要花钱。

作者: 砸坛子的大姨妈    时间: 2013-1-25 18:48
小蘑菇亮晶晶 发表于 2013-1-25 18:41
你还没水平呢,你说人家 哼哼

你谁家的毛屁孩儿呀?该不是蛋蛋律师的马甲吧?
作者: 小蘑菇亮晶晶    时间: 2013-1-25 18:49
有本事  你把钓鱼岛纷争给解决了让日人认错 算你NB
作者: 砸坛子的大姨妈    时间: 2013-1-25 18:50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18:47
你啊,为什么想实行网络实名制时一片骂声?知己网可以,不算隐私。因为那里交友资料可以查到,只要花钱。 ...

人家柳二爷说的在理,你的猪名狗姓就是让大家喊的,算个狗屁隐私。
作者: 小蘑菇亮晶晶    时间: 2013-1-25 18:51
砸坛子的大姨妈 发表于 2013-1-25 18:48
你谁家的毛屁孩儿呀?该不是蛋蛋律师的马甲吧?

你是谁呀不认识,你该不是谁的马甲吧

作者: 砸坛子的大姨妈    时间: 2013-1-25 18:52
小蘑菇亮晶晶 发表于 2013-1-25 18:49
有本事  你把钓鱼岛纷争给解决了让日人认错 算你NB

去一边呆着去!别在这里冒充爱国者。钓鱼岛的事情咱不关心,弄不弄回来,咱一样得花钱买鱼吃,花钱买燃气烧。
作者: 砸坛子的大姨妈    时间: 2013-1-25 18:53
小蘑菇亮晶晶 发表于 2013-1-25 18:51
你是谁呀不认识,你该不是谁的马甲吧

{:soso_e113:}老娘比你来得早,你当然不认识了!俺是谁,你妈知道。
作者: 砸坛子的大姨妈    时间: 2013-1-25 18:56
小蘑菇亮晶晶 发表于 2013-1-25 18:41
你还没水平呢,你说人家 哼哼

你瞎眼呀?人家柳二爷说的头头是道,可那个蛋蛋律师至今王八头都没敢露一下,谁没水平你还没看清楚?长俩眼睛出气用的呀?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18:56
砸坛子的大姨妈 发表于 2013-1-25 18:50
人家柳二爷说的在理,你的猪名狗姓就是让大家喊的,算个狗屁隐私。

可惜啊,他不知道。{:soso_e144:}

作者: 南沙贝    时间: 2013-1-25 18:56
大家注意控制情绪,出现谩骂会殃及鱼池
作者: 砸坛子的大姨妈    时间: 2013-1-25 18:59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5 18:56
可惜啊,他不知道。

你看明白没有?老娘是在说你呢!你成天价在这里胡搅蛮缠的,吃饱撑的呀?有本事,写篇正经帖子让老娘瞧瞧?
作者: 小蘑菇亮晶晶    时间: 2013-1-25 18:59
砸坛子的大姨妈 发表于 2013-1-25 18:53
老娘比你来得早,你当然不认识了!俺是谁,你妈知道。

你妈知道你是谁的种,你们全家都知道你是谁的

作者: 砸坛子的大姨妈    时间: 2013-1-25 19:00
南沙贝 发表于 2013-1-25 18:56
大家注意控制情绪,出现谩骂会殃及鱼池

{:soso_e113:}鱼池?谁家的?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1-25 19:01
砸坛子的大姨妈 发表于 2013-1-25 18:59
你看明白没有?老娘是在说你呢!你成天价在这里胡搅蛮缠的,吃饱撑的呀?有本事,写篇正经帖子让老娘瞧瞧 ...

你给稿费吗?
要给,可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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