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网讯 北京市工商局近日公布该市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监测结果,13批次电动车不合格,其中10批次电动自行车,不仅超过规定重量,最高车速也超标,存在安全隐患,属于不能在道路行驶的不合格车辆。10个不合格电动车标称品牌涉及永久、都市风等。
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不得高于40公斤,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此次监测中,10个不合格商品最高车速全部超过了20km/h,还有一些产品整车质量超重等。监测结果显示,10个总体判定为不合格样品的标称品牌包括:都市风、雅迪、立马、永久、捷马、绿能、绿捷先锋以及两批次保时达电动自行车,还有一款飞鸽集团天津自行车二厂生产的牛仔电动自行车。“反射器和鸣号装置”,是指在晚间骑行电动自行车时,告诫他人注意安全的“信号装置”。此次监测中,标称爱玛牌TDR185Z、新日牌TDR101Z、木蘭牌TDR01Z等3个型号整体判定合格,但反射器和鸣号装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也被工商部门从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中删除。
据介绍,北京市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目录管理,只有符合要求的电动车登记进入目录后,才能允许在北京市场销售。据了解,此次北京市工商局已把上述13款型号的电动自行车,从北京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中删除,不再允许在京销售。
北京市工商局提示,消费者可登录该局网站查询退市名单。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要注意型号是否在《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不购买超速超重的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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