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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反方帮辩】在当代中国谈卖淫合法化是极其荒谬的 [打印本页]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3-3-16 12:26
标题: 【反方帮辩】在当代中国谈卖淫合法化是极其荒谬的
“一则新闻还是刺痛了眼睛,警方查禁一处明是足疗却是做暗娼的地方,不大的房间,女人还带着六岁的儿子,一边是男女,一边就是孩子。心不是疼,是痛的无话可说。单纯指责讨伐母亲有意义吗?堕落的人生,人性的扭曲,谁是谁的原罪?天真烂漫的儿童目睹成人的一幕幕丑陋,这个社会究竟是哪里病了?大地还是人?
突然想起法国作家佛朗西斯.加尔科的作品《卖花女郎》,一位十二岁的小女孩,借卖花招徕男士做肉体生意,可那是在上个世纪的资本主义社会”这是去年暮雪看到一则新闻后写的文字,今天就从这说起。
卖淫为何不能让人接受?因为从根本说,这是一个对身心摧残很大的职业,没有几个人女人生来就愿意做这种工作。有部分女孩贪图享乐,纯粹处于无知,不懂此职业的高风险。我接触的一个年纪23岁的宫颈癌女病人,貌美生活高消费,18岁从南方老家出来就做这种生意,23岁患了宫颈癌,宫颈癌的发生和性伴侣的增多有直接关系,如果当初能预料到这个结果,无论挣多少钱,相信她也不会做。笑贫不笑娼是什么社会?整个社会放纵情欲,一切跟着感觉走,欲望走,会走到哪里去?
近几年来,出现了鼓噪卖淫合法化的杂音。尤其不可思议,竟有全国人大代表连续九年提出建议,使卖淫合法化的主张从幕后走向前台、从私下走向公开。毋庸置疑,在当代中国,谈论卖淫合法化是极其荒谬的。
1、中国搞的是社会主义,从制度安排上不可能使卖淫合法化。在旧中国,一些迫于贫困的女子从卖唱到卖身,身心均遭蹂躏。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禁绝娼妓业,改造娼妓,使娼妓以崭新的面貌重回社会。在当今中国,妇女地位得到极大提高,各级党委政府积极倡导并创造条件,使人民群众包括女同胞体面地工作和有尊严地生活,这是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在这一大的背景下,怎么可能实行卖淫合法化呢?从法律方面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1条规定,禁止卖淫、嫖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8条至362条对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及相关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同时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这就从法律上排除了卖淫合法化的可能性。
2、传统的伦理道德根深蒂固,卖淫合法化没有伦理和民意基础。自有人类文明史以来,社会大众和主流社会始终把卖淫活动视为一种丑恶的社会现象,违反了公认的伦理道德和公序良俗,它污染社会风气,诱发犯罪,影响社会稳定。究竟有多少人支持卖淫合法化?我相信这是极少数人。再假设,果真有一天卖淫合法化了,那些极力主张卖淫合法化的人,他们愿意看到自己的亲人和朋友从事这一合法的职业吗?我同样相信他们不愿意看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违反伦理和缺乏民意的卖淫行为,不可能有合法化的结果。
3、卖淫合法化并不美好,只会引发更多的社会问题和犯罪案件。主张卖淫合法化的人,列举了一大堆理由:什么关注人性、减少性病、减少犯罪、维护稳定等等。其实,这些理由根本站不住脚。试想,一个人性饥渴了,就可以到合法的卖淫场所解决问题,这样就可以减少性犯罪;那么,如果一个人饿了缺钱花了,饭店、银行是不是也可以把门敞开,随人所愿,免得发生偷盗、抢劫等案件?事实上,一旦卖淫合法化,人们在性生活上更加开放和随意,由此而引发婚姻家庭更加不稳定,与性交易相关的其他社会问题和案件也将更加突出。人是具有社会属性的人,自律是做人的核心,当下社会道德下滑严重,各种陋习丑闻不断,严重污染下一代青少年的心灵,更不断冲击人们心灵承受的底线,但有些底线坚守是为了让社会更和谐,让人们生活更好。卖淫倘若合法化,简直是真个社会败坏堕落到登峰造极的标志,说它贻害无穷,祸国殃民也不为过。
