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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梦鸽女士该消停了 [打印本页]

作者: 闲散之人    时间: 2013-8-30 23:44
标题: 梦鸽女士该消停了
                                               梦鸽女士该消停了

  吊足了国人胃口,成就了无数媒体噱头的李某一等人的团伙性侵案,终于在两天的庭审之后落下帷幕,我相信一句话:这世界谁也躲不过,该来的总会来。我还相信一句话,种下跳蚤不会收获龙种。


  今天看到梦鸽女士据说接受了一个采访,对这个审判表示了坚决的不认同,她认为她的儿子无辜,无罪,是个好孩子。


  事到如今,并非有意出来嘲笑梦鸽女士,可怜天下父母心,比一比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如今,看爱子深陷囹圄,而且极有可能领受重刑,当妈的不急眼那都是假话。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说,梦鸽女士在爱子出事之后,所做的种种努力,可以理解。


  但是,恕我直言,我真的觉得梦鸽女士不是一个太聪明的人,或者换一种说法,她是被她身后的所谓律师团队,硬生生的搞出了一种各个角度的尴尬。


  在长达大半年的各种传闻里,各种版本,各种桥段,各种说法,各种烟雾,其实无论如何也掩盖不了一个本质的事件,那就是几乎算是在案发的第一时间里,警方对涉案的嫌疑人进行了拘捕,当然也有充分的审查笔录,而且还有对被害人伤情的鉴定。


  我个人感觉海淀区人民法院虽未公开审理这个案件,但是,功课做得很足,也给了各方充分的表达的机会,遗憾的是,开庭前,梦鸽女士的代理人们的信誓旦旦的无罪辩护,结果在各方的举证面前,如此不堪一击,更不用说连法庭都没进入的兰和先生大着嘴巴的胡咧咧了,无非是让这幕注定在口水中落幕的闹剧,多了几个吐点而已。


  其实,梦鸽女士莫名的自信,也是毁掉这场诉讼的原因之一。案发之后,最理智的做法是积极的和被害人协调协商,以其达到被害人的谅解,给予适度的赔偿,积极的表达歉意,这起码不算是输招,起码让社会公众能感受到嫌疑人的监护人积极的态度。然而,梦鸽女士没有选择这个,她或许觉得凭借自己在京都的能力,足可以摆平这件丑闻,所以,开始就是一副死抗到底的架势,所以,抗出这样一个结果不奇怪。


  换一个角度说,我个人认为,如果此案是一个一对一的环境,我相信李公子有翻案的可能,正因为是多人作案,相互之间的供词足以形成足够的证据链,而且在法庭之上,几名被告律师之间都在互相掐,那就可想而知是什么后果了。


  其实我一直觉得李某一确实是一个有才华的孩子,可惜被这样毁掉了。问题是,时至今日,梦鸽女士依然没找出到底是什么毁掉了孩子的原因,还在对媒体说自己的儿子是一个好孩子,溺爱到如此地步,真的是令人扼腕不已。


  一个什么样的家教环境,一种什么样的放纵,能让一个少不更事的孩子,如此一而再再而三,如果还说父母没有责任,我真的要问问是谁的责任了?


  任何疯狂的辩解,都无法阻挡事实和真相。在惋惜李某一的堕落的时候,真的是要对梦鸽女士大喝一声:你该醒一醒了,你毁掉了孩子,还要继续毁他吗?


  当然,也要对据称之为李家发言人的兰和律师说几句,我不认为律师代表什么公平和正义,律师的这个职业的性质决定,拿人钱财**,但是,兰律师你应当明白,你可以蔑视公理,可以制造看点,可以隔三差五的弄出一些话题,其实你真的左右不了法律的神圣和无情。


  在你等的蛊惑下,一起起与案件毫无益处的事件都被刻意制造出来,为了一种舆论的需要,你可以无视案件的真相和本身,你确实算是律师行业里的“极品”。


  时至今日,依旧没听到作为监护人,作为法律代言人等李家的道歉,审判之前我记得兰和律师说过一切以庭审的结果为依据,该道歉道歉,该赔偿赔偿,如今是不是随着李公子的不认帐,干脆连这道基本的程序也省掉了?


