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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李天一翻案了 [打印本页]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3-8-28 17:22
标题: 李天一翻案了
果然如色妞所说,李天一在法庭上翻案,不承认与杨某发生性关系。


如果当初他这么说,检察院都不敢下捕票。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3-8-28 17:29
这回案情复杂了。网上各种传闻未必可信,有些传闻明显针对李天一,比如"海淀银枪小霸王"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3-8-28 17:32
李天一区区十七岁少年,且刚从少管所出来不到半年,怎么可能有这么大名声
作者: 海纳百川    时间: 2013-8-28 18:23
这是有点麻烦,如果翻案,警察是不是又要对李少的关押进行赔偿了。{:soso_e113:}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3-8-28 18:26
梦鸽都最低限度承认是杨某手淫其子了,杂能翻得这么干净,一丝影儿也无哩?这不自个掌自个的嘴么。
律师没教好,这谎圆得不好。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3-8-28 18:54
酱油二哥说,这事尴尬了。如果控方拿不出证据证明,李天一啥也没干,咋整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8-28 18:54
不是造谣吧?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8-28 20:28

李天一不是说没看啥,是说喝醉了不记得干啥了。{:soso_e113:}
作者: 鸟夫子    时间: 2013-8-28 20:55
17岁的娃,快70的爹,放在俺们这山沟里,不是神话也得奇迹。
肯定,老汉家门口肯定络绎不绝的,为啥?你懂的。
老子英雄儿好汉,爹,老枪威武。儿能尿了?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3-8-29 10:18
色妞妞 发表于 2013-8-29 10:12
这招挺绝。惊天大逆袭。
看接下来法院怎么处理吧,他们也不是吃着咸菜和萝卜条审案的。


从法律上讲,要看几个当事人的口供能否形成链条。法院决定是否采信。

后面一条很重要,不然哪来那么多冤案。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3-8-29 10:24
就如薄案,都是口供指证,就算没有实证,法院会判薄无罪么?

一个封疆大吏,25个政治局委员之一,被宣布双开,批捕,最后无罪?

既然抓了李天一,不是他不认罪就可以没事的,也不是没有证据就可以没事的。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3-8-29 10:56
有一个东西我非常纳闷,跟昨天的新闻有关。
就是文职不能称为将军,而且特指李双江。
是不是李双江站错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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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早就有规定,八几年军队授衔的时候,对文职干部规定了级别,注意是级别不是军衔。

特级相当于上将待遇,一级相当于中将,二级相当于少将。国家一级演员在部队都是正师级待遇。

这个早就有说法,以前说宋祖英少将军衔时就有专家澄清过。

李双江是特级文职干部,但不是将军。

新闻我没看到,我估计是针对外国媒体"将军之子涉嫌轮奸被捕"的报道的,那种提法有点污蔑我军高级将领的意思。所以有必要澄清一下这个事实。以正视听。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3-8-29 11:23
色妞妞 发表于 2013-8-29 10:59
最好玩的事情,会不会演变到后来李天一是扫黄卧底呢?

至少也参与了聚众淫乱。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3-8-29 17:19
色妞妞 发表于 2013-8-29 12:35
还好。我系统地看了一下新闻,其中有二个被告已经愿意认罪,并提出每人10万元的赔偿。我又看了李天一律师提 ...

嗯。

看翻案有希望。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8-29 17:39
色妞妞 发表于 2013-8-29 10:35
那我心里有个疑惑,定罪证据和量刑证据之间有区别的,而且我们知道物证才是证据之王。
薄案可以说是个政 ...

哪个老师教你的,“定罪证据,也就是口供。量刑证据,也就是物证。”?????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8-29 17:41
醉笑陪君三千场 发表于 2013-8-29 10:56
有一个东西我非常纳闷,跟昨天的新闻有关。
就是文职不能称为将军,而且特指李双江。
是不是李双江站错队 ...

李双江只是少将待遇,你给提的上将待遇啊?{:soso_e129:}

作者: 重磅企鹅    时间: 2013-8-30 10:55
知音 发表于 2013-8-28 20:28
李天一不是说没看啥,是说喝醉了不记得干啥了。

上海法官集体嫖娼,其中一位就是喝多了没办事
男儿当喝酒哈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8-31 02:47
色妞妞 发表于 2013-8-30 10:29
那看酱油老师,您给说说呗。
我这个是有误,您来个正确的。

定罪证据,是指能够证明对于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的确认与评判的根据。需要注意的是,不应将定罪证据简单地等同于犯罪证据,它不仅包括犯罪的基本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也包括证明被告人无罪或尚不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案件事实。

量刑证据,它是指在行为成立犯罪的前提下,与犯罪行为或犯罪人有关的,体现行为社会危害性程度和行为人人身危险性程度,因而在量刑时从重、从轻或者免除刑罚时必须予以考虑的各种具体事实情况。如行为人的年龄、犯罪手段、犯罪数额等。

你要是看不懂,那不归偶管了。{:soso_e113:}

作者: 远去的烟云    时间: 2013-8-31 06:54
  试目以待吧,终有尘埃落定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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