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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孙楠将前妻买红妹告上法庭 讨要三岁儿子抚养权 [打印本页]

作者: 青云直上    时间: 2010-11-28 20:58
标题: 孙楠将前妻买红妹告上法庭 讨要三岁儿子抚养权
  记者昨天获悉,歌手孙楠将前妻买红妹告上法庭,讨要3岁儿子的抚养权。目前朝阳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孙楠起诉称,2000年他和买红妹结婚,婚后生有一儿一女,如今女儿10岁,儿子3岁。但去年3月23日,两人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离婚后子女都交给买红妹抚养,孙楠则每月支付抚养费若干。
    现在,孙楠将前妻告上法庭,要求法庭判令3岁的儿子归自己抚养。对此,孙楠的代理律师表示,案件刚刚立上,至于孙楠为什么讨要儿子抚养权,目前不便透露任何意见。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孙楠的经纪人贾先生询问此事。贾先生称,此事属于孙楠的私事,经纪人和公司均不参与,所有事情已经委托律师,不便发表任何看法。
    按照起诉书提供的电话,记者试图联系到被告买红妹。但电话接通后,即被对方按掉。此后电话一直未能接通。
    昨天,记者登录买红妹的新浪博客看到,她依然保留着许多孙楠的痕迹,像“祝福你,楠哥,你要幸福”、“愿我的孙楠幸福,快乐,健康”等字样都摆在了博客上,而且还有孙楠的照片。
    据了解,买红妹现年41岁,是以演小品起家,后来走入影视界和主持界。
    2000年,她和孙楠结婚后,专心在家做全职太太。直到2008年,她以主持人身份加盟东南卫视,近期又接拍了电视连续剧《杨光的快乐生活》。
    朝阳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刘杰)
作者: 凝香含雪    时间: 2010-11-28 21:05
明星也都挺能折腾吧
作者: 青云直上    时间: 2010-11-28 21:12
回复 2# 凝香含雪


    明星也是人,知名度高,所以私事也成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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