追求美好生活是每一个人生存的愿望,体面的生活,幸福的活着,健全的家庭,更是每一个女性矢志不移的追求,希望女性朋友自尊自立,用自己的双手来创造幸福的生活,希望政府能创造更多更好的工作机会给女性,同时,加大对贫穷地区的帮扶力度,让广大落后地区真正脱贫致富过上好日子,而不是饮鸩止渴,堂而皇之的把此合法公开化。这次人代会,类似这等议案再次胎死腹中,是顺民心的必然结果。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3-3-16 12:34
你认为荒谬连谈谈都不行了,
首先楼主你一定要拎拎清,卖淫合法化是本次辩论赛合法辩题,不存在荒谬不荒谬的问题。
其次你一定要明白,这个辩题是针对现有痼疾,也就是卖淫长期铲不绝地存在这个现实进行的争鸣,无论反方和正方都能拿出一杆子理由进行有力角逐的,唯此,是本次辩论赛的目的。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3-3-16 12:36
马樱花 发表于 2013-3-16 12:34
你认为荒谬连谈谈都不行了,
首先楼主你一定要拎拎清,卖淫合法化是本次辩论赛合法辩题,不存在荒谬不荒谬 ...
{:soso_e104:}{:soso_e128:}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3-3-16 12:37
另外,不要用大帽子大道理压人,有点搞。
都是成年人,都有一双洞悉世事的不纯洁的眼,不SB的心,能在真善美假恶丑中寻找到属于和适合自个的活法。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3-3-16 12:38
马樱花 发表于 2013-3-16 12:37
另外,不要用大帽子大道理压人,有点搞。
都是成年人,都有一双洞悉世事的不纯洁的眼,不SB的心,能在真善 ...
各有各的立场{:soso_e112:}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3-16 12:40
本帖最后由 我是来打酱油的 于 2013-3-16 12:41 编辑
如果合法化了,一个人性饥渴,当然可以花钱享受性服务;一个人饿了,他可以花钱去饭馆,也可以买米买菜回家做饭。卖淫合法化,首先这种行为不是犯罪,因为它不具有社会危害性。而盗窃和抢劫是犯罪。听说过哪个国家卖淫合法化,还没听说哪个国家盗窃合法化。另外,明知应该的事情,就是不想做,不意味着做那件事情不应该。
作者: 末代愚夫 时间: 2013-3-16 12:42
挺住挺住,任何驳斥你的荒谬论的论调也是荒谬的,哈哈,就得要有这气势。
作者: 东风再起 时间: 2013-3-16 13:07
那些提倡合法化的人大代表,就是披着羊皮的狼,带着人性的面具,表面为国家多创税收收入,实是想官员多个消遣娱乐,光明正大纵情声色的地方,以后去夜总会享受不但免费还是合法的还是工作需要,以身试验是否及格呢!
现在所谓的人大,医改改得医院象吸血鬼,教改改得象紧酷咒,贫困山区的依然贫困,环境污染的一直在恶化,房价一直高高到敢与天比高……
这么多的事没解决,还有心思打这不着边的歪主意,乌乎!
这真是代表人民的代表吗?
拉出去斩了算了!
为一自私利,信口开河!!!
拿人民开玩笑,不负责任!!!
不知廉耻!!!祸国殃民!!!
{:soso_e111:}
作者: 东风再起 时间: 2013-3-16 13:09
马樱花 发表于 2013-3-16 12:37
另外,不要用大帽子大道理压人,有点搞。
都是成年人,都有一双洞悉世事的不纯洁的眼,不SB的心,能在真善 ...
我也在怀疑你是否成年了?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3-3-16 13:27
东风再起 发表于 2013-3-16 13:09
我也在怀疑你是否成年了?
