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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电视购物买来的手机不能用 [打印本页]

作者: 青尘    时间: 2013-9-19 20:32
标题: 电视购物买来的手机不能用
     近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消费者崔先生反映,两年前他通过电视购物购买了一款手机,发现根本无法使用,维权过程中经营者百般推诿,最后连人都找不到了。
  新买的手机是废品
  2010年9月2日,崔先生无意中看到“雷梦”电脑手机的电视购物广告,称“能上网、能摄像,原价3999元……”崔先生当即拨打电话订购了一部雷梦L918电脑手机。
  2010年9月9日,崔先生收货后支付了937元,当天使用时便发现该手机不但上不了网,连电话都打不出去,随机赠送的500元话费充值卡也充不进去。崔先生找到当地移动公司修理部,技术人员称该手机是水货,拒绝维修。
  崔先生发现,该手机标称深圳环宇通电子有限公司制造,天津通广集团数字通信有限公司监制,可货却是从山东省济南市石桥操作点通过“宅急送”发过来的,寄件人是郭春霞,具体地址是济南市历城区华龙路1825号嘉恒大厦B座405室销售服务部。此后,崔先生不断拨打订购电话投诉反映手机质量问题,要求退货,对方转到售后服务电话后,便是“话务员全忙”,无人接听。
  2011年7月6日,崔先生得到答复,要求他把手机退回检查。次日,崔先生通过邮政快递公司把手机退回,此时的接货地点变成了济南市历下区花园庄东路16号数码港公寓7H-6,仍然是郭春霞接收。7月18日,对方回电称,退回的手机已收到了,检查结果是某部件坏了,需要崔先生自费购买修理。崔先生明确表示要求退货,而不是修理,可对方坚持不能退货,只能自费修理。随后,崔先生再打电话,对方不接听。
  经销商已联系不上
  记者在网上搜索雷梦L918手机相关内容,发现不少消费者发帖投诉该手机经销商欺骗、误导消费,出现投诉拒不解决。在济南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上,一位叫周滨的消费者向工商机关申诉,称他购买了雷梦L918电脑手机,到货当天开机时发现,屏幕上一片空白,无法使用。周滨按对方的要求将手机返回后,经销商却提出“手机外屏幕损坏,消费者需再付150元钱修理”。
  日前,记者赴雷梦L918手机发货地山东省济南市进行调查。根据发货地址,记者先来到济南市历城区华龙路1825号嘉恒大厦B座405室。该室人员告诉记者,此前这里是一家电视购物公司,一年前搬走了。随后,记者来到济南市历下区花园庄东路16号数码港公寓7H-6,这里负责售后的王经理告诉记者,济南市有两家名称类似的公司,都做过电视购物业务,一家名叫济南中润怡家商贸有限公司,另一家名叫山东怡家贸易有限公司,这两家此前是同一家公司,由于合伙人撤资,去年拆分成两家公司。郭春霞是撤资前公司的一名员工,现早已离开了公司。
  记者了解到,济南中润怡家商贸有限公司已经注销了,王经理所在的山东怡家贸易有限公司现在也停止了电视购物业务,目前只保留了售后服务部,对该公司前期出售的、尚在保修期范围内的商品提供服务。王经理向记者索要了崔先生的具体信息,承诺查询销售明细后,予以回复。
  近日,记者接到山东怡家贸易有限公司售后工作人员的电话,称崔先生购买的手机不是该公司售出的产品,有可能是济南中润怡家商贸有限公司出售的,他们可以帮联系济南中润怡家商贸有限公司的负责人,给崔先生更换一部新手机。但截至记者发稿,崔先生没有收到新手机。
  电视购物要擦亮眼睛
  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部长佟新提醒消费者,在进行网络和电视购物时切不可盲目轻信广告宣传,应学会自我保护,抵制低价、优惠等诱惑,以免权益受损。电视购物不同于传统购物,部分不法经营者通过夸大宣传所谓高性能、时尚、潮流的产品,诱使消费者订购,再采取偷梁换柱的手法,将一些普通甚至是无使用价值的产品卖给消费者。因而,消费者一定要采用货到付款方式购物,收货时及时验货,确认没有质量问题后再签字付款。同时,妥善保存发票、保修卡等购物凭证,以便出现问题时,可作为投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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