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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胜客被曝快餐过期继续卖 称是员工无心之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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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青尘
时间:
2013-8-20 21:02
标题:
必胜客被曝快餐过期继续卖 称是员工无心之失
晚上9点多钟在必胜客叫了一份炒饭,提回家才发现竟然是下午5时就做好的面食。必胜客解释是员工的无心之失,顾客却认为必胜客有意忽悠。 昨日,家住大渡口区的黄女士打进重庆晚报24小时新闻热线966988,希望快餐业的食品安全能够得到重视。
4小时前做好的面
当成炒饭卖给顾客
黄女士说,前晚9点多钟,她到距家10来分钟路程的必胜客大渡口步行街分店点了3份外卖,等了近30分钟,厨房做好后就提回了家。
一家三口兴致勃勃准备开饭,意外发现特意给儿子点的一份25元的欧式培根炒饭,变成了一盒冰冷的肉酱千层面,面块早已凝结成块状,拿出配餐条一看,显示的配餐时间居然是下午5时17分。
“4小时前的‘过期’快餐,哪个还敢吃?就算大人吃了没关系,我儿子才13岁啊!”黄女士说,必胜客的做法是不拿顾客的健康当回事。
找到必胜客店长
顾客要求10倍赔偿
昨日下午2时,黄女士提着那份未动过的肉酱千层面的和配餐条,来到必胜客大渡口步行街分店,想讨个说法。
“我说要见店里的最高负责人,店长马上就出来了。说明情况后,她只问了收银员一句我昨晚是否真的来过,没有详细调查,马上就回答是员工无心弄错了。”黄女士说,店长回答得不假思索,让她觉得这就是在忽悠。
黄女士说,随后,店长反复解释,必胜客是知名品牌,不可能为了几块钱的利益有意调换餐品给顾客。她提出退还那份炒饭的餐费,并重做一份欧式培根炒饭给黄女士。
“不能让他们心存侥幸,继续漠视顾客的身体健康。作为惩戒,我要求10倍赔偿,当场表明这钱我自己不会要,如果到手就捐给希望工程。”黄女士拒绝了必胜客的赔偿方案。
黄女士还特别补充,她坚持此事的责任在必胜客高管,不能把责任推给一位员工,更不能解雇那位员工了事。
必胜客回应错餐
个别员工无心之失
昨日傍晚,重庆晚报记者来到必胜客大渡口步行街分店,以食客身份点了一份餐,同时询问是不是现做。服务员斩钉截铁回答,必胜客的所有食品都是现做,绝不可能把几个小时前的餐品端给顾客。
记者亮明身份后,一位自称该分店店长的女士解释,因为分店成立不久,员工大多是刚刚招来的,技能训练难免不足,前晚是负责配餐的一位员工犯了错,误把下午的一份面给了黄女士,“肉酱千层面比欧式培根炒饭还贵7元,我们怎么可能故意调换呢?”她说,这只是个人的无心之失,不能以此质疑必胜客的品牌。
记者问起犯错的是哪位员工。她表示,视频监控应该录下来了,为了保护新人,不能调出监控追究,也拒绝向记者提供该员工姓名。
必胜客的承诺
现点现做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查询必胜客官网发现,顾客在网上订餐前,必须点击同意用户协议。
在用户协议第一条“我们的服务和义务”中的关于订餐项,对于其生产的食物有明确说明:您完成网上订餐后,您的订单会实时下到我们的门店,员工会立即开始制作食物。这意味着,客户的订餐应该是现点现做。
重庆晚报记者还查询了网上各地必胜客订餐信息。在8684网上,必胜客重庆店的订餐外送说明第二条明确显示:我们的食物为现点现做,通常会在成功提交订单后30分钟左右送到。
一名餐饮界人士称,必胜客、肯德基和麦当劳这类大型快餐连锁企业,都有标准的生产流程,大部分食物都是半成品,只需稍微加工就好了。“以必胜客为例,像肉酱千层面这种食品,即使是半成品加工,也不应该把4小时前生产的成品卖给顾客。”
员工犯错
也属必胜客责任
重庆华立万韬律师事务所陈艇律师说,即便是员工的个人失误,也代表整个门店的形象,把4小时前的冷面交给顾客,当然是必胜客的责任。但另一方面,必胜客提出退还餐费并免费重新配餐的赔偿办法是合理的,黄女士要求10倍赔偿从法理来说站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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