没事,等你长大了奏不怀疑了。
作者: 青黛 时间: 2013-3-16 13:28
刚上来,看见俺家雪儿受攻击,俺立刻义愤填膺,那个麻花竟然说成年人---都有一双洞{:soso_e144:}悉世事的不纯洁的眼,不SB的心---俺怎么也觉得也有些成年人也有或者坚持愿意有一双洞悉世事的纯洁的眼呢?比如俺们家暮雪,俺很生气地对麻花说:子非鱼,安知鱼之乐?有些人你永远不必等,有些人你永远不会懂,{:soso_e113:}
作者: 青黛 时间: 2013-3-16 13:30
末代愚夫 发表于 2013-3-16 12:42
挺住挺住,任何驳斥你的荒谬论的论调也是荒谬的,哈哈,就得要有这气势。
雪儿,挺住挺住,任何驳斥你的荒谬论的论调也是荒谬的,这可是六星名人愚夫先生名人名言呀,好励志{:soso_e113:}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3-3-16 13:30
东风再起 发表于 2013-3-16 13:07
那些提倡合法化的人大代表,就是披着羊皮的狼,带着人性的面具,表面为国家多创税收收入,实是想官员多个消 ...
你J动个啥,蛋定蛋定。难不曾卖淫合法动了你家奶酪?
作者: 青黛 时间: 2013-3-16 13:31
东风再起 发表于 2013-3-16 13:07
那些提倡合法化的人大代表,就是披着羊皮的狼,带着人性的面具,表面为国家多创税收收入,实是想官员多个消 ...
俺方战友坚定不移地指出了某些人的心理{:soso_e113:},这目光洞若观火,这气势,正气凛然
作者: 东风再起 时间: 2013-3-16 13:32
马樱花 发表于 2013-3-16 13:27
没事,等你长大了奏不怀疑了。
不知什么叫成年?是指肉体上的,还是心智上的,大姐明摆的理儿,都没分清,只能惊呼您年年5岁啦
作者: 青黛 时间: 2013-3-16 13:32
一则新闻还是刺痛了眼睛,警方查禁一处明是足疗却是做暗娼的地方,不大的房间,女人还带着六岁的儿子,一边是男女,一边就是孩子。心不是疼,是痛的无话可说----是的,痛得无话可说,这个案例里,我们需要的是帮助母亲解决贫困问题,而不是帮助母亲卖淫合法化,这才是根本,是不?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3-3-16 13:34
青黛 发表于 2013-3-16 13:28
刚上来,看见俺家雪儿受攻击,俺立刻义愤填膺,那个麻花竟然说成年人---都有一双洞悉世事的不 ...
最纯洁的眼是婴儿的眼,你都洞悉了结婚了,还想保持处子之身是很难的。
当然,除非你是石女,那还是相当处女的。{:soso_e113:}
作者: 东风再起 时间: 2013-3-16 13:35
青黛 发表于 2013-3-16 13:31
俺方战友坚定不移地指出了某些人的心理,这目光洞若观火,这气势,正气凛然
{:soso_e178:}{:soso_e181:}
我对政治知之不多,原本以为介个辩题只是大伙儿玩乐而已,没想到真有人大敢提介事,而且竟然提了几年,简直气炸了!再不出声,以后会后悔的!
作者: 青黛 时间: 2013-3-16 13:35
本帖最后由 青黛 于 2013-3-16 13:54 编辑
周糊涂 发表于 2013-3-16 12:51
是的,比如长期离家在外的打工者春大少就可以安心花钱购卖性服务了。。
请问对方辩友糊涂同学,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3-3-16 13:36
东风再起 发表于 2013-3-16 13:32
不知什么叫成年?是指肉体上的,还是心智上的,大姐明摆的理儿,都没分清,只能惊呼您年年5岁啦
乖,吃奶去吧,吃饱了睡够了奏不哭不闹勒。
作者: 青黛 时间: 2013-3-16 13:37
东风再起 发表于 2013-3-16 13:35
我对政治知之不多,原本以为介个辩题只是大伙儿玩乐而已,没想到真有人大敢 ...
