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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与魏老先生商榷——朋友不是永恒的! [打印本页]

作者: 蓝光闪过    时间: 2010-1-17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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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玑看线读数    时间: 2010-1-17 09:54
本帖最后由 天玑看线读数 于 2010-1-17 09:55 编辑

男人如先生这般为多如牛毛的论坛呕心沥血、絮絮叨叨的,
看来女人没法不强。

您懂得不少,可惜做得太少,
认真地做点实事,您也可以为社会做贡献,
至少让您身边的人幸福。

真心地为您祈福。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0-1-17 09:58
好像不止一次看到人们在这样的纷争中谈到利益,这个我不能认同。

一个论坛,大家为了兴趣儿凑到一起谈天说地而已,难道谁还指望依靠这个维持生活吗,这里面存在什么样的利益呢。

在我看来,不光是这一次,很多论坛的很多纷争,都是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发展到不可收拾,为什么会发展,就是因为所有的人都不愿意承认并改正错误,所以为了坚持这个错误而去犯更大的错误,是不服输的本性使然吧。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0-1-17 10:04
男人如先生这般为多如牛毛的论坛呕心沥血、絮絮叨叨的,
看来女人没法不强。

您懂得不少,可惜做得太少,
认真地做点实事,您也可以为社会做贡献,
至少让您身边的人幸福。

真心地为您祈福。
天玑看线读数 发表于 2010-1-17 09:54


天玑老师,我相信这次也不是什么大事,过几天朋友们都冷静下来之后,会回来的。

度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
仇人之间尚能如此,何况这里大家都不是仇人。
作者: 我想好了悲剧    时间: 2010-1-17 10:21
蓝光总是要做“明白”状不断闪闪
作者: 慕容千秋    时间: 2010-1-17 10:31
玩论坛找朋友,很正常。但如果做论坛也谈朋友感情,那还是算了
当然,这一点很不容易被接受,可以理解。
作者: 香姐    时间: 2010-1-17 10:40
又装大明白,不抢镜头能死么?
作者: 妖言不惑众    时间: 2010-1-17 10:48
“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
===========
你把它引做论据,我相信你这种人是不会有朋友的。
作者: 蓝光闪过    时间: 2010-1-17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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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知音    时间: 2010-1-17 11:09
哦买噶,蓝光也有笑的时候。:L
作者: 茉莉女    时间: 2010-1-17 12:53
楼主就是那种人:干的活少,说话贼多,没人服你!
作者: 蓝光闪过    时间: 2010-1-18 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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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蓝光闪过    时间: 2010-1-18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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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蓝光闪过    时间: 2010-1-18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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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蓝光闪过    时间: 2010-1-18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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