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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这样的歹徒该不该枪毙? [打印本页]
作者: 抹茶圣代 时间: 2013-3-2 11:14
标题: 这样的歹徒该不该枪毙?
本帖最后由 抹茶圣代 于 2013-3-2 11:17 编辑
早晨听新闻,沈阳昨日发生一起歹徒入室抢劫案,并对其家中一名十岁女童连砍数刀。女童被送入医院时,已处于脑休状态,幸亏抢救及时,才未殃及生命。
女孩的爸爸史先生说:女孩昨日去外婆家的食杂店玩。歹徒入室抢劫时,女孩正在里屋睡觉,其外婆在外面与歹徒搏斗了一会,因力不从心,便外出喊人。谁知歹徒闯进室内,对正在睡觉的女孩连砍数刀。
史先生对着病床上的女儿痛哭流涕,大骂歹徒太没人性了,竟对年幼的女童下手。还高呼:现在社会见义勇为的人太少了,如果当时有见义勇为的人及时制止,那么女孩或许不会受到如此重的伤害。并对事发后赶到的路人提出感谢,呼吁社会多表扬此类好人,以树立正气典范。
如果歹徒只是单纯地入室抢劫,那么罪行自有定论。可他这种伤害无辜女童的残忍行径,该不该用枪毙来数典范,以警觉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作者: 知易行难 时间: 2013-3-2 11:19
如果赶上严打必得枪毙
如果严打让我说得算,那最少得乱枪打死他,子弹钱我都替他出
作者: 抹茶圣代 时间: 2013-3-2 11:27
知易行难 发表于 2013-3-2 11:19
如果赶上严打必得枪毙
如果严打让我说得算,那最少得乱枪打死他,子弹钱我都替他出
是啊,就应该严打以除后患。女孩以后的健康人生,谁来负责?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3-2 13:29
恶性犯罪,严打是必须的。但现在判死刑比较慎重了,以前是能杀就杀,现在是能不杀就不杀。
作者: 来自水星球 时间: 2013-3-2 14:16
不要让歹徒死的痛快!活活挂死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3-3-2 14:42
估计那歹徒死不了,没有命案。
恨之入骨,奈何?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3-2 16:07
令人发指,禽兽不如!
作者: 海纳百川 时间: 2013-3-5 21:57
{:soso_e163:}新的形势下,需要严刑重典,犯罪也来越残忍,可是法律越来宽容。如此下去不一定能达到法律制定者的初衷。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3-3-7 11:13
马樱花 发表于 2013-3-2 14:42
估计那歹徒死不了,没有命案。
恨之入骨,奈何?
施以肉刑,让他做梦都疼!
作者: 海纳百川 时间: 2013-3-7 11:20
中国的法学家们该考虑一下了!
作者: 抹茶圣代 时间: 2013-3-7 12:12
用道德的齿轮辗死他。
作者: 战斗 时间: 2013-3-7 20:42
该不该是政府的事,是执行法律的公仆的事。
如果楼主把犯罪人的社会关系,家庭背景说一下,或许我可以参考一下会不会被枪毙{:soso_e113:}
作者: 花花 时间: 2013-3-8 13:52
我觉得别枪毙了 设终身监禁,让他们这样的死刑犯劳动到老到死,以劳动创造的价值赎罪,不能探望,不能减刑。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3-8 22:32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3-3-8 22:35 编辑
{:soso_e140:}我们的法律,在制定程序方面有问题。应该是集中群众的意见来制定,而不是几个专家或领导来制定。这样,由大家来制定的法律,才能让大家都遵守、执行。另外,应该学习制定判例法,以判例为标准,前面偷了一万的判了一年,那么,以后偷了一万的,都判一年,这样又简单又公平。不要搞什么可判一到七年什么的,既不公平,又滋生腐败。
作者: 卧龙 时间: 2013-3-8 22:52
本帖最后由 卧龙 于 2013-3-8 22:54 编辑
中国的一些狗屁专家只知道照本宣科,或只看到别人的法律人性化,没有死刑。却看不见别人虽然没有死刑,坐的却是实刑,哪像中国,今天判死缓,明天就为15年。今天判十年,明天就为七年、三年········扯他妈的蛋!这不明摆着是给“要人”“富人”留扇方便门吗?这样的法律又如何公正、公平?又如何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司法腐败就是这样衍生的,罪犯的胆肥就是这样炼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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