俺们坚决支持一些人士的愤怒之火可以形成{:soso_e113:}燎原之势
作者: 东风再起 时间: 2013-3-16 13:39
马樱花 发表于 2013-3-16 13:30
你J动个啥,蛋定蛋定。难不曾卖淫合法动了你家奶酪?
姐介是典型的小农意识,各家自扫门前雪,如果以后,合法了,老师在给您的孩子上课,职业平等,不分贵贱,卖淫吧!天生的技巧,不用白不用,这可是合法的!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3-3-16 13:40
青黛 发表于 2013-3-16 13:35
请问对方辩友糊涂同学,假设,俺只是假设,你们家相公出差在外,很饥渴,你是多么滴贤惠地说,去吧,亲爱 ...
俺一再重申,辩论请不要理论联系实际,尤其不要跟本人或或本人亲属联系起来。否则这个辩论就会给正方造成诸多被人身攻击的氛围和可能,比如您,您这个回贴。
请问您支持同性恋么?您不反对吧,那么您就是基佬么?
卖淫合法化正如同性恋,我们允默,并不等于我们人人都要去想去搞同性恋。
作者: 青黛 时间: 2013-3-16 13:40
马樱花 发表于 2013-3-16 13:34
最纯洁的眼是婴儿的眼,你都洞悉了结婚了,还想保持处子之身是很难的。
当然,除非你是石女,那还是相当 ...
反对对方辩友偷换概念,一个成年人,甚至是一个犯过罪的人,也有重新做人,也有向往纯洁高尚的一颗纯粹的心灵,难道不是处女就可以不觉得处女美吗,一个成年人难道不可以觉得美好的东西,就坚持不懈坚定不移地认可吗?这难道不是有一双向往纯洁的眼吗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3-3-16 13:42
东风再起 发表于 2013-3-16 13:39
姐介是典型的小农意识,各家自扫门前雪,如果以后,合法了,老师在给您的孩子上课,职业平等,不分贵贱, ...
同性恋合法,中国俩个基佬都合法摆酒结婚了。
你可曾听说过有老师在课堂上让孩子们效仿同性恋么?
混帐逻辑。
作者: 青黛 时间: 2013-3-16 13:42
马樱花 发表于 2013-3-16 13:40
俺一再重申,辩论请不要理论联系实际,尤其不要跟本人或或本人亲属联系起来。否则这个辩论就会给正方造成 ...
这个可以有,俺向糊涂道个歉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3-3-16 13:43
青黛 发表于 2013-3-16 13:40
反对对方辩友偷换概念,一个成年人,甚至是一个犯过罪的人,也有重新做人,也有向往纯洁高尚的一颗纯粹的 ...
你一定要懂得,说一个二婚或重婚或犯罪的主纯洁是很吓人的,你不如说他蠢或关傻了,更切实际。
作者: 东风再起 时间: 2013-3-16 13:44
马樱花 发表于 2013-3-16 13:36
乖,吃奶去吧,吃饱了睡够了奏不哭不闹勒。
或许你还没吃够,接着硬撑吧
作者: 青黛 时间: 2013-3-16 13:48
马樱花 发表于 2013-3-16 13:43
你一定要懂得,说一个二婚或重婚或犯罪的主纯洁是很吓人的,你不如说他蠢或关傻了,更切实际。
麻花同学不懂得阴沟里也可以仰望星空,俺觉得真是悲哀,这种审美意识都没有
作者: 东风再起 时间: 2013-3-16 13:49
青黛 发表于 2013-3-16 13:37
俺们坚决支持一些人士的愤怒之火可以形成燎原之势
主要是那个银大的,什么狗屁建议!这火是冲他的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3-16 14:12
反方辩友总是把卖淫合法化理解成鼓励大家去卖淫,这是一个智商问题不?
