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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北斗六星论坛《情感夜话》版版规(草案) [打印本页]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0-11-28 12:33
标题: 北斗六星论坛《情感夜话》版版规(草案)
本帖最后由 醉笑陪君三千场 于 2010-11-28 15:25 编辑
经广泛征求版友意见,报请论坛管理组审阅批准,《情感夜话》版版规(草案)今天正式发布如下:
北斗六星论坛《情感夜话》版规(草案)
一、《情感夜话》的主题和宗旨
主题:糖醋爱情 勾兑友情 麻辣婚姻 水煮家庭
宗旨: 倾诉 倾听 关注 关爱 理解 理性
二、本版实行首席版主负责制。本版日常事务,由各版主按版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重大问题由版主团队协商,原则上由首席版主全权处理并负全责。
三、关于发帖、跟帖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网站安全的管理规定,文责自负。
2、以情感题材为主,体裁不限,鼓励原创作品。
3、不排斥转贴,但必须在标题前或后加上[转帖]字样,否则视为抄袭。
4、与本版主题不相干的帖子,版主可告知作者自行删贴或转到相关版面,作者对版主意见有争议的,或者一时与作者联系不上的,为版面整体风格考虑,可由版主先行转到保留区。
5、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主张一帖多发,因情感夜话属于新开版面,在六星其他版块发过的、与本版块主题密切关联的优秀作品,暂时允许重新发到情感夜话。
6、水帖:因为水帖很难界定,单纯以字数或内容为标准来界定,不符合本版实际情况。凡与本版主题关联性不大、字数过少且无实际内容,纯属调侃取笑的主贴,暂视为水贴,可由版主转到灌水区或保留区,特殊情况如找人或咨询之类的帖子,请予说明,可视情保留一段时间。
四、关于封贴,删帖,转帖及禁言、封ID
1、凡可确认的广告贴,一经发现可立即删除,封IP;
2、本版严禁在主贴及跟帖中出现涉及敏感政治问题的文字及词语,一经发现,立即删贴并对发帖者予以提示、警告。警告无效者,将对其执行禁言或封ID处理,并由首版上报分区超版、论坛管理组。
3、本版严禁在主贴及跟帖中出现人身攻击、恶意谩骂、涉及版友个人隐私的文字、词语,一经发现,立即删贴,封贴,多次出现上述言论行为的,将对其实行禁言或封ID处理;情况复杂的、有疑义的,将暂时转至保留区,由首版上报本区超版、论坛管理组处理。
4、特别强调:除可确认的广告贴外,包括首版在内的所有版主,严禁封IP。
5、本版面不接受投诉,申诉贴。版友对版主的管理操作有不同意见和要求,可以与当事版主沟通,交换意见,需要投诉或申诉的,请以QQ,版内短信的形式向本版首席版主投诉;对首席版主的处理仍有意见的,请向分管本区的超级版主投诉;或到投诉区发帖投诉、申诉。凡投诉,申诉贴发到本版面的,将一律转到投诉区。
五、版主管理
1、本版版主团队由首席版主全权管理。
2、本版版主不遵守版规,不履行职责、不作为,或不能胜任的,首席版主有权撤销其版主职务并上报论坛管理组。
3、本版版主因个人原因不能或者不愿继续担任版主职务的,由其本人向首席版主提出辞职申请,由首席版主按照论坛版主管理规定执行。
4,、版友申请担任本版版主的,请向首席版主提出申请,由首版考察、上报;经论坛管理组批准后上版。
六、本版规(草案)与六星论坛规章制度有矛盾的,以论坛规章制度为准;不准确、不全面、不完善之处,将在实际管理操作过程中不断修订完善。
七、本版首席版主拥有对本版规(草案)的最终解释权
八、本版规(草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情感夜话版主组:醉笑陪君三千场 十三 子曰 那五 莫冉 妙韵依然
2010.11.28
作者: 紫晶儿 时间: 2010-11-28 12:37
醉笑你真有两把刷子!
