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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犯个轮奸罪,就应该接受社会审判么? [打印本页]

作者: 天涯狂生    时间: 2013-2-24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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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花花    时间: 2013-2-24 17:07
老来得子 太宠了,没长好 后果自负,舆论及口水 因为是名人之后么,接机炒作自己呗,你不是哦{:soso_e127:}{:soso_e151:}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2-24 19:55
就应该接受道德的审判!
作者: 金黄的小麦    时间: 2013-2-24 21:29
出来混 总是要还的
作者: 王三麻子    时间: 2013-2-24 22:00
本帖最后由 王三麻子 于 2013-2-24 22:02 编辑

装吧。。
修改了一下。。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2-24 22:09
看似偶然,实则必然。
作者: 黄山云雾    时间: 2013-2-24 22:11
不争气的孩子气死人。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3-2-24 23:09
不该吗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2-24 23:12

此文观点大有争议的价值,置顶,欢迎大家讨论(不带骂银的哦)
作者: 风飘飘    时间: 2013-2-25 01:02
孩子出这样的事,家长有一定的责任。
作者: 金黄的小麦    时间: 2013-2-25 13:50
名利双收的兄弟就是身败名裂。

享多大的福就能受多大的罪

享受名利当公众人物,违法犯事就当影倬着,乖巧是蛮乖巧。

有句话叫落水凤凰不如鸡大抵就是这意思

作者: 春江潮水    时间: 2013-2-25 14:13
一、不只要接受道德的审判,而且还要接受法律的审判。
二、中国一直存在着特权阶级或者是阶层。李天一不是这个特权阶层的,却把自己当成一个特权阶层的一分子,出来装B,早晚要还的。
三、大家的怒气不是针对李天一一个人的,是对所有李纲李双江的衙内的不满和呐喊,那是正义之怒,那是无产阶级之义愤。
四、大家围个观骂骂高衙内有问题么?究竟谁更应该受到审判?
五、别老说国内国外的。国外欧美非大洋洲你指的是哪块?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到哪里都说得通,还用得找瞄瞄邻居杂做么?
六、你要是那女孩子的亲戚,你还会为李天一叫屈么?
作者: 重磅企鹅    时间: 2013-2-25 15:32
名利上有收获,犯事也要相应付出,呵呵市场经济规律
作者: 蓝光闪过    时间: 2013-2-25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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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涯狂生    时间: 2013-2-25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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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2-25 17:58
我就知道这个帖会激烈。
作者: 春江潮水    时间: 2013-2-25 18:04
知音 发表于 2013-2-25 17:58
我就知道这个帖会激烈。

我估计不会。两个话语系统。

我服了,谁爱上谁上吧。。{:soso_e113:}

作者: 孤鸿野鹤    时间: 2013-2-25 18:47
春江潮水 发表于 2013-2-25 18:04
我估计不会。两个话语系统。

我服了,谁爱上谁上吧。。

嘿嘿,我看也是。{:soso_e128:}
作者: 金黄的小麦    时间: 2013-2-25 18:47
浪费时间是犯罪
作者: 孤鸿野鹤    时间: 2013-2-25 19:57
都是活在自以为是的错觉中。
作者: 卧龙    时间: 2013-2-26 01:41
本帖最后由 卧龙 于 2013-2-26 01:44 编辑

道理都懂。对于一个犯错的孩子社会是该宽容,呵,但一些平民泻泻气,楼主是否也该宽容?
作者: 神经    时间: 2013-2-26 02:00
六、你要是那女孩子的亲戚,你还会为李天一叫屈么?9 j# P" l5 b+ V3 d" y: Q; c8 B
    我如果是那女孩的亲戚,我会一刀捅死李天一,但我不会上纲上线落井下石。
=======
你说换作是你,你都有杀了他的心,可谓恨之深。老百姓就是吐了下口水,就令你不爽吗?你这不是个笑论吗?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2-26 06:44
孤鸿野鹤 发表于 2013-2-25 19:57
都是活在自以为是的错觉中。

嘿嘿,我一看标题就欠揍!
作者: 天涯狂生    时间: 2013-2-26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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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涯狂生    时间: 2013-2-26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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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神经    时间: 2013-2-26 10:31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2-26 09:49
戴震有言:“秦以法杀人,人多有可侑之处。宋儒以理杀人,则孰能侑之?”
      意思是说:后世有不 ...