作者: 雨灵雨灵 时间: 2013-3-16 14:32
本帖最后由 雨灵雨灵 于 2013-3-16 14:34 编辑
{:soso_e100:}一个建议:
谁都不是决策者,更不是立法者,国家也没让俺们投票,更何况就算让投票,每个成人都有自由的投票权,
所以不管支持还是反对不过都是空口说白话,讨论着玩而已,
最好还是就讨论而讨论,不要涉及到发言人本身为好。
作者: 雨灵雨灵 时间: 2013-3-16 14:41
本帖最后由 雨灵雨灵 于 2013-3-16 14:49 编辑
我看过一个报道,说现在有比较贫穷农村地区的女孩子开始是去发达地区打工,后来嫌苦怕累来钱慢,
就开始自愿当小姐啊,干几年完成原始积累后就回老家开个小店或者做生意,结婚生孩子,据说蛮普遍的,
而且不要说城市,农村地区的性观念也相当开放,金钱对整个社会价值观道德观的颠覆让很多社会学家瞠目,
现在这个世道就是笑贫不笑娼,整个国家道德观全面大滑坡,合法不合法有钱就是老大,难道不是这样吗?
作者: 来自水星球 时间: 2013-3-16 14:47
马樱花 发表于 2013-3-16 12:34
你认为荒谬连谈谈都不行了,
首先楼主你一定要拎拎清,卖淫合法化是本次辩论赛合法辩题,不存在荒谬不荒谬 ...
{:soso_e113:}那你要反方来,坐坐样子啊!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3-3-16 14:48
青黛 发表于 2013-3-16 13:48
麻花同学不懂得阴沟里也可以仰望星空,俺觉得真是悲哀,这种审美意识都没有
不是说不可以仰望星空,只是身在阴沟心向阳光的主,自身已经不纯洁聊~
作者: 来自水星球 时间: 2013-3-16 14:49
暮雪!冻死他们,那些卖淫的!{:soso_e113:}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3-3-16 14:55
青黛 发表于 2013-3-16 13:32
一则新闻还是刺痛了眼睛,警方查禁一处明是足疗却是做暗娼的地方,不大的房间,女人还带着六岁的儿子,一边 ...
嗯,是这样{:soso_e181:}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3-3-16 14:55
来自水星球 发表于 2013-3-16 14:49
暮雪!冻死他们,那些卖淫的!
{:soso_e127:}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3-3-16 14:57
雨灵雨灵 发表于 2013-3-16 14:41
我看过一个报道,说现在有比较贫穷农村地区的女孩子开始是去发达地区打工,后来嫌苦怕累来钱慢,
就开始 ...
很纠结,但一些坚守还是要坚持{:soso_e181:}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3-3-16 14:57
周糊涂 发表于 2013-3-16 14:37
对方辩友还总认为卖淫合法化了所有男人就都去购买性服务了,这确实是一个智商问题。
{:soso_e120:}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3-3-16 14:58
马樱花 发表于 2013-3-16 14:48
不是说不可以仰望星空,只是身在阴沟心向阳光的主,自身已经不纯洁聊~
这世道,纯洁的越来越少,真有也被人当二傻
作者: 呢喃燕语 时间: 2013-3-16 15:02
来自水星球 发表于 2013-3-16 14:47
那你要反方来,坐坐样子啊!卑鄙!
你丫大脑装的是水和面粉混合体吧,就辩论这还扯上了卑鄙,逼副的玩意。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3-3-16 15:03
东风再起 发表于 2013-3-16 13:07
那些提倡合法化的人大代表,就是披着羊皮的狼,带着人性的面具,表面为国家多创税收收入,实是想官员多个消 ...
