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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近半汽车4S店“玩猫腻” 维修用非原厂配件 [打印本页]

作者: 青尘    时间: 2013-6-7 11:56
标题: 近半汽车4S店“玩猫腻” 维修用非原厂配件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国家质检总局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调查称近一半汽车4S店掺杂使用非原厂配件。除了北京、上海、广州等少数大城市外,多数二三线城市的品牌4S店服务人员没有经过系统专业培训。不少服务区域处于“小、散、乱”的“游击”状态,消费者投诉无门。
  国家质检总局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调查称,根据对103家汽车4S店暗访发现,有17家汽车4S店在维修、养护过程中不使用原厂配件,31家汽车4S店掺杂使用非原厂配件,这类情况达46%。根据对1000名消费者问卷调查,反映有39%的汽车4S店有隐形消费或强制消费问题。
  4S店是一种以“四位一体”为核心的汽车特许经营模式,包括整车销售(Sale)、零配件(Sparepart)、售后服务(Service)、信息反馈(Survey)等。虽然4S店在提升汽车品牌、汽车生产企业形象上的优势是显而易见,但4S店在很大程度上受控于厂家,基本经营活动都在为生产厂家服务,处于比较的弱势地位,这就造成了以销量换利润,以维修和保险赚资金。
  为了追寻更高的利润,一些4S店就在维修上“玩猫腻”。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对1000名消费者的问卷调查还发现,有39%的汽车4S店存在隐形消费或强制消费问题;20%的汽车4S店向缺乏汽车专业知识的消费者夸大、谎报汽车故障;25%的汽车4S店推荐没有必要的某些服务,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消费者不可能成为汽车专家,这样的问题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造成二三线城市品牌4S店“乱象”的原因在于“垄断”,在二三线城市,一个品牌的4S店也就四五家,但其用户数量则不比一线城市少,而且车辆在其质保期内必须在其厂家指定维修点维修保养,这就造成了二三线城市4S店形成了“垄断”,让这些4S店形成了皇帝女儿不愁嫁的心理,其服务态度较差,与消费者摩擦也较一线城市多。
  4S店管理不规范、产品偷梁换柱等问题责任究竟在谁?如何改善?
  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万里行副会长刘兆彬表示,《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将在4个月后正式实施。对于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利的法律保障,它把汽车三包的范围、标准、争议纠纷的解决,生产者的义务、经营者的业务、修理者的业务都规定得比较详细。因此对解决这些消费的纠纷、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来说,是一部非常好的法律。
  这部规章的出台有利于促进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公平竞争和服务质量的提升。汽车行业在“三包”规定出台以后,能够更好的完善法制体系,保障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社会。在法制的基础上解决售后服务问题,解决消费当中的产品质量纠纷,这是一个最正确的选择,最低成本的选择。
  国家质检总局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秘书长陈传意介绍,中国汽车售后服务市场利润高达40%,且发展潜力巨大。但我国汽车售后服务还存在很多问题。我国汽车服务从业人员中,技师和高级技师仅占技工总数的8%。从学历方面看,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38.5%,高中文化的占51.5%,大专及以上文化的则仅占10%,结构比例约为4∶5∶1。而在发达国家,一般为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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