群众吐口水的想法也是和你的想一刀捅死他的想法是一样滴,都是通恨他的这种恶行。他是该死该活自有法律滴规则来决定。
口水对有些人是株不了也灭不了滴。抛开法律的条框不说,群众遇到这种恶行都保持缄默不去抨击这又是不是社会一种悲哀捏楼主?

作者: 天涯狂生    时间: 2013-2-26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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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神经    时间: 2013-2-26 12:04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2-26 11:47
群众如果看见他正在实施轮奸而不去阻止他,这才是社会的悲哀。
      群众在一个罪犯入狱了以后, ...

嫩这样的说法是不是也是一种片面的偏激的言论捏楼主?
神经也无语了,好好玩吧嫩那。

作者: 杨逍逍    时间: 2013-2-26 12:39
恩。没有舆论的话,他以前打人就不会关;这次的罪行,可能关1年放出来了。
作者: 油纸伞    时间: 2013-2-26 12:55
所有的阐述,都是为了最后的结果!我来分析一下你最后的结果:
“假如那个女孩是你家亲戚,你会一刀杀了他!”,这就是你的结果。但是李天一不一定就该死啊?
或许,我们的言论有些过激了;但这过激的言论,不一定就会杀死李天一。
你自相矛盾了。有点“当婊 子还要立牌坊”的味道。
作者: 油纸伞    时间: 2013-2-26 13:01
李天一是个败类,可每个圣人都可能有黑暗的过去,每个罪人都可以有光明的未来,败类犯罪了,由法律来审判他就好了,为什么社会要口水淹死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要狭义的看这个问题。法律需要监督。
没有群众的监督,李天一第一次犯罪或许早就潜规则了。
有时“口水”不仅仅是“口水”而是道德和正义。
作者: 凌云享耳    时间: 2013-2-26 13:01
俗话说,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作者: 油纸伞    时间: 2013-2-26 13:06
反个轮奸罪,就该受社会审判吗?
————————————————————————————
法律和社会的关系你懂吗?
法律脱离社会吗?
不接受社会的审判,难道私聊吗?
作者: 凌云享耳    时间: 2013-2-26 13:08
如今这个社会,正因为好多人轻视社会审判和道德审判,才使犯罪的人没了羞耻感和惧怕感。
作者: 天涯狂生    时间: 2013-2-26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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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涯狂生    时间: 2013-2-26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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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涯狂生    时间: 2013-2-26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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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涯狂生    时间: 2013-2-26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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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凌云享耳    时间: 2013-2-26 13:48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2-26 13:44
他进了监狱,会不怕吗?
他已经进了监狱,法官会给他量刑,为什么社会大众还要以死惧之?

他曾经犯过法吧?他怕了吗?怕还与同伙轮奸人家小姑娘?
作者: 嘿嘿猫    时间: 2013-2-26 13:50
我只问一句,你的亲属被人论奸,你怎么办?你要是冷静看待这件事,好吧,你直接抹脖子吧
作者: 油纸伞    时间: 2013-2-26 13:57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2-26 13:39
站在受害者家属的角度,李天一该死。
站在法律的角度,李天一不该死。
这个观点我已经论述过,我不是受 ...

没有人说,李天一就一定该死啊。
面对罪恶,群众的一种愤慨、一种良知而已
或许,我唱高调了{:soso_e113:}

作者: 油纸伞    时间: 2013-2-26 13:59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2-26 13:42
法律是用来维护社会秩序的。
并非人人都能去制定法律,因为社会上的人良莠不齐而且各阶层的诉求利益也不 ...