支持一下!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0-11-28 12:52
感谢晶晶。
你的支持,就是我的动力!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0-11-28 12:58
感谢杯具同志的大力协助。
作者: 香姐 时间: 2010-11-28 13:43
规矩好定执行难。
希望版友们理解版主们的良苦用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愿大家一起努力,协力打造一个令人满意的情感夜话。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0-11-28 14:09
规矩好定执行难。
希望版友们理解版主们的良苦用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愿大家一起努力,协力打造一个令人 ...
香姐 发表于 2010-11-28 13:43
香姐说的很是。
执行太严苛了,版友们不开心,伤了和气。执行过于宽松,有人恶意捣乱。
这是六星目前不容忽视的现实。
做版主难,做首席版主更难,做个装紧的首席版主,难上加难!
作者: 妙韵怡然 时间: 2010-11-28 15:10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0-11-28 15:16
跑来支持一下!
作者: 香姐 时间: 2010-11-28 19:53
情感夜话 (今日: 223)
声画空间 (今日: 220)
散文随笔 (今日: 218)
六星杂谈 (今日: 147)
时尚女性 (今日: 132)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0-11-28 21:17
统计时间尚早。
情感夜话,晚上热闹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0-12-1 20:02
老醉貌似很认真的样子。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0-12-1 21:10
(今日: 223)
(今日: 220)
(今日: 218)
(今日: 147)
(今日: 132)
香姐 发表于 2010-11-28 19:53
非常感谢各位版友的支持,希望你们一如既往的支持情感!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0-12-1 21:11
老醉貌似很认真的样子。
红尘散仙 发表于 2010-12-1 20:02
不是貌似,就是很认真的样子
作者: 咱是一头大胖猪 时间: 2010-12-2 04:19
版规不错,支持。就是有一点疑问:看这里的总版相当于普通论坛的管理员的权限,是指可以封ID、IP这样的权限,六星的各版总版主其实际权力范围等于是一个个分论坛了。倒是便于管理,可也容易形成“我说了算”的独权形式。或许这就是六星各版之间隔阂产生的因源吧。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0-12-2 07:16
你有所不知,六星从超版到首席斑竹,都没有封IP 的权限。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0-12-2 07:17
或许这就是六星各版之间隔阂产生的因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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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猪胡说!
各版之间哪里有隔阂?哪里有?哪有?哪?
作者: 花园里的小胖猪 时间: 2010-12-2 10:13
噢,没有那个权限啊。
不过隔阂我看不少啊,各版拼命拉人去这去那的,其实一个会员属于整个论坛多好呢,干吗非得是杂谈的,或者时尚的呢
这就是隔阂。我在其他论坛,根本没人限制你在哪,你有什么本事尽管使出来,满论坛的转才好呢
作者: admin 时间: 2010-12-7 13:33
[attach]25985[/attach]
作者: 慕容秋水 时间: 2010-12-7 17:45
每个人的兴趣爱好不同,君子和而不同吧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0-12-9 05:54
每个人的兴趣爱好不同,君子和而不同吧
慕容秋水 发表于 2010-12-7 17:45
深以为然。
作者: 慕容秋水 时间: 2010-12-9 08:01
呵呵,所以,求同存异
作者: 麦子格格 时间: 2010-12-22 16:36
骨灰级的干部啊{:4_121:}顶一个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0-12-25 02:13
规矩好定执行难。
希望版友们理解版主们的良苦用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愿大家一起努力,协力打造一个令人 ...
香姐 发表于 2010-11-28 13:43
香姐的话,醉笑时刻在心。
作者: 她她 时间: 2011-2-1 08:36
昨天想看版规来着,没找着
今儿发现了,来学习了下下
以正自己行走情感夜话的言行
各位版主辛苦!
作者: 她她 时间: 2011-2-1 08:39
顺便嘀咕句:本版实行行政首长(首席版主)责任追究制。。。
光有权不行,还得有追究制约束着
下次我一定不开玩笑,严肃对待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1-2-1 09:37
顺便嘀咕句:本版实行行政首长(首席版主)责任追究制。。。
光有权不行,还得有追究制约束着{:1 ...
她她 发表于 2011-2-1 08:39
追究。。。
纪检委来了?
