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贝 发表于 2013-1-31 18:35 哈哈!我的理解是京巴狗是一只雌性狗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1-31 19:23 二子企图篡改历史:地痞馊酱油不是知己的。
昊哥 发表于 2013-1-31 21:39 再厉害的地痞也怕律师。
蹬羚 发表于 2013-2-2 22:50 我说他怎么脸蛋子嘟噜着,眼皮耷拉着,看见人就呲牙。原来是一只律师狗。呵呵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2-2 22:54 京巴兒!哈哈,我說他怎麼想著要冒充律師呢,原來是你曾說過要讓他去吃牢飯呀?
蹬羚 发表于 2013-2-3 20:37 吃不吃牢饭我不敢说。但是会有点麻烦是肯定的。我想最起码是赔点钱。就像宋祖德诽谤谢晋的案子。赔了几十 ...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2-4 12:31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2-4 12:58 二蛋子,明儿个蹬驴要是再进神经病院,蹬驴的土丈夫找你支付一半的住院费,你老小子可别跑!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2-4 21:26 你不怕吃牢飯?那你幹嘛趕緊冒充律師?
蹬羚 发表于 2013-2-4 22:58 他把搜狐和新浪的帖子都删除了。要是不害怕,删除干嘛?典型的嘴硬身子虚。呵呵 他要真是律师,难道不知 ...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2-4 12:59 土瞪,你这畜生依然是自取其辱和徒增笑柄,呵呵!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2-4 23:07 哈哈,你俩的怨恨,能否到此一笔勾销?
蹬羚 发表于 2013-2-4 23:11 你俩已经国共合作了?
蹬羚 发表于 2013-2-4 23:09 你只会张嘴就骂人。别的还会啥?既然要冒充律师,也得像个文明人才行啊。呵呵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2-4 23:16 没有。我只是觉得此人有时也挺好玩。在网络里,我是不记仇的。哈哈,到了新的地方,可以从头 ...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13-2-4 23:24 土瞪,说实话,你消失的时候,老衲挺想你的,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