没有审判,怎么维护
维护和审判,是密不可分的。
我们不能单一的去理解

作者: 青黛    时间: 2013-2-26 14:00
我想的是,做父母很不容易,首先要教会孩子的是:做什么事都会有后果,如果造成了很严重的后果,那就得承担该承担的后果,虽然这代价很大,特别是未成年叛逆的时候。成龙的父亲是个警察,他曾经对成龙说过:无论你多么顽劣,你不能做的事有三件:不能犯罪,不能赌博,不能吸毒。我也这样对孩子说。后来成龙看见和他一起长大的朋友有一些横死街头,他才明白父亲的话是对的。
作者: 天涯狂生    时间: 2013-2-26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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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油纸伞    时间: 2013-2-26 14:04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2-26 13:43
监督法律,靠的是懂法的人。而不是一群愤青或者屌丝。

你这观点是不是有点偏激了。
难道非要专业的法律人士才可以监督吗?广义的来讲,监督是一种民众的融入,更是一种民主,来自各个阶层的。
这样才会有力量。
“道德、良知、法律共融,才是监督

作者: 天涯狂生    时间: 2013-2-26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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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涯狂生    时间: 2013-2-26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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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涯狂生    时间: 2013-2-26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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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油纸伞    时间: 2013-2-26 14:15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2-26 14:08
如果未经司法培训的人都能去审判犯人,这社会就会陷入疯狂。

民众用“良心”去审判。不是在法庭上去面对。
法庭的审判是一种无奈的结果了。
民众的审判,可以给我们思考;可以给那些自以为很懂的、很另类的人以思考


作者: 金黄的小麦    时间: 2013-2-26 14:17
国外陪审团必须有一个不懂法甚至没有文化的人,他没那么多想法,没那么多口水,那么多知识,没那么多废话。

他会很安静,带着良心坐在那里,投上属于他的一票
作者: 凌云享耳    时间: 2013-2-26 14:17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2-26 14:02
上一次是劳教,这一次是判刑。有本质上的区别。
另,管仲当过两次逃兵,但他最后富强了齐国。

他这是再次以身试法,前一次是打人,这一次是聚众轮奸,一次更比一次恶劣,如果社会大众都这样轻飘飘地认为那只是犯个轮奸罪,从而事不关已高高挂起,那我们这个社会就冷漠无情了。在这件事上还是别提历史人物,我们要正视现实,就事说事。

作者: 金黄的小麦    时间: 2013-2-26 14:19
本帖最后由 金黄的小麦 于 2013-2-26 14:26 编辑

比喻来引用去的,不知所云
作者: 金黄的小麦    时间: 2013-2-26 14:25
标题中所谓“审判”并不存在。
现在是舆论,没有审判

审判是司法体系在做。

既然都没审判,论个啥劲?

作者: 天涯狂生    时间: 2013-2-26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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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涯狂生    时间: 2013-2-26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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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涯狂生    时间: 2013-2-26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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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涯狂生    时间: 2013-2-26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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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荒园    时间: 2013-2-26 14:41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2-26 13:39
站在受害者家属的角度,李天一该死。
站在法律的角度,李天一不该死。
这个观点我已经论述过,我不是受 ...

楼主的本意,论的好像不是死不死的问题----死不死的问题交由法律。是公众的口水问题----看着自相矛盾,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

作者: 油纸伞    时间: 2013-2-26 14:44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2-26 14:31
有“良心”的民众,曾批斗老舍,把他逼得投水自杀。

这个比喻不成立。这是一个政治问题。不是吗?
作者: 油纸伞    时间: 2013-2-26 14:45
“犯个轮奸罪,就要受到社会的审判吗?”
这个题目深深吸引了我?我希望看到来自内心的文字,真理、道德、良知。看了这段文字,很失望。老庄说,“天下大美而不言”其实,也就是说。“人心大伪而不言”。故而,我也很虚伪。但是,我有时也很真实。总有些事情会触动自己内心的一个柔弱点。
李天一反的不是错误,而是罪行。错误,我们要包容;罪行,我们也要包容。但这种包容要有一个度。没有“度”也就或缺了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准则了。
犯了罪,就必须要为罪行付出代价。不管是言论上的,还是肉体上的。
正是李双江夫妇对儿子缺少了“度”的包容,结果害了自己的孩子,也害了别人的孩子。
想想那个女孩被凌辱的那一刻,李天一被群众骂骂算什么?
你在文章中喜欢引用古人的话,呵呵————
勿以恶小而为之
你认为李天一是“小恶”还是“大恶”呢

作者: 荒园    时间: 2013-2-26 14:47
凌云享耳 发表于 2013-2-26 13:48
他曾经犯过法吧?他怕了吗?怕还与同伙轮奸人家小姑娘?