作者: 她她 时间: 2011-2-17 14:05
追究。。。
纪检委来了?
醉笑陪君三千场 发表于 2011-2-1 09:37
醉笑,现在明白她她为什么要提出"首版责任追究制"吧?
也就是行政首长责任制,放到版块里,当然就是首版负责制啊.
作者: 她她 时间: 2011-2-17 14:08
其实,醉笑肯定知道的
还用得着我说么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1-2-17 15:02
醉笑,现在明白她她为什么要提出"首版责任追究制"吧?
也就是行政首长责任制,放到版块里,当然就是首版 ...
她她 发表于 2011-2-17 14:05
嗯嗯,小她他么,还挺深刻。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1-2-17 15:04
顺便嘀咕句:本版实行行政首长(首席版主)责任追究制。。。
光有权不行,还得有追究制约束着{:1 ...
她她 发表于 2011-2-1 08:39
最近怎么不见你上情感夜话了?
情人节过完了,袄。
写个帖,总结一下情人的收获。清点情人。
作者: 她她 时间: 2011-2-17 15:07
本帖最后由 她她 于 2011-2-17 15:10 编辑
嗯嗯,小她他么,还挺深刻。
醉笑陪君三千场 发表于 2011-2-17 15:02
严重抗议随意给我改名字的行为!
不管是不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同志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1-2-17 17:32
严重抗议随意给我改名字的行为!
不管是不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同志
她她 发表于 2011-2-17 15:07
这不是感觉亲切一点么。。。
想套套近乎
作者: 她她 时间: 2011-2-17 20:55
这不是感觉亲切一点么。。。
想套套近乎
醉笑陪君三千场 发表于 2011-2-17 17:32
哪和哪?说的不是一码事儿
我说那个“他”字,你说那个“小”字
作者: 薄衫绿影 时间: 2011-2-17 21:05
哈哈,我看版规看的糊涂。
作者: 她她 时间: 2011-3-22 20:55
嗯,情感夜话四个月大了~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1-3-23 12:12
嗯,情感夜话四个月大了~
她她 发表于 2011-3-22 20:55
唉,我都忘了,她她有心了。
作者: 毛毛 时间: 2011-5-17 21:13
本帖最后由 毛毛 于 2011-5-18 00:41 编辑
情感夜话版主版规
1、情感夜话坚持以团结、民主、和谐、友爱、轻松、以情动人的真情实感。
2.诸位版主各司其职、各自为战,除重大事件外(如:辞版等)无需请示。
3.打理版务不要太有压力,拒绝水贴,回帖要有诚意。
4.新人发帖尽量消灭零回复,除太差的帖子外,基本都给置顶高亮一周,以示鼓励。
5.文章是否加精诸位版主自由操作,以避免贻笑大方为原则。
6.置顶加精文章不宜过多,宁缺毋滥。新帖好文过多时,按发帖时间先后解除置顶。
7.本首版不拥有最后解释权。
情感管理组
2011.5.17
作者: 毛毛 时间: 2011-5-17 21:17
看看以前的醉笑老大管理的情感,真的是恍你然如梦,那一天天囤积出来的感情。真的不是说放手就能做到。{:4_123:}
作者: 冷笑 时间: 2011-5-17 23:11
情感夜话版主版规
1、情感夜话坚持团结、明主、和谐、友爱、轻松、以情动人,真挚真诚的
情感实行版务精 ...
毛毛 发表于 2011-5-17 21:13
重新发一贴最好。
作者: 毛毛 时间: 2011-5-17 23:24
重新发一贴最好。
冷笑 发表于 2011-5-17 23:11
别小气,偷就偷了吧{:4_121:}
作者: 醒哭呸你一万天 时间: 2011-5-17 23:27
本帖最后由 醒哭呸你一万天 于 2011-5-17 23:31 编辑
别小气,偷就偷了吧
毛毛 发表于 2011-5-17 23:24
支持毛毛。
作者: 毛毛 时间: 2011-5-17 23:29
把这个版规从新发出来
醒哭呸你一万天 发表于 2011-5-17 23:27
切,貌似这个命令我可以不听{:4_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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