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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昨夜,星辰坠落…… [打印本页]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3-3-6 22:57
标题: 昨夜,星辰坠落……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3-3-7 10:45 编辑


                        昨夜,星辰坠落……

        昨天,长春气温首度升至零上,但一个噩耗让人们的心情降至冰点以下。一个叫皓博的小朋友,用他不足两个月的生命,再一次扯断了市民难以承受的心理底线。从晚六时许直至午夜,数千市民在文化广场及盗车事发地点起上万只蜡烛,为小皓博照亮通往通往天堂之路。整个场面出现少有的安静,仿佛害怕惊醒已经永远睡去的幼小生命。人们默默祈祷着、低声啜泣着,在这个纯洁的刚刚萌动的灵魂面前,肆意挥洒着平日里极难表现出的脆弱,人们的愤怒好像一个被炉火蒸烤许久的高压锅,可怕地沉寂着,心底里燃起嗤嗤的火苗……

        昨天,有太多的人握着自己的良心真诚地面对罪恶妥协,期望着:把车丢了吧!哪怕把孩子丢在有人的地方也行!傍晚,残酷的事实彻底击碎了人们最低的期望,一个幼小的婴儿让一个城市沉入痛苦的深渊!夜幕掩藏了无数张被愤怒挤压得变形的脸,人们竭力去平复颤抖的心……

        有人说,婴儿之所以可爱,就是上天传给人类最原始的爱的载体。大大的头、短小的身子、粉嘟嘟的肌体,人类从这里开始热爱生命!一双凶恶冷血的手脏污了这种生命之爱。

        孩子,原谅我们的疏忽吧!原谅我们内心的孤单与无助吧(我们也不是万能的)!原谅人类还存在的残忍吧!请带着母乳甜蜜的味道走吧!请忘记你最后看到的一切吧(也许你当时露出的是一个微笑)!不要记恨我们,在天堂里长大吧!我们终有相聚的那一天!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3-3-6 23:00
昨天到今天,不想写什么。现在写得也是破碎的情绪,不知说些什么。这个城市因为一个孩子蒙羞,还有什么可说的!
作者: 东风再起    时间: 2013-3-6 23:30
嗯,这新闻我们这也有报导,同事也在议论,无语,那个自首的贼,决不能饶,他不是初犯,是一次比一次变本,危害社会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3-3-6 23:40
据传是顶替
作者: 东风再起    时间: 2013-3-7 00:17
归隐宋朝 发表于 2013-3-6 23:40
据传是顶替

那更无语,就象玩泥沙,社会文明掩没

作者: 南沙贝    时间: 2013-3-7 09:12
杀死这个王八蛋!
作者: 南沙贝    时间: 2013-3-7 09:13
年轻的父母怎么可以把这么小的孩子丢在车里自己下了车,真想不通!
作者: 雨灵雨灵    时间: 2013-3-7 09:23
我宁愿相信是报复性仇杀。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3-3-7 10:25
有长春官员指出,这是个案与道德底线无关。
有传言是报复杀人,还有人说是子罪父顶……

是不是所有类似案件发生之后,我们的官员都有权利指手划脚、随意定性?大众都可以肆无忌惮的说三道四、妄加猜测?而那个孩子会不会被快速忘记?
作者: 末代愚夫    时间: 2013-3-7 10:29
电视上看到这则新闻,首先是愤怒,然后是悲哀。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3-3-7 10:49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3-3-7 10:54 编辑

若说此等冷血是属激情犯罪,那又如何能阻止大众“狂欢”似的审判?除非“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这句话是错的。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3-7 13:16
如果孩子还活着,一切都好办。
这个结果,是最坏的一个。
情愿相信是仇杀,那样人类对自己还有个交待。
作者: 芥末    时间: 2013-3-7 20:21
昨天还和同事说起这事儿,我不解的是孩子妈咋把两个月大的孩子扔车里,再忙能丢了孩子?
后来说是车钥匙忘了拔下来,屋子里冷打算先取暖的,结果就这个当口窃贼盗车。至于后来掐死婴儿,我估计是人性恶魔主导了他,忘记了盗窃罪和杀人罪孰轻孰重,利欲熏心所致。
作者: 芥末    时间: 2013-3-7 20:22
后来能够自首~~人性复苏,可为时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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