他会滚雪球,听说这次一起参与轮奸的就有他的新狱友。不像是怕,反倒像是江湖越走越宽。。。
作者: 油纸伞    时间: 2013-2-26 14:49
楼主被群殴了!{:soso_e113:}

没有恶意,只是交流。我也要工作了。问好
作者: 嘿嘿猫    时间: 2013-2-26 14:50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2-26 14:05
请认真查看我与网民的问答。
另,有一个成语叫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
解狐跟祁黄羊有杀父之仇,但 ...

所以,受害者不是圣人,没那两位的魄力,你也没有报仇的勇气。。。。。

作者: 嘿嘿猫    时间: 2013-2-26 14:51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2-26 14:05
请认真查看我与网民的问答。
另,有一个成语叫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
解狐跟祁黄羊有杀父之仇,但 ...

还有,你这典故的史料是什么?经得起考证吗?

作者: 凌云享耳    时间: 2013-2-26 16:27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2-26 14:34
大众轻飘飘?
大众在他第一次打人时,就认为应该把李天一拉去人道毁灭了。
但是大众的义愤,并没有促使 ...

我们应该都很清楚,由于上一次他的父母以人脉和名气从中周旋,才使他不顾法律的尊严,不屑于社会舆论,进而再次以身试法的。

作者: 凌云享耳    时间: 2013-2-26 16:34
荒园 发表于 2013-2-26 14:47
他会滚雪球,听说这次一起参与轮奸的就有他的新狱友。不像是怕,反倒像是江湖越走越宽。。。

说的是啊,从这次犯的事看,上次犯的事根本没让他感到怕。

作者: 天涯狂生    时间: 2013-2-26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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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涯狂生    时间: 2013-2-26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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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涯狂生    时间: 2013-2-26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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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涯狂生    时间: 2013-2-26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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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涯狂生    时间: 2013-2-26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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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涯狂生    时间: 2013-2-26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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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油纸伞    时间: 2013-2-26 17:39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2-26 16:47
如果轮奸是大恶的话,那么先奸后杀该算什么?巨恶?
另外,我始终群众之所以觉得李天一罪大恶极,关键就 ...

1:在这里比喻“轮奸”和“奸而后杀”,毫无疑义。
2:任何事物都具有必然性和偶然性。隋炀帝虽然教子很严,其儿子依旧那样,这只是偶然;但隋炀帝教子不严,其儿子也是那样,就是必然。我们不能用偶然的个案来比喻一种必然。

作者: 油纸伞    时间: 2013-2-26 17:45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2-26 16:41
这是一个社会问题。

你眼光看远一点,思想再延伸一下,就不难发现是政治问题了。
作者: 想不出    时间: 2013-2-26 17:50
这就是特权,,,,,特权就是双刃剑哦,,,,,享受特权带来的便利前就得承担失去特权的后果。

楼主说到美国,,
克林顿不就是偷个情吗,,不照样被弹劾了,,搁普通人这也就是个家庭矛盾,他不光让社会谴责还丢了总头的宝座,,,,
话说要不是克林顿同志现在全球人民怎么能使用免费的GPS导航呢。。。。
作者: 天涯狂生    时间: 2013-2-26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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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想不出    时间: 2013-2-26 18:04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2-26 11:47
群众如果看见他正在实施轮奸而不去阻止他,这才是社会的悲哀。
      群众在一个罪犯入狱了以后, ...

在中国,,在我党领导下的中国,,,法律一向是母的,,因为它不公。。。。
一个靠老百姓舆论影响法律判决的政府,这才是政府的耻辱。


曾经一个美国学者从中国转悠了一圈回到大美利坚说道:中国最需要的不是现代科技,而是基础文明。所谓基础文明,指的就是契约精神、权利意识,还有对民主政治和个人自由的理解,这些东西现在称为普世价值,意思就是,每个人都该懂得,除非你还是个野蛮人。


中国人现在缺少的就是这种意识,总是觉得政府是别人的政府,被奴役了五千年身上都有奴性了,就像前清遗老悲切高呼:中国不能没有皇帝!一样一样的。

呃,,跑题了,,


这个李天一就是一二逼,,,就他这条件,不有的是妹子上吗,,非玩儿刺激的。。。


其实这孩子真挺怨的,,从小在总政歌舞团耳熏目染的,他根本不知道上个姑娘也会犯法。。。。





作者: 天涯狂生    时间: 2013-2-26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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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黄的小麦    时间: 2013-2-26 18:05
引来引去的,忒乱
作者: 天涯狂生    时间: 2013-2-26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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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想不出    时间: 2013-2-26 18:12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2-26 18:04
李天一犯轮奸案是特权?
如果他真的是搞了特权,那就应该是:轮奸了别人然后不被抓。
可是他现在犯了轮 ...

