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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海南旅游乱象难止背后:导游无工资靠购物找利润 [打印本页]

作者: 青尘    时间: 2013-7-25 05:25
标题: 海南旅游乱象难止背后:导游无工资靠购物找利润
  海南旅游 为何乱象难止?
  日前,一则反映导游拿高回扣的报道,把海南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
  从2012年春节的“宰客门”,到安徽老人因遭遇旅游陷阱给海南省长写投诉信,再到本次的导游高回扣事件,海南旅游业好似“乱象难止”。问题出在哪?记者走访导游、旅行社、旅游协会及旅游管理专家,一探究竟。
  导游为何拿回扣?
  无合同无工资无社保
  依靠购物找回“利润”
  小曾做导游只坚持了半年,今年便回到培训师岗位。
  “压力太大了,接一个低价团,每天每位游客接待费亏损三四百元,需要增加三四个景点或购物点才能补回来。如果亏空补不上,就得自己掏钱‘填坑’。”小曾说。
  当记者说到“回扣”时,小曾立刻纠正:“我们业界都叫‘佣金’,属于合理收入。导游没有工资,没有社保,唯一的收入就是它。”
  小曾介绍,佣金的比例,由旅行社和购物点商家约定,通常为20%—30%。商家先把佣金给旅行社,旅行社再与导游结算。导游只要拿到出团行程单,便和旅行社形成“自然”合作关系。行程结束,双方结算佣金,合作关系终止。
  “只有接团费较高的旅行团,才能正儿八经拿到导游服务费。”小曾说,“作为导游,我们更喜欢接高价团,每天拿200元的导游服务费,压力不那么大。可惜高价团不多。”
  对此,北京交通大学旅游管理系教授王衍用表示,一些旅行社为拉拢客源,采用“零负团费”的营销方式,通过降低旅游质量、增加旅游购物消费“找回”利润。同时,为了降低风险,旅行社将矛盾转嫁到导游身上。
  海南一家旅行社的负责人陈温(化名)告诉记者,该旅行社常用导游200多人,但只为20多位服务高端旅游团的导游上了社保。出于成本考虑,大多数旅行社不愿意“养导游”,双方极少签订用工合同。
  那么,大部分导游归谁管理?
  “多数挂靠在省导游管理中心。问题是他们之间不存在劳资关系,而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关系。管理中心只是向导游收取出团费。”陈温说,“在这种情况下,没有高额回报,谁愿意干这种劳心劳力、起早贪黑的活?我做旅游20多年,改善从业人员待遇问题提了多少年,还没有改变。”
  三亚市旅游协会秘书长谢祥项也认为,导游有从业资格却不能被正式聘用是症结所在。“导游被抛弃,很容易走向坑蒙拐骗。”
  孙海(化名)在万宁兴隆的咖啡厂是旅行团经常光顾的购物点。在他看来,导游证把关不严也是重要因素。这致使现有从业人员素质太低,只寻求利益最大化。
  灰色链条怎样破除?
  公开旅游消费价格
  改变国人消费意识
  孙海的咖啡厂按照25%—30%的比例给旅行社支付佣金。他建议,旅游管理部门应实时测算并公布旅游价格,供游客参考。如果游客了解到旅游的花费,就不会轻易报低价团。
  孙海说,海南、云南等旅游大省是“零负团费”瞄准的热点地区。这种畸形消费之所以有市场,与游客贪便宜不无关系。
  王衍用表示,导游通过服务赚取佣金是国际通例,只不过国外多采取支付小费的方式,而国内因为不公开、不透明,标准不一、方式多样,成了备受诟病的吃“回扣”。
  “旅行社没有客流量就没有话语权。价格是国人旅游首要考虑的因素。目前,海南还处于靠客流量赚取利润的阶段。”陈温认为,做散客拼团的旅行社是“零负团费”的始作俑者。他们不做直营品牌,唯一的营销手段就是打低价牌。面对市场竞争压力,一些直营品牌旅行社也不得不做低价产品,最后变成了“劣币驱逐良币”。
  “海南旅游的问题出在定位错误。这样的生态小岛,不应该追求数量效应,应从大众观光游为主变为中高端度假游为主。”王衍用强调,好的中高端度假旅游,不以花费为标准,而是以游客的文明程度、旅行社的服务质量来衡量。
  旅游乱象如何监管?
  提高行业准入门槛
  改善导游相关待遇
  近年来,对旅游不良现象的曝光,海南省均及时做出积极回应,对违规个人、单位予以严惩。
  “旅游不仅是产业,更是塑造区域形象、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而过多地批复旅行社,缺乏强有力的监管措施,必将导致问题频发。”王衍用建议,旅游管理部门不要搞刮风式执法,应从源头抓起,扶持实力强、信誉好的旅行社,整顿、取缔不具备条件的旅行社,遏制无序竞争局面。
  海南省旅游研究会副会长蒙乐生认为,旅游管理部门应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有些违规旅行社改个名字又冒出来,说明目前的处罚还比较轻。”
  “很多时候,发生了问题,不能单靠执法部门解决。”谢祥项建议,旅游管理部门可以联合行业协会来整治,让行业协会参与市场监管。
  海南旅游业也曾尝试过行业自律。去年5月,海南13家主要接待全国散客的旅行社共同签署《海南“全国散客旅游接待”诚信自律公约》,统一散客拼团行程及服务标准,向“零负团费”说不。
  “现实中,行业自律收效甚微。因为整体报价差距较大,同一线路的产品,做散客拼团的旅行社报价比直营品牌旅行社至少低500—600元。”陈温说。
  对于导游的管理,王衍用建议实施导游服务费制度,将此项费用列入国内旅游团的旅游合同中,成为导游的合法收入,从而改善其待遇,提高服务质量。谢祥项则建议改革导游的薪酬体系,成立导游服务公司,明确劳资关系,通过制度约束和制度保障让导游靠服务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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