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转冷,温泉、洗浴等成为北京市消费者的热门消费项目。近日,北京市工商局12315热线、北京市消费者协会96315热线联合盘点,发现今年11月共受理涉及洗浴类服务投诉35件。投诉涉及的问题包括,经营者以设施维修为由拖延提供服务;擅自缩短洗浴消费卡使用期限或拒绝提供服务;不开具发票等。
目前,北京市大大小小的洗浴场所不下千家,一些商家在提供服务时的“霸王”作风令消费者不满。有消费者反映,家门口的洗浴中心以“天冷,水管爆裂”为由暂停营业,但迟迟不说明恢复营业的时间;还有的消费者反映,当初办理洗浴消费卡时商家未说明有效期限,但到年底使用时商家却表示“卡已过期”。
据了解,北京市工商机关去年开始在温泉洗浴行业最集中的昌平区推行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文本,明确在付费办理会员卡后7天内如尚未持卡消费,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相关企业应一次性返还全部预付费用。而北京市工商局去年颁布的预付费合同指引将适用于温泉洗浴行业,包括在卡的有效期限上,明确了记名计次/时卡、储值卡不设有效期;不记名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
北京市工商局12315中心有关负责人提示消费者,接受洗浴类服务前最好实地考察消费环境;办理洗浴服务消费卡时,要核对服务项目、金额及使用期限等相关内容,妥善保存有关消费凭证;接受洗浴服务时要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发生纠纷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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