{:soso_e127:},,,,,,,,,,,,
     楼主,,,没事多读点儿书吧,,,,

作者: 想不出    时间: 2013-2-26 18:16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2-26 18:09
中国的法律一向不公?
你没有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吗?
因为自己过得苦,就认为世界不公,这 ...

呃,,,,
我真没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这个真心惭愧......

以前听见这个九年义务教育都以为是国家的义务,,,后来才知道是原来是公民的义务,,然后我就觉得凭啥我就义务了啊,,然后,,,然后就没然后了,,,
弄了好多年才明白:权利都是政府的,义务和责任都是公民的,,,,,

作者: 想不出    时间: 2013-2-26 18:20
还有那个GPS卫星系统是属于美国军方,,,,,,,,民用的精度比军用的要低很多,,但是免费提供给全球用户使用,,,,,,,
一开始这是美国军方发展起来的技术,在民用一直没有开放。到1999年,美国克林顿总统发布了总统命令,才把民用的精度提高到10—15米的精度,只要到10—15米的精度,才能够被应用做导航。所以我们看出来,无论是在中国,特别从欧洲还是美国都是一样的,都是在99年以后,GPS的应用领域才快速发展起来。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3-2-26 18:30
呵呵,尽信书不如无书。
想弟的思想代表着广大草根的意识形态。
作者: 金黄的小麦    时间: 2013-2-26 18:35
想爷威武
作者: 紫晶儿    时间: 2013-2-26 18:52
他算是个公众人物了,公众人物的影响力就是大!
他若办了好事,一分也会被吹成十分百分、若做了坏事,那也是会得到十倍百倍的谴责,来回得失算是成正比了。
作者: 天涯狂生    时间: 2013-2-26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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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涯狂生    时间: 2013-2-26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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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涯狂生    时间: 2013-2-26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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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想不出    时间: 2013-2-26 19:10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2-26 19:02
我也建议你多注意积累基本知识,克林顿当年是被国会议员弹劾了,但最后弹劾方案没有在国会通过,克 ...

咦,,,我凑,,,我还一直以为这孙子是弹劾下来的呢,,,,都认为了十几年了,,
今儿长学问了,,,,
古人曰的好啊,,,三人成行必有我师....

作者: 天涯狂生    时间: 2013-2-26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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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想不出    时间: 2013-2-26 19:12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2-26 19:09
如果你学历够高,能力够强,可以去入外国籍。
如果你眼高手低,无一技之长嘛,那你要知道,我国有五千多 ...

恩 恩,,,,,我这就去看新闻联播补补脑子.....
我这明显就是新闻联播看少了...


作者: 想不出    时间: 2013-2-26 19:14
呃,,,,,,
作者: 想不出    时间: 2013-2-26 19:16
共产党万岁,,,,,,,怕遭雷劈,藏起来说
作者: 蜃龙在渊    时间: 2013-2-26 19:45
可能书生的意思是,轮奸的有五个人,为什么,只有李天一的名字,其他四个同案就象透明一样?
作者: 蜃龙在渊    时间: 2013-2-26 19:46
这是社会导向,还是舆论导向的原因呢?
作者: 金黄的小麦    时间: 2013-2-26 20:07
这么辩,无趣味之极
作者: 金黄的小麦    时间: 2013-2-26 20:08
也无益处。

作者: 战斗    时间: 2013-2-26 20:47
看了楼主的很多贴子,
我觉得正、邪其实不是楼主关注的根本思想。
楼主要表达的是:世人皆醉,唯吾独醒
如果中国人都原谅主人公,相信楼主一定会弄出一个更加声情并茂讨伐的帖子出来{:soso_e181:}
作者: 天涯狂生    时间: 2013-2-26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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