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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积分券无法兑现 大喜事变成闹心事 [打印本页]

作者: 青尘    时间: 2013-7-3 15:03
标题: 积分券无法兑现 大喜事变成闹心事
  6月11日是北京市消费者杨女士大喜的日子,但因为与北京花海阁婚礼策划有限公司就尾款支付问题产生纠纷,让她这几天格外闹心。
  杨女士说,她的婚礼是在室外举行,结婚仪式开始前,她丈夫在婚礼策划师牛牛的催促下匆匆用现金结了尾款。杨女士得知后,急忙拿出自己在中国婚博会论坛上换得的400元积分券给策划师,用来抵用尾款。策划师表示现在无法验证积分券码,要回单位验证,如果确认无误就退还400元。杨女士提出是否现在把手机收到的认证码转发给策划师,对方表示“不着急”。次日,策划师回复杨女士称,由于积分券是在结了尾款之后出示的,所以无法使用。
  杨女士认为他们当时与策划师结交尾款之后,策划师并没有立即回公司交款入账,也没有当即出示尾款交清的收据,应属于“结交尾款之前”,婚庆公司拒绝兑换积分券让他们无法接受。
  策划师牛牛向笔者表示,杨女士出示积分券是在新郎结尾款之后,当时离婚礼开始只剩下5分钟,她来不及处理,所以提出回公司核实之后再给回复。回公司后,企划部告知按照规定积分券是在结尾款之前出示使用,杨女士违规操作,所以无法兑换。
  北京花海阁婚礼策划有限公司投诉业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天婚礼是在户外举行,策划师要想验证认证码,就要给企划部同事打电话通过网络验证。当时时间紧迫,进行此操作会影响婚礼进程,并且交付尾款之前对方未告知并出示积分券,此券无法使用是由消费者造成的。
  笔者调查发现,中国婚博会网站上关于积分券的使用说明规定,积分券只适用于北京花海阁婚礼策划有限公司使用,等同于现金,抵用套系尾款。
  针对杨女士遇到的问题,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律师表示,首先,策划师收到尾款和积分券时,还没有交付给公司正式入账。其次,在向公司交款时是先出示积分券还是尾款是策划师个人职务行为,与付款人支付现金尾款和积分券的先后顺序没有关系。据此,消费者有权要求兑现积分券。
  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表示,企业既然以积分券的营销方式来吸引顾客,就应该保障消费者使用的权利,不应该通过各种苛刻的条件来限制积分券的使用。在对积分券使用规定的理解出现歧义的时候,应该看积分券的适用范围和目的。此积分券只适用于北京花海阁婚礼策划有限公司使用,消费者又在交付现金后很短时间内出示了积分券,婚庆公司应为其兑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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