应该是民工代表,她只看到了一面,打工者面临的夫妻生活问题,也提到临时夫妻,其实夫妻分离如果仅仅顺从欲望寻了临时夫妻,何谈婚姻家庭中夫妻的忠诚和坚贞?仅仅顺从欲望,岂不乱套了!如何政府出具政策解决两地分居,夫妻团圆,孩子上学才能根本解决问题。
作者: 来自水星球 时间: 2013-3-16 15:05
暮雪 发表于 2013-3-16 14:56
各为其主,各有立场,谈不上卑鄙
{:soso_e113:}刺激一下!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3-3-16 15:09
来自水星球 发表于 2013-3-16 15:05
刺激一下!
友谊第一,比赛第二{:soso_e113:}
作者: 梦河阳鱼 时间: 2013-3-16 16:47
雨灵雨灵 发表于 2013-3-16 14:41
我看过一个报道,说现在有比较贫穷农村地区的女孩子开始是去发达地区打工,后来嫌苦怕累来钱慢,
就开始 ...
这是社会普遍现象。你们在这如此辩论,还不如银大一个政令。如何从根抓起,从思想抓起,从上到下,从下到上,思想统一,合理执法,什么事情都不能一刀切。特别是地方不要拿着鸡毛当令箭,应根据地方合理执法,情理引导,思想疏导。设定一个范畴,设定一个时间进行摸排清查,建立一个合理的机制,一旦再犯,必定重罚。
这样有一个缓冲空间,既可达到和谐统一,又传达政策的正能量。
作者: 梦河阳鱼 时间: 2013-3-16 16:58
比如在某个时段进行发放救济或资金补助,自愿退出,给予安排工作。而一旦时间到达某年某月某日,就严格执行,处以个人或团伙,几万甚至几十万的处罚,涉及团伙作业,一律给以劳教、判刑并处重金,我相信这个社会风气一定会干净的。回归本真,回归安静!不再浮躁!
作者: 苡荭园 时间: 2013-3-16 17:00
知音 发表于 2013-3-16 14:12
反方辩友总是把卖淫合法化理解成鼓励大家去卖淫,这是一个智商问题不?
哈哈,相信卖淫合法后,万一合法的门槛定得低,那将会大街小巷比比皆是,以前去混,还要偷偷摸摸,现在是背着解放人性的光环去扶贫的义举,估计介情况不是百分百,起码也有百分之五十的都会去,这钱还是有的,这面还是能行的{:soso_e113:},哪有不吃腥的猫呀,只是看看介得代价值不值。
不信,大姐,今晚您可以试试问问您那位,看他囧么看
万一这合法化的门槛定得高的,那肯定会有许多隐藏的非法卖银,那不又是回到原点?那还有啥意义?
介都想不到,不仅是智商的问题,可能先天就有问题,是不,美丽的大姐
作者: 青黛 时间: 2013-3-16 17:06
周糊涂 发表于 2013-3-16 16:56
看到金花的原提问,没关系,这个问题可以问,不过我想问问金花,你家相公出差你会不会交待他不许去嫖娼呢 ...
糊涂,这个话题俺向你道歉,俺错了哈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3-16 17:16
梦河阳鱼 发表于 2013-3-16 16:58
比如在某个时段进行发放救济或资金补助,自愿退出,给予安排工作。而一旦时间到达某年某月某日,就严格执行 ...
本来反方的观点挺有利的,这么一极端,可就背道而驰,得不偿失了。现在卖淫嫖娼是违法的,你把它上升到十恶不赦的犯罪,恨不得把它赶尽杀绝,这不是科学的态度,也不是发展的眼光。问好梦河阳鱼!
作者: 苡荭园 时间: 2013-3-16 17:27
周糊涂 发表于 2013-3-16 17:13
按照你的逻辑你家老公没去卖淫场所是因为你老公很穷?如果攒够了呢?
当去嫖被认为是伟大合法的事情后,只要条件可以为啥不去,你问问你老公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3-3-16 17:39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6 17:16
本来反方的观点挺有利的,这么一极端,可就背道而驰,得不偿失了。现在卖淫嫖娼是违法的,你把它上升到十 ...