  同样为人父母,写下这个话题的时候,心中充满着沉重。真的是对李某一也充满着惋惜,孩子走到这一步,固然是有他自己的责任,但是,梦鸽女士,你过分的溺爱,更是孩子身陷牢狱之灾的直接因素。


  李某一在庭审时候的那些四处漏风的“自辩”,肯定不能成为他正面的任何理由。而他的律师团队种种徒劳的无罪辩护,也在其他嫌疑人的证词面前轰然懂倒塌。


  这样的官司输掉了是必然,但是,不是必然的是,事到如今梦鸽女士依然拿出护犊子的架势,声称李某一是个好孩子,我们作为旁观者,真的是有一种欲哭无泪的感觉了。

  现在再去讨论到底是李某一坑了爹妈,还是爹妈用溺爱的双手亲自把孩子送进了堕落的泥潭我看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梦鸽女士该冷静下来,那个一事无成的律师团队也该收手,别继续制造无聊了。

  赢得起,输得起,人生才有意义,希望若干年后,看到一个新生的李某一,这才是正道沧桑。


                                    2013年8月30日星期五


作者: 远去的烟云    时间: 2013-8-31 06:57
  看判决结果吧。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3-8-31 07:53
闲散老师说出我想说出的话。梦女士脑筋灌水了,律师更扯淡。
作者: 为着明天    时间: 2013-8-31 08:33
小资的嚣张,也没啥京都实力。光大证券被罚了五个亿(新闻看到的),投资者得不到一毛。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3-8-31 11:25
这个案子虽然没有尘埃落定,但各方演职人员均已陆续登场,甚嚣尘上。到了这工劲儿,总算是品出各种滋味了。且不管到底谁是最后的赢家,必然会产生两个可预知的结果。一是,若一审不利于李某一,梦鸽必然会“上树”,接着上串下跳。按照她的思维,就是豁出老命也得把儿子捞出来。慈母多败儿。自己的孩子是孩子,别人家的孩子都是垃圾。这样的妈何愁培养不出来个把强奸犯、杀人犯?二是,显而易见,案子到此,背后的兰和们成了最大的赢家。他们为了迎合梦鸽的胃口,全然不顾有可能会落得“拒不认罪、毫无悔意”的局面,进行无罪辩护,借机上位,借尸还魂。所以,好戏还在后面,接着看吧。
作者: 牛芒    时间: 2013-8-31 12:19
如有那个杨小姐曾经的恩客出来指证她,对这帮小孩子就太有利了.
北京做偏门的小姐,大多都瞎说自己是什么学院的,艺校的,什么白领,
买假学生证的多是她们.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3-8-31 12:28
牛芒 发表于 2013-8-31 12:19
如有那个杨小姐曾经的恩客出来指证她,对这帮小孩子就太有利了.
北京做偏门的小姐,大多都瞎说自己是什么学院 ...

除非有证据显示这里有“敲诈”的故意,否则,不会有太大的改变。因为,即使杨小姐从事某个特殊行业,也不能可以任由别人强奸,而强奸的法律概念也没有规定强奸哪些人可以量刑低些。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3-8-31 13:07
色妞妞 发表于 2013-8-31 10:15
昨晚梦鸽含泪要求公众原谅李天一,是个“淡定、内心干净”的孩子。
看乐了。


这个娘亲一股子糊涂的爱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3-8-31 13:07
色妞妞 发表于 2013-8-31 10:15
昨晚梦鸽含泪要求公众原谅李天一,是个“淡定、内心干净”的孩子。
看乐了。


这个娘亲一股子糊涂的爱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8-31 17:36
梦鸽,真的应该闭嘴了。
因为,闲散大法官的法槌早就已经敲下定音了。

李某某。你再怎么申辩,也是狡辩。再揭出多少真相,也不能改变“定案”。{:soso_e113:}
作者: 丹江诺儿    时间: 2013-8-31 22:14
咱也是当妈的人,这么些日子一直关注着另外一个当“妈”的动态。真是感到悲哀,为那个叫李某某的孩子。
就像闲散老师说的那样,每个母亲都爱自己的孩子。可爱也有原则的爱,有尺度的爱,一旦爱逾越了尺度,那就不是爱孩子,而是害孩子了。
作者: 丹江诺儿    时间: 2013-8-31 22:16
每个孩子成长的过程中,都会或多或少的犯错。关键是犯错了,父母要和孩子一起踊跃承认错误,改正错误。浪子回头金不换,为啥那个当妈的就不明白,到现在还执迷。真是可怜又可笑。
作者: 子叶    时间: 2013-9-1 07:01
谁是谁非不好论断。
我想,自己的孩子犯了错,做父母的绝大部分也会像梦鸽那样做。
作者: 从容    时间: 2013-9-2 07:18
闲散老师说相当有道理{: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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