其实也谈不上背道而驰,当初解放后不是这样做的吗{:soso_e181:}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3-3-16 17:40
苡荭园 发表于 2013-3-16 17:27
当去嫖被认为是伟大合法的事情后,只要条件可以为啥不去,你问问你老公
我们就事论事,不要扯到自己人身上{:soso_e181:}
作者: 苡荭园 时间: 2013-3-16 17:42
周糊涂 发表于 2013-3-16 17:36
合法并不意味着伟大光荣正确,俺耐心再跟你说一遍,只说这一遍了啊
我是看着你们的帖说的,尤其一二辩,说得人热血沸腾嘀,我也只说一遍,拜托美女看看你们正方帖子{:soso_e113:}
别再矛盾啦,好不
作者: 苡荭园 时间: 2013-3-16 17:43
暮雪 发表于 2013-3-16 17:40
我们就事论事,不要扯到自己人身上
这是换位思考,是就事论事的一种方式,完全没有其他意思{:soso_e113:}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3-16 17:46
暮雪 发表于 2013-3-16 17:39
其实也谈不上背道而驰,当初解放后不是这样做的吗
那毛主席活着时,每家生十个八个孩子还很光荣了。现在超生就违法了,要受惩罚了。以前合法的,不一定永远合法;现在违法的,将来很可能合法。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3-3-16 17:46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6 17:46
那毛主席活着时,每家生十个八个孩子还很光荣了。现在超生就违法了,要受惩罚了。以前合法的,不一定永远 ...
也算
作者: 梦河阳鱼 时间: 2013-3-16 17:55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6 17:16
本来反方的观点挺有利的,这么一极端,可就背道而驰,得不偿失了。现在卖淫嫖娼是违法的,你把它上升到十 ...
本来就不能合法化,影响社会风气,助长惰性成长,影响一个长效的机制发展,让腐败更加猖獗,政令不统一。
笑贫不笑娼是从思想上的腐败。
不是富裕,就能代表富有。一种文化必须得传承,一种信念必须得建立,一种信仰才会崇高和诞生,或更有希望!
作者: 苡荭园 时间: 2013-3-16 17:57
周糊涂 发表于 2013-3-16 17:50
那你继续看看我方三辩,相信你会理解并支持我方观点的。谢谢
三辩的观点就是卖银人苦大仇深,支持立法管理,但没有说应该合法,所以支持,因为介正是正方的结论。{:soso_e113:}
介点我欣赏!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3-16 18:04
梦河阳鱼 发表于 2013-3-16 17:55
本来就不能合法化,影响社会风气,助长惰性成长,影响一个长效的机制发展,让腐败更加猖獗,政令不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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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合法化,并不否认卖淫败坏社会风气,现在中小学、幼儿园门口就有按摩房、花枝招展的小姐,如果合法化了,肯定不会让性服务的场所开在这些地方。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3-3-17 08:08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6 18:04
主张合法化,并不否认卖淫败坏社会风气,现在中小学、幼儿园门口就有按摩房、花枝招展的小姐,如果合法化 ...
现在不一样整理吗?为什么都要等到合法?我看就是某些方面甚至整个社会的一再纵容,导致某些丑陋越演越热,现在不要说这该清理,包括贪官腐败也该重罚重责,只有末日王朝,才可见处处狼藉,堕落腐化。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3-17 08:35
暮雪 发表于 2013-3-17 08:08
现在不一样整理吗?为什么都要等到合法?我看就是某些方面甚至整个社会的一再纵容,导致某些丑陋越演越热 ...
你说的有一定道理,但对于卖淫嫖娼和贪污腐败还应区别对待,前者在非法的状态下反而衍生了更多的腐败。
作者: 孤鸿野鹤 时间: 2013-3-17 10:38
周糊涂 发表于 2013-3-16 12:51
是的,比如长期离家在外的打工者春大少就可以安心花钱购卖性服务了。。
一个离家在外的打工者,他承受的是远离亲人的痛苦。亲人团聚的情感需求是嫖娼能替代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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